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福洲
[摘要]对于“创新”,不仅要从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方面去理解,还要从国家发展全局的角度理解。从哲学角度,对“创新”的本质、机制及其与发展的关系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克服对“创新”活动的主观主义、神秘主义、片面性等错误认识,增强对于“创新”的客观规律性、主观能动性的认识,促进“创新”向更科学、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创新;本质;机制;创新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4-0008-05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后,党中央和习近平对于“创新”及其作用、意义做了多方面、多角度的阐述。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等等。这是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对中国发展战略指导思想的重要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关于“创新”的思想,纠正人们在“创新”问题上存在的片面性和主观性认识,增强对“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创新”风气的形成,有必要从哲学理论上,开展对“创新”的本质、机制、创新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探讨,形成对“创新”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一、“创新”的本质
提起“创新理论”,通常指的是西方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并经后人发展的相关理论。熊彼特所归纳的“创新”行为,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即在生产体系中引进新的元素。……
党政干部学刊 2016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