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婧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4400
刑事申诉异地审查机制研究
张 婧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4400
我国是法治国家,但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难免会出现一些冤假错案,当案件上升到刑事高度时,往往会牵涉到人命问题。冤假错案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当地司法机关不够公正,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建立异地审查制度。本文围绕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先论述了其启动条件和原则,并对其机构确立和基本程序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其配套措施和注意事项加以探讨,旨在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司法;透明化;公正公开
申诉是我国公民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在刑事诉讼中即为刑事申诉,具体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的申诉。依照我国法律,刑事申诉案件需当地的法院和检察院担任审查机构,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从而导致冤假错案。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2017年,对此加以强调,并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刑事申诉审查机制。此举有利于完善申诉制度,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率,充分发挥各地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但刑事申诉异地审查机制颇为复杂,包括异地审查机构的确立、适用范围、具体程序、配套制度等,都应纳入考虑范围。
异地审查必然会导致司法成本增加,而且要处理好两地甚至多地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所以首先要清楚,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应该,或者都适合采取异地审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