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同
摘 要:在道德生活中,当人们处理公共资源以满足个人需求时会生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立场和选择,这些不同的价值立场和选择构成了中国伦理学史上的公私之辨。公与私这一对道德范畴,在先秦到两汉、在宋明理学与明清实学及其近现代伦理学中,其理论形态是不同的。在现代化过程中,中国伦理学史上的公私之辨对于人的道德现代化和国家的现代化(对公共资源进行分配中的公正程度)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伦理学;公私之辨;公共关系;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A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6)06-0068-05
在现代化过程中,人的现代化和国家的现代化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议题。就人的现代化而言,人们对于以公共资源满足自身需求时所受到的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制约,是认同“公”的立场和行为选择,还是认同“私”的立场和行为选择,确实需要一个道德化过程来加以确立。就国家的现代化而言,对每个人都享有的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确实需要选取更加公正的分配制度。这两种不同的问题,构成了中国伦理学史上的“公私之辨”。针对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立场和选择,古代伦理学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理论。这些成果对于我们今天科学地认识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对公私范畴的早期认知
在中国伦理学史上,伦理学家为解决人们获取公共资源以满足自身需求——这一活动是在个体与群体关系中进行的——时产生的价值冲突,提出了“公”和“私”的道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