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赋格到文章学

2017-02-13 03:02
中国韵文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双关文章

程 维

(安徽师范大学 中文系,安徽 芜湖 241000)

从律赋格到文章学

程 维

(安徽师范大学 中文系,安徽 芜湖 241000)

文章学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与科举相关,而诗赋格则是最早研究科举行文技巧的一类著作;与诗格相比,赋格更接近后来的文章之学。唐代的赋格在很多层面上为宋代的文章学建立了轨范。以《赋谱》为代表的唐代律赋格建立了认题与立意论、破题论、体式论、章法间架论、句法论等等作文的法则,对宋元文章学有着相当大的启发作用。赋格向文章学的转变,大体有两条轨迹可循,即在科举层面上宋代的策论、经义对唐代律赋体式的仿效,和在文学层面上赋格的文法精神的沉淀及其与古文精神的结合。

唐代;赋格;宋代;文章学;迁移

宋之相对于唐,在文学批评领域,变化最大的是文章学的兴起。出现了诸如陈骙的《文则》、孙奕的《履斋示儿编·文说》之类的理论著作,以及楼昉的《崇古文诀》、谢枋得的《文章轨范》之类的评点著作。这样的变化在唐代有无根源?本文试图以此为角度厘清唐代律赋格与宋代文章学的关系。

唐代考赋,开始并无定格,用韵、韵数等都还相对宽松。洪迈的《容斋续笔》卷十三“试赋用韵”条云:“唐以赋取士,而韵数多寡,平侧次叙,元无定格。”而自大和以后,八韵就成了律赋的规定形态了。中唐以后,考赋体式越发严谨了,“取士命题,限以八韵,必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除了限韵之外,律赋还发展出了一定的格式,清人杭世骏说:“至元和八年始专以诗赋试士,于是排体与律赋遂为举场必擅之技,有破、有承、有起、有束,法严体密,精此者不易。故士子之揣摩与主司之程度合若符节,其难也如此。”赵璘《因话录》卷三云:“李相国程,王仆射起,白少傅居易兄弟,张舍人仲素,为场中词赋之最。言程式者,宗此五人。”所谓“程式”,便指的格式。官方的文件也是如此。《唐六典·尚书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载“试杂文两首,策时务策五条。文须洞识文律,策须义理惬当者为通。”永隆二年八月《条流明经进士诏》云:“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并令试策。”所谓“识文律”,也是指诗赋的体式。《全唐文》卷九十一载昭宗《覆试进士敕》曰:

既鉴妍媸,须有升黜。……其张贻宪、孙溥、李光序、李枢、李途等五人,所试诗赋,不副题目,兼句稍次,且令落下,许后再举。其崔砺、苏楷、杜承昭、郑稼等四人,诗赋最下,不及格式,芜类颇甚。

其判定崔砺、苏楷、杜承昭、郑稼等四人的诗赋等次最下的理由是“不及格式”,而黜落张贻宪、孙溥、李光序、李枢、李途等五人的原因是“所试诗赋,不副题目”,即抱题不紧。可见试赋法则和格式的重要性。

正是由此,在举子间兴起一种律赋的参考守则,谓之“赋格”。据罗根泽考证,“一在初盛唐,一在晚唐五代以至宋代的初年……后者虽亦以‘诗格’为主,但也涉及‘赋格’‘文格’”,于赋格则列“和凝赋格一卷”“宋祁赋诀二卷”“马称(偁)赋门鱼钥十五卷”三种,又谓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记《宾朋宴话》“叙唐以来诗赋源流”。而据张伯伟先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则唐代赋格类著作有浩虚舟《赋门》一卷,纥干俞《赋格》一卷,范传正《赋诀》一卷,张仲素《赋枢》一卷,白行简《赋要》一卷,和凝《赋格》一卷等。又《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赋门鱼钥》十五卷下云:“进士马偁撰,编集唐蒋防而下至本朝宋祁诸家律赋格诀。”可见,唐代的赋格还是十分发达的。尤为可喜的是他还从日本辑回唐佚名撰《赋谱》一卷,使我们能一窥唐代赋格的原貌。

通过检阅《赋谱》以及唐代的一些律赋论,我们发现宋代所兴起的文章学在唐代的赋格中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轫。而从赋格到文章学的演变,也是有理路可寻。

一 赋格与文章学的纵向比较

唐代的赋格在文章学的不少方面为宋代建立了轨范。白居易《赋赋》谓考赋时“立意为先,能文为主”,这实际上是对命题作文的一种典雅的说法,清梁章钜云:“古人但有诗,并无所谓题……至唐人以词赋应制,然后命题而后作诗。”因为命题作文,所以先要审题。

一、论认题与立意

祝尚书认为,“宋、元之际是我国古代文章学由成立到蓬勃发展的时期,而‘认题’‘立意’学说,则是这时期文章学中的重要命题,也是文章学家们的主要收获之一。”陈傅良在他的《止斋论诀》中写道:

凡作论之要,莫先于体认题意。故见题目,必详观其出处上下文,及细玩其题中有要紧字,方可立意。盖看上下文,则识其本原,而立意不差;知其要切字,则方可就上面着功夫。此最作论之关键也。

而这种“认题”之说,在唐代的赋格中其实已经相当成熟了。《赋谱》曰:“凡赋题有虚、实、古、今、比喻、双关”,要求“当量其体势,乃裁制之”。审题在诗歌考试中并不那么重要,唐代的诗格中很少有讨论到“认题”的。而在律赋考试中,“认题”却极为重要,前引《覆试进士敕》中很多人便是因为作赋“不副题目”而名落孙山。到宋代的试赋中依然遇到这样的问题,孙奕《履斋示儿编·文说》卷二“赋要识题”一条记述:

乃知作赋须就题熟认,不可参入外意,必若太学出“天子当阳”,韵脚云“天子当阳,照临万国”,则以阳字为太阳,却不可不从。

有考生审题时被韵脚所影响,因而造成了认题不准,没有被录取。宋代郑起潜的《声律关键》总结了唐宋两朝律赋的考试经验,说“命意最不可凿,只就题目推明,如题外添意,使客胜主,则又差矣。”

审题之后,要依题而立意。《赋谱》也按照不同类型的题目分别给出了对策。陈绎曾的《文式·立意法》代表了宋元文章学“就题立意”的最高水平,如果将之与《赋谱》对比,我们会发现有很多相似之处。

陈绎曾《文说》佚名《赋谱》景凡天文、地理、物象皆景也,景以气为主。有形象之物,则究其形象,体其形势。意凡议论、思致曲折皆意也,意以理为主。无形象之物,先叙其事理,令可以发明。事凡实事、故事皆事也,事生于景则真。古昔之事,则发其事,举其人。今事则举所见,述所感。情凡喜怒哀乐爱恶之真趣皆情也,意出于情则切。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

《文式·立意法》中“天文、地理、物象”类的“景”题,与《赋谱》“有形象之物”相近。陈绎曾认为这类题的立意不能溺于景物,而应该以“气”为主;而《赋谱》认为应当究其象,体其势,“势”近乎“气”,而思路一致。其举杨弘贞《月中桂树赋》“月满于东,桂芳其中”之句为证,而谓其“虽有形像,意在比喻”。是以此类题目应当跳脱物象。

《文式》认为“凡议论、思致曲折”的“意”类题目,应当“以理为主”;《赋谱》也认为“无形象之物”,要“叙其事理,令可以发明”。由其所举《大道不器》和《性习相近远》两赋,可见出这类题应当发明儒家之理,如白居易《性习相近远赋》曰:“噫!下自人,上达君。感德以慎立,而性由习分。习而生常,将俾乎善恶区别。慎之在始,必辨乎是非纠纷。”

《文式》说“事”类包括“实事”和“故事”,即《赋谱》所言“古昔之事”和“今事”。对于这类题目,陈氏认为应当与“景”结合,“事生于景则真”,空中楼阁式的叙述会使人感到不真实、不实在;而《赋谱》所言“举所见,述所感”,“所见”便是“景”,“所感”便近“真”,其举白居易《泛渭赋》云:“亭亭华山下有渭”,很有带入感。

《文式》说“喜、怒、哀、乐、爱、恶之真趣”之类的情感题,应当由情感而引入义蕴,所谓“意出于情则切”,一方面要不溺于情,一方面又要不离于情。《赋谱》也有“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之论,亦指由情入理,而情物无间、情义相融。

可见,《赋谱》的认题立意之说已经涵盖了宋元文章学大部分的相关论述。

二、论破题

破题在唐代试赋中极为重要,甚至直接影响了自汉代以来赋体的整体形态。许结先生有《曲终奏雅到发端警策》一文,专门讨论此问题。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二十《试赋》论唐宋试赋“最重破题警切,场屋间每于此定魁选”。《唐摭言》曾记载李程《日五色赋》的故事:

贞元中,李缪公先榜落矣。先是出试,杨员外于陵省宿归第,遇程于省司,询之所试,程探靿中得赋稿示之。其破题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于陵览之,谓程曰:“公今年须作状元。”

仅以赋之破题,便能判断其为状元之才,甚至在其被黜落后重新擢拔,可见破题发端的重要性。《唐摭言》卷三又有“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条:

乐天时年二十七。省试《性习相近远赋》、《玉水记方流》诗,携之谒李凉公逢吉……及览赋头曰:“噫!下自人,上达由君,咸德以慎立,而性由习分。”逢吉大奇之,遂写二十余本。其日,十七本都出。

文之优劣,全系乎发端,唐代闱场赋的要则于此可见。这种赋法体式肇启了宋代文章学发端之法、破题之法。《止斋论诀》云:“论之首,一篇之意皆涵蓄于此,尤当立意详明”,《论学绳尺·论诀》引戴溪说云:“破题欲切而当,欲明而快。破题、结题是终始着力处”,此类文论,在宋元极多,概出自唐代律赋之格。

三、论体式

《赋谱》曰:“当量其体势,乃裁制之。”是谓为文当因命题而定法式,而认为实题应当有实题的作法,虚题应当有虚题的作法,比喻之题则有一套比喻之作法,双关之题则有双关之格套。其论比喻、双关之体式曰:

比喻有二:曰明,曰暗。若明比喻,即以被喻之事为干,以为喻之物为支。每干支相含,至了为佳,不以双关。

若暗比喻,即以为喻之事为宗,而内含被喻之事。亦不用为双关,如《朱丝绳》、《求玄珠》之类是。“丝”之与“绳”,“玄”之与“珠”,并得双关。“丝蝇”之与“真”、“玄珠”之与“道”,不可双关。

《赋谱》认为作赋者要认清明喻、暗喻、双关之别,比喻类的题目不可用双关之体式。所谓“双关”,《作文大体》曰:“或可有双关之题,一题之中,二物相关也,上下分作,谓之双关也”,范仲淹《赋林衡鉴序》云“兼明二物谓之双关”。宋代文章之学亦承袭此赋格,《论学绳尺》曾举方能甫《光武以柔道理天下论》一文以示“双关体”:“先开其刚,与刚、柔作两门关,取柔放其中;开其定天下、治天下作两门关,取理天下放其中,是之谓双关体。”又如谢枋得《文章轨范》批点韩愈《争臣论》曰:“此一段六句是双关文法。韩文公专喜用之,可以为法。”

《赋谱》论暗喻曰:“以为喻之事为宗,而内含被喻之事。”明喻之法是携喻体以张本体,暗喻之法是宗喻体以涵本体,以其所举《朱丝绳》为例:“丝之为体兮,柔以顺德;丝之为用兮,施之则直……故君子体直以为象,履中而立身。”以朱丝绳比喻君子当行直道,而此意是暗含于行文之中,是作者写“朱丝绳”而内蕴此涵义。陈绎曾《文筌》中“影题”之法:

并不说正题事,或以故事,或以他事,或立议论,挨傍题目而不着迹,题中合说事皆影见之。

此与《赋谱》暗喻之法精神相通。而《赋谱》所论“实题”之法“虽有形像,意在比喻,则引其物像,以证事理”,“引实证虚”,则与《文筌》所举“引题”之法相近:“别发远意,使人不知所从来,忽然引入题去,却又亲切痛快。”宋方逢辰论律赋曰:

赋难于体物,而体物者莫难于工,尤莫难于化无而为有……赋《金在镕》曰:“如令分别妍媸,愿为藻鉴;若使削平僭叛,请就干将。”因藻鉴干将四字,架出擎空楼阁,愿为请就,又隐然有金方在冶之义。识者固知其为将相手。噫,化矣!

所谓“化无而为有”“架出擎空楼阁”也是承《赋谱》“引实证虚”而来的。楼昉《崇古文诀》卷二十五评苏轼《倡勇敢》一文曰“看东坡文字,须学他无中生有”;谢枋得《文章轨范》卷三评苏洵《高祖论》曰“又揣摩高帝不去吕后之意,作一段议论,皆是驾空凭虚,自出新意,无中生有,文法最高”,评苏轼《范增论》云“此一段最妙,乃无中生有,死中求活”。皆与律赋格相承袭。

唐代的律赋由于多年科举的经营,形成了不少体式格套,以方便应试。范仲淹在宋仁宗天圣五年编成《赋林衡鉴》,选录唐代以来律赋百篇以为士子津筏,其序按“体势”将律赋分为二十类。詹杭伦先生认为:“他分类的依据主要有二:一是按照题材分类,前十类大致如此;一是按照写作方法分类,后十类大致如此。”这后十类分别是:“引类”“指事”“析微”“体物”“假象”“旁喻”“叙体”“总数”“双关”“变态”。所谓“引类”即“类可以广者”,与陈绎曾《文筌》所谓“小题张而大之”的“张题”相近;所谓“指事”,“事非有隐者谓之指事”,与《声律关键》的“名义”类相近;所谓“体物”即“取比象者”,则是继《赋谱》明喻之体而来;“兼举其义者谓之旁喻”,则与《赋谱》中宗喻体以涵本体的“暗比喻”一脉相承;“总其数而述者谓之总数”,《声律关键》有“数目”一类,与此相近。方颐孙编著《太学新编精藻文章百段锦》,全书分“遣文”“造句”“议论”“状情”“用事”“比方”“援引”“辩折”“说理”“妆点”“推演”“忖度”“布置”“过渡”“譬喻”“下字”“结尾”,凡十七格,其中不少与律赋体式相近。

四、论章法间架

《赋谱》以人体部位来比喻文章的结构间架:

至今新体,分为四段:初三、四对,约卅字为头;次三对,约卌字为项;次二百余字为腹;最末约卌字为尾。就腹中更分为五:初约卌字为胸;次约卌字为上腹,次约卌字为中腹;次约卌字为下腹;次约卌字为腰。都八段,段段转韵发语为常体。

他认为新体赋即律赋,应当分为头、项、腹、尾四段;而腹部还可以分为胸、上腹、中腹、下腹、腰五段,则细分之可为八段,正好对应八韵之格。虽然这种以人体为喻的论文方式,在《文心雕龙·附会》就已经出现。但是这样精密而完整的框架式比喻还是第一次出现。而宋代以后这种比喻成了文章学的通用之语。欧阳起鸣《论评》称“头、项、赋、尾”,陈绎曾《文式》则分“头、腹、腰、尾”,而陈傅良《止斋论诀》引冯椅则称为“鼠头”“豕项”“牛腹”“峰尾”。

而对于各个部位,应当如何章法,《赋谱》也有讨论,主要分散在“凡赋以隔为身体”一段和“《望夫化为石》云”一段。且将之与宋元文章学的章法做一比较:

《赋谱》将赋头分为“破题”和“小赋”,其中“小赋”应该相当于《论学绳尺》的“名公论诀”中的“小讲”,指的是开宗明义、概括一章之主旨之句,即陈绎曾《古文矜式》所谓“欲包含一篇大旨”、欧阳起鸣《论评》所谓“乃一篇纲领……两三句间要括尽一篇意”也。《赋谱》认为赋的开头部分应当“清”而“明”,《古文谱》谓“贵明切”,《文式》“紧而重”,《古文矜式》“明而紧”,冯椅称“精而锐”,戴溪称“切而当”“明而快”,可见由唐代赋格到宋元文章,起头大体上都遵循“明”这个原则,所谓“明”就是意思清楚明白,务使读者能抓住核心意思。而唐代《赋谱》曰“清”,宋代多要求“紧”“锐”“切”“快”,可以见出由唐到宋文章学中开篇的变化。科举发展到宋代,对文章开篇的要求越来越急功近利,需要作者快速入题、快速抓住读者。庆历四年欧阳修在《详订贡举条状》中提出“小赋内不见题,意通而词优者非”,即要求律赋在首韵之内必须阐明题意。宋代的赋格《声律关键》第一韵下说“凡好语点出关键字”,也是其表现,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唐宋之间出赋格的变化和文章学的变化。

《赋谱》认为文章的第二个大部分“项”,是应当叙“事始”,而举白居易《望夫化为石赋》为例:“原夫念远增怀,凭高流眄。心摇摇而有待,目眇眇而不见”,可见所谓“事始”即其文中所言“远征事始”之意。而此一部分,林图南《论学绳尺》和陈傅良《止斋论诀》都号为“原题”,即“推原题意之本原,皆在于此”,则是承继唐代科举的“远征事始”的章法。

关于文之“腹”部,《赋谱》倡“身体在中而肥健”,“肥”“健”二字几乎概括了宋元文章学中关于文“腹”的所有论述。陈绎曾称“铺陈详尽、引用饱满”(《古文矜式》)、“贵详悉”(《古文谱》),冯椅谓“牛腹欲肥而大”(《止斋论诀》引),戴溪谓“讲题贵赡”(《论学绳尺》引),欧阳起鸣谓“铺叙要丰赡”(《论评》)等等,皆是发挥“肥”之义。而《文式》之论“腰:欲健而恢”,《论评》论腹“如平洋寸草中突出一小峰,则耸人耳目。到此处文字要得苍而健,耸而新”,皆是发明“健”之义。宋元文章学认为文腹不但要丰赡肥大,还要“铺叙有条”(《论学绳尺》引戴溪),“曲折周密”(《古文矜式》),“中欲满而曲折多”(《文式》),而“最怕文字直致无委曲”,“若有腹而无腰竟转尾,则文字直了,殊觉意味浅促”(欧阳起鸣《论评》)。而《赋谱》论文腹的具体作法云“入胸以后,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纵横成绮”则开宋代“曲折周密”论之端。

《赋谱》认为律赋的结尾应当“举一赋之大统而结之”,陈傅良也称“结尾正论关锁之地”,概指总括并完结文意,因而要收束有力。郑起潜《声律关键》论律赋的第八韵曰:“此韵是一篇结尾,最要动人,尤见笔力。前辈云‘始人上梯,一级高一级。’”可见律赋格是讲求结尾要能醒人耳目,这对宋元的文章学也有着不小的影响,欧阳起鸣《论评》认为文尾应当学习律赋的第八韵,“如第八韵赋相似。赋末韵多有警语,如俳优散场相似”,其论文受赋格的影响可见一斑。

五、论句法

律赋由于韵数的限制,而考生又多希望在有限的句数内求其变化,所以律赋的句法往往较为发达。《声律关键》曰:“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岂可轻下语耶?造句不一,四六为工,八字句尤典雅。”

《赋谱》开篇便说:“凡赋句有壮、紧、长、隔、漫、发、送合织成,不可偏舍。” 所谓“壮”,三字句也;“紧”,四字句也;“长,上二字下三字句也,其类又多上三字下三字”;“隔”,隔句对也;“漫,不对合,少则三四字,多则二三句”;“发”,发语词;“送”,送语词。“隔”又分六体:轻、重、疏、密、平、杂。“发”又分为三种:原始、提引、起寓。《赋谱》发展了《文心雕龙·章句篇》以来的句法说,而将句法与章法结合起来,将“文气”以长短句式的排列组合形式化地呈现出来。这么细致的句法研究在科举之前是不可想象的;而因诗歌的体式限制,唐代诗格类作品中也不可能费心研究句法。因此,宋代文章学中细密的句法论,其源头必然溯自唐代的赋格。

陈骙极重句法,称“作文不难,难于炼句”。陈绎曾《文式》卷上“造语法”,列“正语”“拗语”“助语”“长句法”“短句法”等十六类。显然是承《赋谱》中的句法论而来:

凡句字少者居上,多者居下。紧、长、隔以次相随。但长句有六、七字者,八、九字者,相连不要。以八、九字者似隔故也。自余不须。且长、隔虽遥相望,要异体为佳。……夫体相变互,相晕澹,是为清才。即尾起寓,若长、次隔、终漫一两句。

二者一个是律赋,一个是古赋,但对句式的规定大体相似。首先要长短相生;其次要虚实相用;再次要单双相间;最后要正变相合。

句式的长短相间在句法研究中最受重视,因为不同长度的句子有着轻重缓急的差别,从《赋谱》“壮”“紧”“长”“漫”这样的命名就能感受得到。陈骙《文则》极称“《檀弓》文句,长短有法,不可增损”。吕祖谦评点《获麟解》一文云“作文大抵两句短须一句长者承”,又评韩愈《原道》“句长短有法度”。谢枋得称赏长短错综的句法:“句法长短错综,便觉奔逸绝尘。”《论学绳尺》批点《仁义道德性命如何》一文云:“作论之法,句要或长或短不齐方是。”而宋代很多的评点类文章学著作都喜欢为文章的句子标上字数,以分析句法。如谢枋得批点韩愈《上张仆射书》:

执事之好士也如此(八字句),执事之待士以礼如此(九字句),执事之使人不枉其性而能有容如此(十五字句),执事之欲成人之名如此(十字句),执事之厚于故旧如此(九字句)。

谢氏评曰:“连下五个‘如此’字,句法长短错综,凡四变。”此类批点还常见于《崇古文诀》等的批点中。

此外,《赋谱》对于“发语”“送语”等虚词的研究,也给开宋人之先:

发语有三种:原始、提引、起寓。……原始发项,起寓发头、尾,提引在中。

送语,“者也”“而已”“哉”之类也。

楼昉《过庭录》认为,“文字之妙,只在几个助辞虚字上。……助辞虚字,是过接斡旋千转万化处。”陈骙也认为,“文有助辞,犹礼之有傧,乐之有相也。礼无傧则不行,乐无相则不谐,文无助则不顺。”宋元的不少文章评点中,将发语词标示出来,以提醒文章的段落结构的变化,这些都与唐代赋格的先导作用分不开。

二 赋格向文章学的转变

唐代赋格是怎样影响宋元文章学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考察。

首先,策论、经义对律赋体式的仿效。宋代科举经历了诗赋、策论之争,不少文士认为文辞害道,认为科举应当以策论为主,真宗时河阳节度判官张知白主张科举“先策论,后诗赋,责治道之大体,舍声病之小疵”,而范仲淹倡导的“庆历新政”第三条便是“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欧阳修也认为“天下学者日盛,务通经术,多作古文”。诗赋考试在宋代经历了频繁的罢复,其在科举中的地位相对于唐朝来说有了很大的变化:策、论的地位越来越高,而诗赋的地位则相对降低。

策分对策和进策,“进策”和“论”都是议论性的文章。策论的形式,在北宋时还是比较自由的。《四库提要〈论学绳尺〉提要》论宋代策论曰:

其始尚不拘成格,如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自出机杼,未尝屑屑于头、项、心、腹、腰之式。南渡以后,讲求渐密,程式渐严,试官执定格以待人,人亦循其定格以求合,于是‘双关’‘三扇’之说兴,而场屋之作遂别有轨度,虽有纵横奇伟之才,亦不得而越。此编以‘绳尺’为名,其以是欤……其破题、接题、小讲、大讲、入题、原题诸式,实后来八比之滥觞,亦足以见制举之文,源流所自出焉。

可见,策论也同赋一样,经历了从形式较为自由到程式渐严的过程。经义与策论情况相近,元人倪士毅《作义要诀自序》曰:“宋之盛时,如张公才叔《自靖义》,正今日作经义者所当以为标准。至宋季,则其篇甚长,有定格律:首有破题,破题之下有接题,有小讲,有缴结,以上谓之冒子。然后入官题,官题之下有原题,有大讲,有余意,有原经,有结尾。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于捉对,大抵冗长繁复可厌。”

程式是统一衡文标准的需要,一旦文体形式过分自由,则衡文时试官无“定格以待人”,缺少切实可操作的共通规则。苏轼反对王安石科举改革时就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经义策论“无规矩绳墨,故学之易成;无声病对偶,则考之难精。以易学之文,付难考之吏,其弊有甚于诗赋矣”。正是由于此点,经义策论之衡文需要发展出一定的程式和定格,而当时唯一可以借鉴的便是发展已经成熟的赋格。策论中所谓的“头、项、心、腹、腰之式”,“破题、接题、小讲、大讲、入题、原题诸式”,不正是唐代赋格中的“头、项、腹、尾”、“破题、小赋、事始、结”这样的格套吗?前引欧阳起鸣《论评》认为“论”文的结尾“如第八韵赋相似,赋末韵多有警语,如俳优散场相似”,不正反映了策论文的格式对赋格的学习吗?叶适在其《习学记言》说:

汉以经义造士,唐以词赋取人。……然及其废赋而用经,流弊至今,断题折字,破碎大道,反甚于赋。故今日之经义,即昔日之赋。

对废诗赋而尊经义颇有怨言,但其“今日之经义,即昔日之赋”却实在是道出了经义之学的真相。

同时,士人们已经习于律赋之格,为经义策论之时不经意而融赋格于其中。钱大昕谓:“宋熙宁中,以经义取士,虽变五七言之体,而士大夫习于俳偶,文气虽疏畅,其两两相对,犹好故也。” 难怪王安石曾叹息“本意变进士为经生,不料经生变为进士”。可见科举的各种文体,其格式是可以相互影响。南宋杜范《辛丑知贡举竣事与同知贡举钱侍郎曹侍郎上殿札子》说:

数十年来,体格浸失,愈变愈差,越至于今,其弊益甚。……词赋句法冗长,骈俪失体,题外添意,体贴不工,至有第七韵不问是何题目,皆用时事,有如策语。……策则誊写套类,虚驾冗辞,装饰偶句,绝类俳语。

他说考生的策论很多“虚驾冗辞,装饰偶句,绝类俳语”,与词赋相似;而相反,词赋的考卷却骈俪失体,“有如策语”。可见律赋与策论的相互影响是一直持续的。

王铚《四六话》卷下云:“吴正肃试贤良方正科殿试策,因论古今风俗之变,皆随上好恶,有曰:‘城中大袖,外有全帛之奢;雨下垫巾,众为一角之效。’是时试策犹间用对偶句也。”韩驹尝谓幼时学作经义策论文,“乡先生曰:‘童子记之,大略如为赋而无声韵耳’”。可见律赋之格在宋代闱场影响力之大。

宋代经义是明清八股文之祖。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有“试文格式”,谓明清的时文“发端二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人相传之格”。然而文中又有顾氏原注曰:“本之唐人赋格。”可见宋人论、策的格式,来源于唐代的赋格。李调元在《雨村赋话》论唐代律赋:“唐李程《金受砺赋》,双起双收,通篇纯以机致胜,骨节通灵,清气如拭,在唐赋中又是一格。毛秋晴太史谓‘制义源于排律’,此种亦是滥觞。分合承接,蹊径分明,颖悟人即可作制义读。”又评白居易《动静交相养赋》曰:“通篇句阵整齐,两两相比。此调自乐天创之,后来制义分股之法,实滥觞于此种。”他们都点出了从唐代律赋格到宋代策论、经义格,再到明清八股文的过程。

其次,文法精神的沉淀以及与古文精神的结合。唐代科考极重律赋,因而士子们十分努力,熟悉其格式,练习其作法。白居易《与元九书》说他“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追寝息矣”。黄滔《成名后呈同年》也自谓“业诗攻赋荐乡书,二纪如鸿历九衢”。《旧唐书·裴休传》记载裴休“经年不出墅门,昼讲经籍,夜课诗赋”。可见一斑。

由于其为了科考常年地浸淫,则律赋之法往往已经深入其思维。《太平广记》记载有《韦鲍生妓》的故事,其中写到两鬼月夜作赋的情形:

长须云:“……赋有蜂腰鹤膝之病,诗有重头重尾之犯。若如足下“洞庭”“木叶”之对,为纰谬矣。小子拙赋云:‘紫台稍远,燕山无极。凉风忽起,白日西匿。’则‘稍远’‘忽起’之声,俱遭黜退矣。不亦异哉!”。……蜂腰鹤膝,谓不中度;弹声韵之清浊,谓不中律。虽有周孔之贤圣,班马之文章,不由此制作,靡得而达矣。”

两鬼在“珠露既清,桂月如昼”的夜色中“吟咏时发,杯觞间行”,本是兴致为文,却一遵时赋的体制,命题、定韵,讨论“蜂腰鹤膝之病”,可见赋格影响文人之深,而这则故事也喻示者律赋之法由场闱流向文人的日常为文。

当士子脱离科考的羁绊之后,律赋之格依然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文人的创作。尤其是晚唐以后,律赋成为了一种文人习用的文体,而并非与考试相关。李调元在《赋话》卷九引《偶隽》云:“晚唐士人作律赋,多以古事为题,寓悲伤之旨,如吴融、徐寅诸人是也。黄文江滔亦以此植名。”李调元《赋话》卷二载:

《文苑英华》所载律赋至多者,莫如王起,其次则李程、谢观。大约私试所作而播于行卷者,命题皆冠见正大。逮乎晚季,好尚新奇,始有《馆娃宫》、《景阳井》及《驾经马嵬坡》、《观灯西凉府》之类,争妍斗巧,章句益工。而《英华》所收,顾从其略;取舍自有定则,固以雅正为宗也。

是知律赋在中晚唐已经成为一种文人抒情、游戏的文体。这是律赋之法悄悄转化为文学文章学的契机。到了宋代,这种倾向更为明显,《履斋示儿编》曰:

贺方回言:“学诗于前辈,得八句云:‘平淡不流于浅俗,奇古不流于怪癖,题咏不窘于物象,叙事不病于声律,比兴深者通物理,用事工者如己出。格见于成篇,浑然不可隽;气出于言外,浩然不可屈。’尽心于此,守而不失。”请借此以为八韵之法。苟妙达此旨,始可言赋。

孙奕将贺铸言诗之法引入律赋,其中所谓“平淡不流于浅俗”“奇古不流于怪癖”“比兴深者通物理”“气出于言外,浩然不可屈”这样的论调,在唐代时没有出现过,实际上是以诗体尊试赋之体,将之带离场闱体裁的故园。这样的变化,使得律赋在格式之外,增加了“神情气味”。为宋元的文章学提供了借鉴。

宋代文人大多深于赋法,而不知不觉间将其渗入到其古文的创作之中。明人孙绪《无用闲谈》载:“范文正公《岳阳楼记》,或谓其用赋体。”金圣叹也有类似看法,其评范仲淹《岳阳楼记》云:“中间悲喜二段,只是借来翻出后文忧乐耳,不然,便是赋体矣。一肚皮圣贤心地,圣贤学问,发而为才子文章。”范仲淹深于赋格,曾集唐宋律赋为《赋林衡鉴》,并作出了很深的研究,是以其文有赋法,《岳阳楼记》“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和“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项、腹两段,绝似律赋之格,是非常自然的事情。陈师道《后山诗话》记载,“少游谓《醉翁亭记》亦用赋体”。朱弁《曲洧旧闻》卷三亦谓:“《醉翁亭记》初成,天下莫不传诵。家至户到,当时为之纸贵。宋子京得其本,读之数过曰:‘只目为《醉翁亭赋》,有何不可!’”可见,律赋之体对于古文的创作也有着不小的渗透力。

总之,赋格渐渐融入文人之气。与此同时,文人文章也渐渐融进格律之道,“文字之规矩绳墨,自唐宋而下,所谓抑扬开阖、起伏呼照之法,晋汉以上绝无所闻,而韩、柳、欧、苏诸大儒设之,遂以为家。出入有度而神气自流,故自上古之文至此而别为一界”。清张云章《康熙本古文关键序》说:“东莱吕子《关键》一编……观其标抹评释,亦偶以是教学者,乃举一反三之意。且后卷论、策为多,又取便于科举,原非有意采辑成书,以传久远也。”其卷首《古文关键总论》载有“看文字法”“看韩文法”“看柳文法“看欧文法”“看苏文法”“看诸家文法”“论作文法”“论文字病”等。“看文字法”一条又谓“第一看大概,第二看文势规模,第三看纲目关键,第四看警策句法”。宋代文章学一方面吸收了唐宋古文运动以来的文气、文道之学,一方面又吸收了唐代以来科举考试所带来的对文章体式、章句的研究。有道有法,便趋于圆满。唐代科举主要以诗赋为主,因而诗格、赋格对宋代文章学的影响不可小觑。而赋相对于诗来说,体制更大,结构更复杂,句式更多样,更接近于文,因而对于宋代文章学的影响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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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成林

2016-03-12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汉赋与《诗经》学互证研究”(1340);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直接资助项目《历代赋汇》校点(14CZW072)

程维(1984— ),男,安徽桐城人,文学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文学、赋学和中国文学批评。

I207.2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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