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17-01-27 00:07汪楷程汪楷茗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
关键词:华东理工大学婚姻家庭法定

汪楷程 汪楷茗

1.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237; 2.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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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237; 2.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文章与我国夫妻财产制为写作对象,首先阐述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现状,如夫妻财产制的概念和特点、法律原则、现有状况。接着论述了,夫妻财产制的完善对策,例如,增设特殊时期,非常法定财产制,建立分割财产制等等,以便更好的满足夫妻对于财产制的需求。

夫妻;财产制;需求

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家庭财产也日渐增多,这就使得家庭财产关系日趋复杂化。随着人们对于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人们更加关注自己物质利益。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现有状况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与婚后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同时还包含有使用、收益等一系列权利。一般而言,夫妻财产制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为前提、男女双方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拥有平等财产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制和婚后财产制。除了以上分类之外,按照现行夫妻财产制度,我们还可以将夫妻财产分为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

法定财产主要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直接适用于夫妻财产划分。法定财产制度主要适用于没有财产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约定财产制是指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财产约定,约定财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

(一)法定财产制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法定财产是夫妻财产制之间的主要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者拥有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收益权利。按照这一法理,我国夫妻对于自身的财产同样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主要包含有以下几种种类。例如工资奖金、继承赠与、知识产权收益等等。夫妻的个人财产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而获得的补助、一方的专用用品等等。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个人财产主要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权利。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夫妻个人独立的财产占有比例日渐扩大,这也要求我国法律对其进行规制,以保障合法权利。

(二)约定财产制

按照我国法律,约定财产制主要包含有:一般共同财产、限定共同财产和分别财产。根据我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所有,但是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当事人进行约定,可以依当事人约定。

二、夫妻财产制的完善对策

(一)增设特殊期间的非常法定财产制

对于法定财产,我们又可以通过法律进行细分,将它们分为两种:一种是通常的法定财产,另一种是非常的法定财产。非常的法定财产主要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事由出现之时,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夫妻共同财产变为夫妻个人财产。设立该项制度,主要是为了应对现实生活中的复杂需求,可以更好的稳定夫妻财产关系。

(二)建立分割夫妻可期待利益的制度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往往存在着两种可期待利益,一种是较大的可期待利益,一种是可预期的可惜的利益。前者主要是指具有较大升值潜能的利益,如房地产升值,股票升值等等。后者主要是指可以预期的收益,例如房屋租金、银行利息等等。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时,可以使用两种原则,一种是等分原则,另一种是折价原则,这两种原则有一个共同前提,那就是针对既得利益,如果是未既得利益则不可以进行分割。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既得利益往往比既得利益具有更大收益性,故而对于这部分也应当进行规制。

(三)建立约定财产制的登记和公示制度

目前,战争对夫妻约定财产进行立法时,全世界各国的立法都不约而同规定的公示制度,只有通过公示才可以对抗第三人。公示意味着将财产制度公之于众。对于公示机关,我们既可以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选择公证处。在进行公司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机关进行办理,如果是代理行为则一律无效。

(四)增设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

目前,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三种夫妻约定财产制,他们分别是一般共同制、部分共同制和分别财产制。我国法律规定,这三种制度实质上违背了财产约定制价值取向。目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财产的追求也日益扩大,财产经济关系甚至已经超越了亲情成为了最重要的法律关系。以上三种类型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夫妻对于财产所有制要求,我们应当确定更多夫妻约定财产制类型,例如劳动所得共同所有制、财产增值制、限定财产制等等,以满足夫妻对于财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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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8-0230-01

汪楷程(1995-),男,汉族,浙江杭州人,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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