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协调统一研究

2017-02-04 17:35潘红梅
中文信息 2016年9期
关键词:德治依法治国法治

潘红梅

摘 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关键词:法治 德治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协调统一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9-0342-0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我们要深刻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内在联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着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载入国家根本大法,成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规范。

以德治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法治”与“德治”的区别与联系

法治侧重于“治法”,德治侧重于 “治人”。法治是他律之治,它的重点是人的外在行为,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实现治人,属于治外之治、惩恶之治、事后之治,也是治标之治; 德治是自律之治,重点是人的内心世界,通过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来达到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属于治内之治、扬善之治、事前之治,也是治本之治。

从古至今,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离开德治谈法治,犹如缺少精神支柱的人,光有骨架,没有内涵。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是精神文明。二者都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为使命。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法治的作用不是万能的,良法善治必须同德治紧密结合,在依法治国的同时坚持以德治国,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协调统一的社会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觉悟。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协调统一,对于夯实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和思想道德基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协调统一,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纵观历史,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国家才能治理有序,社会才能健康运行。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

2.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协调统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走出了一条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条法治道路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两手硬。立足当前、面向未来,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好,就要坚持走我们自己的法治道路,发挥好这条道路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这就要求我们更好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切实推进以德治为基础的法治建设、以法治为保障的德治建设。

3.坚持法治和德治协调统一,是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中国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经济正在高速发展,目前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应对前所未有的矛盾风险挑战,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立足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重视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着力培植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都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文化环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

4.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反腐败的战略重心要进行转移,即反腐败应从治标转向治本。如今反腐的成效不在于已抓了多少贪官,而在于社会中还存在多少贪官,因此反腐的重心不是治理昨天的腐败,而是治理明天的腐败,那就得创设一些有利于防止明天腐败的制度。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意味着要用制度来反腐,从严惩走向严查,就需要标本兼治。加大力度、坚定不移地反腐,能使官员“不敢腐”,这是治标; 依法治国、制度反腐,能使官员“不能腐”,这是治本; 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价值观,把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上升到最高境界“不想腐”,这是最核心的治本。

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协调统一的途径

1.运用立法、执法、法制宣传等手段,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协调统一

一要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力。

二要通过公正执法、惩治不道德行为,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奠定道德基础。

2.发动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法律对这一活动给予一定支持。我国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所以,必须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要成为遵纪守法和讲究道德的楷模。积极探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途径,是共产党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立足本国实际,“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大胆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最终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制度。

在治国的实践中,我们强调“以德治国”其意在于恢复道德在治理国家和调整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地位,与“依法治国”协调统一起来,共同促进社会发展。总之,我们应力诫“泛德”和“泛法”两个极端,避免任何片面性的认识。不能将两者对立来看待,要形成一种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补关系,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当社会走向优雅、长治久安之时也正是两者完美结合之时。

参考文献

[1]裴斐《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2001年

[2]郝铁川: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法学教授 《求是》杂志2001年第6期

猜你喜欢
德治依法治国法治
用“问道”之理 求“德治”之功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以德治企,诚实守信
——湖北亿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依法治国 法平天下
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哲学思考
“德”“法”辨证与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