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促社会和谐稳定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2017-01-19 05:37李耀武赵昌华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6年12期
关键词:竹溪县法治群众

文 李耀武 赵昌华[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司法局]

法治文化建设促社会和谐稳定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文 李耀武 赵昌华[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司法局]

“农民群众当主演,法律政策来宣传,家常里短大家谈,和谐农村美明天……”,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泉溪镇坝溪河村农民“法治道德讲堂”的舞台上,村民小张正声情并茂地说着她的法治快板书,台下观众报以阵阵热烈掌声和喝彩声,一片平安和谐的景象。原来的泉溪镇坝溪河村,地处偏远,是全镇有名的“经济落后村、矛盾多发村”,为帮助坝溪河村摘掉这个“旧帽子”,镇党委、政府在推进产业扶贫、提高村集体和群众收入的基础上,与县司法局联合实施了以农民为主体的系列“法治根源转变工程”。

乡镇法治文化广场一角

法治文化建设传递法治正能量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六五”普法以来,竹溪县依托本县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极探索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发展之路,着力推动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法治精神渗透到地方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活动中,建成了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功能较全的法治文化阵地,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为创建“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凝聚法治正能量。

领导重视,健全机制,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保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保障。竹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重点工程,纳入法治竹溪建设的工作大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全县的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筑牢阵地,创新载体,法治文化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竹溪县依托自身深厚的文化底蕴,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竹溪县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法治精神渗透到地方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活动中,建成了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功能较全的法治文化阵地,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在人民广场举办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虎(右一)和司法局局长曾庆兵(右二)向农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左一)和律师(左二)在人民广场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乡镇法治文化公园草坪内竖立的法治文化标语标识牌

法治建设全面启动以来,竹溪县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资源,分批次在全县范围内打造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学校、法治文化机关、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村、法治文化大院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在主城区和15个乡镇集镇醒目位置均竖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或“法治文化墙”等标识牌,广场中心位置的花坛草坪内、路灯牌(灯箱)上,统一镶嵌通俗易懂精炼的法治文化小标语100余条;在机关、学校、医院、村社区群众服务中心设置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电视墙),定期或不定期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法治文化警示语或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款;在主要街道、路段悬挂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法治宣传标语200多条;在工业园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融入法治元素,建成了竹溪县法治文化长廊。该长廊法治宣传内容涵盖了法治精神、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四个层面,画面以宣传标语、法律提示、漫画释法、法律博士解答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行为规范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县几个片区传统文化、孝文化、地方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上有机融合进法治文化。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县直属各部门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完善公益,强化融合,拓展法治文化建设新空间。完善公益宣传机制,推动法治文化有效传播。通过报刊法治专栏、电视法治专题、广播法治专栏、普法网站等进行法治宣传,基本形成了“舆论广覆盖、媒体大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同时,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拓宽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全县各地把法治文化建设与城市景观改造、市政建设、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升级、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工作相结合,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在实践中突出了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开发制作了承载法治文化内容的台历、挂图、温馨提示小卡片;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故事、春联、年画、动漫等各种艺术形式,有效地传播法治文化。

“法治课堂”,我学习我快乐,干群素质“步步高”。通过沟通协调,县司法局与镇党委政府联合在坝溪河村开办“法治课堂”,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农闲时间定期到村授课,群众放下锄头进“学堂”当学生,劳作之余跟老师学法律、学礼仪、学文化、学文艺、学技术,长本领、长知识又长见识。通过与授课老师们学习、沟通、交流,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思想境界得到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议事会堂”,村里的事情我做主,干群关系“日日新”。在司法局与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坝溪河村专门设立“议事会堂”,每周六下午固定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把村里要开展的一些工作,以及上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安排、五保低保、贫困救济等工作在议事会上和大家公开讨论商议,让党员群众充分参与到村级工作中来,消除以前的隔阂和误解,干群关系逐步和谐。

“调解讲堂”,矛盾纠纷我解决,农村矛盾“渐渐消”。为方便群众办事、咨询、调解纠纷等,把“调解讲堂”搬进了农家小院和田间地头。通过“调解讲堂”公开调解矛盾,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从镇到村、组的层级式调解机制,编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协管员和村综治维稳小组成员等梯式调解网络,重大案件由主要领导带队成立专案组、中级案件由包案领导带队成立办案小组、一般案件由包村领导带队与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成立调处小组研究解决。坚决做到了大事不出乡,中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大批积案、难案经过入情入理的工作得到有效化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举办“12·4”全民法治教育宣传讲座

法治文化建设带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花

随处可见的普法宣传标语、极其醒目的法律知识横幅、长达680米的法治文化长廊、法律顾问街头“坐诊”、治安巡逻小分队……在竹溪县泉溪镇集镇主街道上到处体现着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集“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于一身的“法治文化景观”就是从这条长达2.6公里的街上遍地开花的。

集镇中心广场毗邻镇政府机关,周边企事业单位、商贸企业集中,人流量较大。泉溪镇通过采取文化墙砖、雕塑、张贴宣传栏等形式,表现法治人物、格言、典故等,将泉溪乡土法治文化融入其中,将镇中心广场打造成了“法治文化广场”。集镇入口广场游园地势开阔,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多,泉溪镇通过借助广场游园现有的资源,大量注入了法治元素和文化特色,利用文化宣传墙增设法治名言、漫画以及极具特色的路标、路牌。同时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所等单位不定期开辟专栏,作为各自的宣传阵地和展示平台,将集镇广场游园打造成了“法治主题公园”。将幸福小区打造成了“法治文化示范小区”。幸福小区设有法治宣传橱窗、法治警示标语牌、法治格言小故事、法律援助咨询、便民服务卡等,内容既涵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更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观赏性,让住在小区里的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法治精神,领略到法治文化,使法治文化小区成为人们的精神乐园。镇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在小区举办集中学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力度 。

今年来,泉溪镇全面启动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法治泉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抽调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精干人员计划用1年的时间将塘坪村、泉源村、马家坝村打造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促进全镇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通过将法治文化以多种方式融入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之中,进一步促进了公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法治文化公园一角

法治宣传广场上的法治宣传漫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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