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明,王沛雯
(1.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广州510053;2.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州510631)
城市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
王玉明1,王沛雯2
(1.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广州510053;2.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州510631)
城市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指以城市群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目标,平衡和协调环境效益贡献地区与受益地区之间的发展权和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城市群区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可分为补偿方与受偿方,主要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民众等,其中政府是生态补偿的关键行动主体。城市群环境治理需要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作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运作可以分为政府补偿、市场补偿和社会补偿三种方式,三种方式各有所长,适合于不同的情形,同时,不同补偿方式也可相互组合。另外,核定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中的难题,只有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才能最大程度地平衡环境效益贡献地区与受益地区的利益关系。生态补偿标准的核定既要参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强制性环境质量标准,又要参考地方政府间环境协议标准,并选择核定生态补偿标准的恰当方法。
城市群;横向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Ecological Compensation)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的,通过公共政策手段或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平衡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调整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的发展权和利益关系[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