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执业风险及其控制

2017-01-28 01:16张译丹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期
关键词:公证员公证处核实

张译丹

(266600 山东省莱西市公证处 山东 莱西)

公证执业风险及其控制

张译丹

(266600 山东省莱西市公证处 山东 莱西)

针对公证执业风险进行分析,提出了在公证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有刑事责任上的风险以及民事责任上的风险等等。结合这些内容,总结并阐述了如可在公证执业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控制,其内容包括:加强公证执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公证处内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公证业务技能的培训,希望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有效控制公证执业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公证行业;执业风险;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法律体系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不是十分完善。这一背景下,公证执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相关执业人员要针对事项的实际情况对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从而制定出风险控制策略,进而提升执业水平。

一、公证执业的风险

1.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风险

(1)违背了规定的披露,自己或者允许他人对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导致相关人员受到巨大损失,这就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2)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如果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3)工作人员执业过程中,没有经过他允许就私自进入他人住宅,其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通常情况下,在办理证据保全等相关公证事项过程中,经常发生[1]。

(3)帮助当事人谋取非法权力等,执业人员帮助当事人伪造或者销毁证据,视情节严重与否,定罪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4)执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务,或者在执业过程中,收取他人财务,构成受贿罪。

(5)执业人员日常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导致公平财产以及人民利益受损,构成玩忽职守罪。

2.可能涉及的民事责任风险

(1)执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行为不当,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在工作过程中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国家、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等被泄露,在对财产进行保管的过程中,并没充分尽职尽责等。

(2)职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不负责任,致使公证文书泄露直接为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带来严重损失[2]。例如,继承权公证书将一个或者一些继承人遗漏,将公证书上的一些重要文件记录错误等。

3.可能涉及的在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中的法律责任风险

公证执业者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指导过程中,管理不当,应直接承担除了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之外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当中主要有警告和罚款等,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正执业风险控制措施

1.加强公证执业保障体系建设

对薪酬体系进行设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科学,在公证处,对薪酬体系的设计一定要对公证员执业基本保证水平进行充分考虑。然后结合公证员承办公证业务收费的数额以及公正质量等等相关参数对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等进行设定,对各个参数所占据的权重进行科学设计,促使公证员对公正业务具有一定的积极性,又对公正质量以及公正行业的未来发展高度重视。同时,当前的一些公处本着业务发展的原则,建立了公正执行保证金制度,从公证员绩效工资中抽取一部分,当做执业保障金,如果执业过程中,发现有执业人员承办错假公证,或者公证过程中,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视其严重性从个人保证金当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同时责令其将扣除的部分补齐。

2.完善公证处内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

当下,我国大部分公证事项在操作上并没有相对具体的细则,所提交材料的种类和证明机构等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公证处应当将现行法律和法规等作为依据,与具体公正事项相结合,对行业惯例进行分析和研究。针对一些重大疑难事项,公正机构可以和全处公正员业务水平实施进行分级授权。公正机构属于对公正事项进行受理的主体,公正机构为了对风险进行控制,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可以在对相关事项受理之后,将工作分配给业务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员来承办。此外,针对一些难度较大的现场监督或者证据保全公证而言,要有公证人员到现场监督,公证机构可以建立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现场公正方案的预审制度,直接承办的公证员将与这一公正事项相互关联的公正预案交给审批人员进行审查。

对于审查工作中的核实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在公证处建立起一个公证员核实以及公证处专门核实人员相互结合的一个制度。当下,大部分公证处,在处理一些可能需要核实的事项时,主要是承办的公证员进行亲自核实,因为承办公证员日常工作中,重点是进行各种实际事项的处理,没有大量的时间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3]。同时,在办理证件过程中,已经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即便是进行核实,也会受到个人主观的影响。在必要时,公证处可以设置一个专门的核实机构,并且配备相应的工具,针对承办人员所承办的事项进行核实。

当下,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实行,主要是本着当事人主义模式,将调查和审理相互分类,也就是当事向诉讼提出相应的证据,法院并不对这些证据进行收集和调查,如果当事人没有能力收集到相应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在这种背景下,主要是通过法院立案庭负责的,并不是审判庭对证据进行调取。因此,公证机构可以对这一制度进行借鉴。

3.加强公证业务技能的培训

对公正业务技能进行培训,需要将其分成多个形式,既要本着公正理论以及相关法律学习的培训原则,同时也要对公正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在公正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此外,公正人员要掌握现代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以及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学习的形式可以是听讲座、参加培训等等。此外还有和人民法院以及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从交流中了解公证业务的相关知识。从业人员积极拓宽自身视野,加大公正理念以及行业宣传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在相关知识上达成共识,促使公证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以及执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三、结束语

公证行业要想生存并且持续发展,一定要提升公正质量,并对风险进行科学控制。在公证机部门,需要具备整体素质较高的公证执业团队,同时还要具备完善的工作制度,在执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具备相对系统的知识理论作为依据。公证执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结合相关知识,同时事项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从而提升公证质量,控制风险。

[1]何思明.公证改革发展若干规律性认识[J].中国司法,2016,01:62-69.

[2]马宏俊.比较法视野下公证职业属性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6,03:49-61+160.

[3]王家立.保全网络证据公证相关争议问题探析[J].中国公证,2012,0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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