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难治性

2017-02-05 17:37杨峰一范建华温蕾张碧辉
中国医药科学 2016年10期
关键词:利培酮

杨峰一+范建华+温蕾+张碧辉

[摘要]目的探讨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难治性强迫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方法选取2014年10月~2015年12月我院收治的120例难治性强迫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60例。研究组使用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对照组使用米氮平治疗。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治疗前、治疗后4周、治疗后8周耶鲁一布朗强迫量表(Y-BOCS)评分、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A-14)评分、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D-21)评分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差异。结果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后4周、治疗后8周,两组Y-BOCS、HAMA-14、HAMD-21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显著降低(P<0.05);治疗后8周,研究组Y-BOCS评分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难治性强迫症疗效显著,能降低Y-BOCS、HAMA-14、HAMD-21评分,且不良反应少,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关键词]难治性强迫症;米氮平;利培酮

强迫症是一种异源性疾病,发病率达全球人口总数的2%,强迫症症状及焦虑情绪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强迫症具有起病年龄早、病程易迁延等特点,且由于治疗不系统,约20%~40%患者逐渐发展成难治性强迫症。对于难治性强迫症的药物治疗,目前临床上主要以SSRI类抗抑郁药为主,同时联用增效剂或者非典型抗精神病药进行治疗。但以NassA类抗抑郁药治疗难治性强迫症的研究报道不多。为探讨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难治性强迫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本研究选取本院120例难治性强迫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展开本次研究,并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0月~2015年12月我院收治的120例强迫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入选标准:(1)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的诊断标准,确诊为强迫症的患者;(2)入组时耶鲁一布朗强迫量表(Y-BOCS)≥16分;(3)曾用过≥2种不同化学结构的抗强迫药,每种药治疗时间≥12周且无效;(4)患者同意参与本次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5)排除严重脑、躯体疾病障碍患者、妊娠及哺乳期患者;(6)本研究取得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符合伦理学要求。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研究组(米氮平+利培酮)和对照组(米氮平),每组60例。对照组男26例,女34例,年龄21~48岁,平均(35.8±7.9)岁,病程1~11年,平均(5.8±13)年。研究组男28例,女32例,年龄20~48岁,平均(36.2±8.1)岁,病程1~10年,平均(5.7±1.2)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均使用米氮平(荷兰N.V.Organon公司,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40031,规格30mg/片)治疗,用量用法:每日1~2次,开始用药30mg/d,根据病情发展可以每周增加15mg用量,最大用量不超过90mg/d。研究组平均剂量为(60.15±30.15)mg/d,对照组平均剂量为(59.75±31.75)mg/d。

研究组在对照组治疗方案的基础上使用使用利培酮(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H20010309)治疗,用量用法:每日1次,刚开始治疗时每次1mg,第二天增加至2mg,并保持该剂量,若能耐受,可增加至每次3mg。平均剂量为(2.01±1.06)mg/d。两组在治疗过程中不合并使用其他抗强迫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及镇静催眠药。

两组均治疗8周,治疗前、治疗后4周、8周对患者进行Y-BOCS量表、HAMA-14量表、HAMD-21量表评分。

1.3评价指标

Y-BOCS量表对患者强迫思想、强迫行为两方面进行评价,两个方面各5项,每项评分0~4分,共40分,得分越高强迫症越严重。

疗效标准:痊愈:Y-BOCS评分降低不低于75%;显效:Y-BOCS评分降低不低于50%,不足75%;有效:Y-BOCS评分降低不低于25%,不足50%;无效:Y-BOCS评分降低不足25%。

负性情绪:采用HAMA-14评价患者焦虑状态,由14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0~4分,≥14分为焦虑,HAMD-21评价患者抑郁状态,由21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0~4分,>20分为抑郁。

1.4统计学方法

运用STSS20.0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采用x2检验,检验水准为a=0.05,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治疗8周后,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两组治疗前、后Y-BOCS评分、HAMA-14评分、HAMD-21评分比较

治疗前,两组Y-BOCS、HAMA-14、HAMD-21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4周、治疗后8周,两组Y-BOCS、HAMA-14、HAMD-21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4周、治疗后8周,研究组Y-BOCS评分低于对照组(P<0.05),分别见表2~4。

2.3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对照组和研究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均分别为11.7%、13.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3讨论

目前认为,强迫症患者5-HT神经系统功能低下,治疗强迫症可通过提高5-HT神经系统功能来进行。米氮平是一种NaSSA类抗抑郁药,对去甲肾上腺素能和特异性5一羟色胺能神经系统有双重作用。能阻断a,自身受体,使突触间隙的5-HT浓度增高;同时,能阻断突触后5-HT2和5-HT3受体,间接提升5-HT1A.介导的神经传导,提高5-HT功能,从而起抗焦虑、抗抑郁和抗强迫作用。高月霞、阳中明等研究证实,米氮平治疗强迫症疗效好,不良反应轻。利培酮是DA2/5-HT2受体拮抗剂,主要用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但有研究报道,利培酮能还用于强迫症的辅助治疗,原因可能是:(1)利培酮的抗DA2比抗5-HT2的效应强,强化SSRI药物的抗强迫效应;(2)利培酮的D2、5-HT2.拮抗作用,与SSRI药物起协同作用,从而使SSRI药物的治疗范围扩大。本研究选取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难治性强迫症,具有药理学依据。

本研究结果表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66.7%、研究组为85.0%,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较高(P<0.05);治疗前,两组Y-BOCS、HAMA-14、HAMD-21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4周、治疗后8周,两组Y-BOCS、HAMA-14、HAMD-21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8周,研究组Y-BOCS评分低于对照组(P<0.05);对照组和研究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均分别为11.7%、13.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难治性强迫症疗效优于单用米氮平治疗,且不良反应相当。

综上所述,米氮平联合利培酮治疗强迫症疗效显著,能降低Y-BOCS、HAMA-14、HAMD-21评分,且不良反应少,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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