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警治安调解及执法心理研究

2017-01-28 01:16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期
关键词:处罚法法学会治安管理

张 丞

(210000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江苏 南京)

浅析民警治安调解及执法心理研究

张 丞

(210000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江苏 南京)

本文将重点研究民警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针对治安调解的范围尚未进行明确规定、治安调解的基本原则存在缺失、治安调解相关程序不足、治安调解法律效力不明等进行着重分析,同时提出采用以老带新、心理模拟以及集体执法和身体训练等方法强化民警在治安调解中的执法心理。

民警;治安调解;执法心理

一、民警治安调解中现存的法律问题

(一)治安调解范围有待明确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得知,在该项法律条文当中虽然对治安调解的范围进行规定,但仍然出现了模糊不清、操作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比如说在法律当中多次出现“情节轻微”、“较严重后果”等字样,但对于何种情节属于轻微、何种结果较严重等并未进行明确解释;另外目前在法律当中规定的民间纠纷尚未实际公民与组织、无国籍人士等产生的纠纷,因此为民警实际的治安调解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1]。

(二)缺乏治安调解基本原则

目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对于治安调解的基本原则只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进行明确批示,而对于在实际治安调解当中常常需要使用的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及时原则等并未进行明确规定。而在《治安管理工作规范》当中虽然对该方面内容有所涉及,但由于其效力远远不及法律,同时也没有对违背原则的后果进行明确规定,因此仍然不具备真正的可操作性,民警在治安调解当中很难将其落实到位。

(三)治安调解相关程序确定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弥补了之前治安调解相关程序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从调查、决定和执行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治安调解的标准流程,比如说在调查过程当中明确规定了需要由女性工作人员检查妇女身体、在询问聋哑人时需要配备翻译人员并详细将其注明在笔录当中、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需要出示工作证明等等,同时对处罚根据、回避情形等进行有效明确。比如与案件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需要回避、通过非法手段搜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处罚根据等等。

(四)治安调解落实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新增了执法监督内容,在执法监督当中对于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明确约束,而公民及其他人员有权在公安机关以及民警进行治安调解过程当中对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如刑讯逼供、私分扣押财物、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实便会依法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民警治安调解的有效性,也有效保证了民警以及公民在治安调解中的合法权益[2]。

二、训练民警治安调解中执法心理的措施

笔者发现有部分民警特别是新警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心理,主要表现为紧张、焦虑、害怕甚至由此产生行为紊乱、动作失调等后果,严重影响顺利完成执法任务,因此需要对民警的执法心理进行有效训练,以改善这一情况,避免在治安调解当中发生意外。

(一)以老带新

以老带新指的就是将新民警与老民警编排为一组,在执法过程当中以老民警为主,新民警负责配合老民警工作进行跟随性执法,通过一段时间的磨炼之后,新民警需要在老民警的指导下逐渐参与到执法活动当中,最终能够完成独立执法。以老带新的方式能够利用老民警多年的工作经验帮助新民警得到迅速锻炼与提升,同时也能够有效提升新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逐步建立起工作信心,进而有效减少在治安调解中的异常心理问题。

(二)心理模拟

心理模拟法具体来说指的就是受训者需要模拟不同人的心态,尽可能站在不同的角色上分析和看待问题,以此从中寻求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比如说可以根据真实的接处警进行模拟,要求受训者能够在接到警报后迅速出警,完成治安调解后及时解除警报,在此过程中受训者需要将接处警过程中的心理变化、思维过程以及制定的执法预案使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呈现,同时需要在预案失败后给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在经过反复多次的模拟之后民警将会对各种工作情境及潜在危险有一定了解,进而有效提升民警的执法心理。

(三)集体执法

所谓“人多力量大”,在执法过程中良好的警力优势也能够增强民警的底气和信心,提升执法的有效性。因此在执法时可以按照四人一组的方式分配警力;而在出警或执法巡逻的过程当中,根据执法对象的人数具体分配警力,通过集体执法的方式有效缓解民警紧张、焦虑、害怕的心理,尤其是对于群体性事件等大型治安事件而言,使用集体执法的方式执法成功率也能够得到有效提升[3]。

(四)身体训练

在某些情况下,民警出现异常执法心理是由于对自身的执法能力缺乏信心,因此考虑到这一点,在训练民警执法心理时可以适当增加身体训练,通过强化民警的身体素质以及执法能力,帮助其提升应激耐受力,使得民警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警务能力,不断给予自身积极正面的心理暗示,进而提升民警的执法心理。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作为公安机关一项极为重要的行政行为,治安调解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能够有效调解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等。通过行之有效的治安调解不仅能够推进治安管理实现现代化发展,同时也能够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与纷争,实现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通过对民警治安调解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紧张、焦虑、害怕等心理,对提升民警执法心理进行提出了几点看法,以期能够帮助民警更好地完成治安调解工作。

[1]孟昭阳,冯新武,蔡小龙.试论民警治安调解法律问题及执法心理[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51-60.

[2]赵鹏.新常态下民警治安调解工作法治思维路径以及执法建议研究[A].第八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C].山西省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安徽省法学会、江西省法学会、湖南省法学会,2015:31.

[3]孙雅丽,龚太磊,黄彦豪.浅析民警治安调解法律问题及执法心理研究[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04:1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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