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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希望和俄罗斯签订核武器削减协议,媒体评论说这是继美俄2010签署《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后,特朗普在控制核武走出的第一步。请问,《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是什么?现在执行的情况怎么样?
江苏读者 姜毅同
二战之后,美苏核军备竞赛愈演愈烈。为避免爆发核战,1969年11月两国开始启动限制战略武器的谈判,先后签署了《美苏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等协议。不过这并未从根本上减少两国的核弹头和投掷武器数量。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上任后,“限制战略武器谈判”更名为“削减战略武器谈判”,并于1982年6月开始漫长的谈判。
1991年7月,美苏在莫斯科签署《美苏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后称《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根据条约,双方将在条约生效后7年内分别削减30%的战略武器。每一方所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艇弹道导弹、重型轰炸机总数不得超过1600件,其中重型洲际弹道导弹(指苏联的SS-18)不超过154枚。每方的战略核弹头数量核弹头不得超过6000枚,其中洲际和潜射弹道导弹携带的弹头不超过4900个,重型洲际弹道导弹弹头不超过1540个,机动洲际弹道导弹弹头不超过1100个。双方采取分阶段裁减原则,在条约生效后7年内分三个阶段进行裁减,每个阶段均有商定的限额,以保持双方战略核力量的平衡。1994年12月该条约生效,有效期15年,期满后可顺延5年。
1993年1月,美国和俄罗斯着手签署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规定美俄拥有进攻性战略武器上的核弹头总数分别削减至3500枚和3000枚。……
环球时报 201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