两次验光结果不同消费者与眼镜店产生争议

2017-01-18 03:35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7年1期
关键词:配镜眼镜店散光

两次验光结果不同消费者与眼镜店产生争议

相隔约10个月,在同一家眼镜店验光,但是结果相差很大,甚至连散光也不是同一只眼睛。消费者怀疑眼镜佩戴不适责任在商家,眼镜店则认为相隔太久无法判断。

赵女士2015年12月到眼镜店重新配镜。由于佩戴不适,赵女士弃用了新眼镜,直到今年9月,赵女士才又把那副眼镜拿出来,可是再次佩戴时仍感觉头晕,连走路都看不清,去眼镜店重新验光发现,两次验光度数相差高达200多度。“同样一家眼镜店,给同一个人验光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偏差呢?”赵女士很是纳闷。

顾客:两次验光,散光左眼变成右眼

去年12月,赵女士发现镜片和镜架磨损严重,便在附近的眼镜店重新配镜,经过验光后,眼镜店开出一张验光单,左右眼的验光度数分别为750度加75度散光和750度。

之后赵女士佩戴按照这个验光结果所配的眼镜后,总是感觉头晕,走路时感觉路面不平,摘掉眼镜这种感觉就会消失。“配镜之前,我旧眼镜的镜片度数也就500度,重新配镜时验光结果显示两只眼睛的近视度数都达到了700度以上,根据以往的配镜经验,我以为是自己的近视程度加深了,可是我佩戴旧眼镜时并没有看不清的感觉。”赵女士说,由于新眼镜佩戴不适加上工作比较忙,她无暇去重新验光确定原因,只能又拿出旧眼镜凑合。

直到今年9月,眼镜店客服打来电话进行回访,赵女士反映了自己佩戴新眼镜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她重新验光,重新验光结果显示,她左右眼分别为525度和525度加50度散光,两次结果不仅近视和散光度数不同,就连有散光的眼睛都也由左眼变成了右眼。“两次验光,结果怎么会差了这么多?”赵女士怀疑,她之前佩戴新眼镜不适是由于眼镜店所配眼镜度数不准所致,眼镜店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眼镜店:配镜验光有误差很正常,

一年后发现问题责任不好判断“我们是按正规流程来验光的,一般不会有这么大的误差。另外,验光也受各种因素影响,有一些小误差也是正常的。”该眼镜店的店长说,如果顾客在验光时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是眼睛本身有炎症时,也会影响验光的准确度。而且眼镜店在给成人进行验光时会让顾客进行试戴,根据顾客对度数的反应和舒适感最终来配制镜片度数。顾客对新眼镜有个适应期,如果佩戴新眼镜在3个月内出现各种不适应症状,都可以到店进行申诉,重新验光。如果确定店方责任致使眼镜配制有问题,店方会免费为顾客重新配镜。但是赵女士在配镜一年后才对眼镜配制提出质疑,店方由于人员流动频繁,无法查证当初配镜时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所以现在责任不好判断和划分。对于此事的处理,店长建议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各支付一半费用,给赵女士重新配制一副度数合适的眼镜。

医生:特殊人群配眼镜最好去医院进行专业验光

眼科医师说,现在一些眼镜店为了节省时间,验光程序较为简单,加上手段缺乏科学性、验光师的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验光的准确度并不高。验光误差在200多度,情况确实比较严重。因为如果验光的度数严重偏离合适度数,不但会造成眼镜佩戴者视力模糊、眼胀眼痛、头昏眼花等症状,长时间还会对眼睛造成严重伤害。并建议,配镜最好到正规医院和大型的眼镜连锁店进行验光配镜,特别是16岁以下的儿童、第一次配镜者和经常看电脑的人最好进行医学验光。

律师:若操作不当致顾客眼睛造成伤害,

商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认为,眼镜经销商家应严格按现行的《配装眼镜国家标准》为近视者验光,如没有按规范操作使验光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致使配制度数不适的眼镜对客户眼睛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若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合理的异议期内进行,如果超过了合理的异议期,责任就不容易界定,对消费者来说就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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