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诏敕文书形式下的行幸决定制度考

2017-01-27 18:20:55张琛
枣庄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张琛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新乡 453007)

唐代诏敕文书形式下的行幸决定制度考

张琛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新乡 453007)

诏敕文书形式下的行幸决定是在礼制范围内运行的制度形式,适用于皇帝离京巡幸及行驻跸礼的活动,具体包括:皇帝往返京师与离宫别馆;皇帝往返其它巡幸地;皇帝在京或离京行驻跸礼。行幸决定讲究行必有名,因而行幸活动不同,文书内容也略有变化,一般而言,包括行幸时间、行幸路线、行幸供备等。皇帝诏令天下的行幸活动不一定能够成行,要受多种因素影响,人为因素有战争出现、皇帝自身健康问题、大臣的劝谏等情况,非人为因素主要有天气突变、自然灾害、星象异常、庙灾异象等情况。

唐代;行幸决定;诏敕文书;巡幸①

行是指出行,幸是指所至,行幸是指皇帝出行到某个地方,从行幸距离上看既包括皇帝在京的出行也包括皇帝离京的巡幸;从行幸内容上看,则有微行、行驻跸礼、临幸、播迁幸、嵬狩幸、游幸、巡幸等。[1](P6)一般来说,皇帝在京的出行具有随意性,是不需要诏令天下的,只有离京的巡幸及行驻跸礼的决定需要以诏敕文书的形式来完成。学界对巡幸及行驻跸礼关注颇多,高文文、何平立、陈戍国、任爽等人或关注巡狩制度、或关注巡狩礼、或关注封禅礼、或关注郊祀礼等,对于皇帝巡幸及行驻跸礼的行幸决定则鲜有关注。笔者不揣浅薄,爬梳史料对诏敕文书形式下的行幸决定进行研究,庶几使相关研究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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