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艳
中国古代医学教育可追溯至两晋南北朝时期,“晋代以上手医子弟代习者,令助教部教之。宋元嘉二十年,太医令秦承祖奏置医学,以广教授。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①《唐六典》卷14《太常寺太医署》,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10页。。西晋设助教之职教习“上手医子弟”,南朝宋设太医署,又置医学,这一时期太医署已经具备医学教育职能。①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第十三章《皇帝、政府与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01页。隋唐时期,确立了以太医署为中心的中央医学教育体系,太医署设医、针、按摩、咒禁四科,每科有博士、助教教授生徒。此外,中央医学教育也向地方延伸,地方有博士、助教、学生之设,“诸州博士教授医方,及生徒课业年限,并准太医署教习法,其余杂疗,行用有效者,亦兼习之”②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卷26《医疾令》,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11页。。
北宋前期,中央医学教育由太医署负责,其后太医署在宋太宗时改为太医局。宋政府在州县也开展地方医学教育,教授医学生徒。自北宋中叶以来,冗官问题、改革的反复与政局动荡等因素,使得医学教育的发展较为曲折,仅就中央医学教育而言,太医局在哲宗时期一度废罢,但医学教育虽有短暂的中断,却从未停止,北宋后期甚至有新举措。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兴置“医学”,隶属于国子监,并开展地方医学,仿太学三舍法由州县向“医学”升贡学生,这被认为是北宋后期医学教育中引人注目的事情,影响到北宋后期乃至南宋时期国家医学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