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遇雾霾起诉政府被驳回

2017-02-13 17:46
方圆 2017年1期
关键词:治霾中级法院赔偿义务

因在郑州出差时发现当地雾霾严重,河南省新乡市市民孙洪彬于2016年11月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院,认为后者治霾不作为,并请求判令后者赔偿其购买口罩相关费用32元。日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驳回原告起诉,因为其赔偿请求尚未经过郑州市人民政府先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endprint

猜你喜欢
治霾中级法院赔偿义务
践行庄严承诺 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农垦中级法院工作纪实
盐城市中级法院和盐城市侨联共同举办涉侨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
国家赔偿
治霾需依法有据
离婚案中级法院判决后怎么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