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红姐 编辑/英华 设计/侯宇
在产房工作,经常会遇到一些人,询问这样的的问题:“听说你们产房喜欢给人做剖宫产,就是为了多挣钱。”其实呢,真不是这样子的。
无需讳言,在前一段时期,我国的剖宫产率的确很高,201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剖宫产率已经达到55%左右,有些地方已经达到79%。但是,随着人们认识的增强,对于剖宫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现在我们产房,只有具备剖宫产严格的指征,才能进行剖宫产。而且,之前剖宫产手术做的多,也不是从经济上考虑,更多是从安全考虑,毕竟,剖宫产手术比起自然分娩来,我们更容易掌控。
为了规范剖宫产手术及剖宫产指征,我国妇产专家们参考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和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制定了剖宫产指南。下面这十项条件是剖宫产手术的指征,即将要临产的产妇们可以对证一下,看看自己符合不符合。这十项指征具体包括:
1.胎儿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阴道分娩者。
2.头盆不称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试产失败者。
3.瘢痕子宫二次及以上剖宫产术后再妊娠者;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手术穿透宫腔者。
4.胎位异常胎儿横位或初产足月单胎臀位(估计胎儿体重大于3500g者)、足先露。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双胎(多胎)妊娠第一个胎儿为非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