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马违反重大讯息规定 挨罚3万

2017-01-18 08:52:00
台湾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韩婷婷台北18日电)柜买中心表示,红马公司子公司红马亚洲公司于105年11月23日董事会通过对该公司资金贷与日币8亿元,红马公司未依规定公告,处以违约金新台币3万元。

柜买中心表示,“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规定,必需于事实发生日(105年11月23日)之次一营业日交易时间开始二小时前公告申报,红马迟至105年12月1日双方签订债务偿还备忘录时始公告,柜买中心对该公司处以违约金新台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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