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亚太及大中华区知识产权法律部

2017-02-18 16:12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1期
关键词:张艳专利知识产权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于1911年创立于美国,英文简称为IBM。IBM公司总部地址位于纽约州阿芒克市,是全球最大的信息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拥有全球雇员40多万人,业务遍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IBM的全球业务范围包括服务、软件、硬件系统、研发及相关融资支持。IBM的业务模式是灵活的,并能够与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经济环境相适应。

团队介绍

IBM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部于2000年9月正式创立,由知识产权法律总监张艳带领。十六年励精图治,IBM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团队从2000年的1个人发展到今天的26人,是IBM公司在美国本土外最大的知识产权部门。团队目前成员26人中,有专业人员(律师、专利代理人)16人及流程管理人员11人(1人兼作流程管理及专利代理人)。其中,15位专业人员拥有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12位专业人员同时拥有中国律师资格。

由于IBM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部门业绩突出,其业务和管理范围逐步扩大,从中国大陆扩展到中国香港(2000),再到韩国(2006),再到管理印度知识产权法律部门(2010),再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11)、台湾知识产权法律部门(2011)、东南亚地区(2011),到目前全面负责IBM在亚太地区(除日本之外)所有国家和地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务,处理包括专利与商标的申请、审批、维持、管理、实施和维权事务,本土公司发明人发明创新的挖掘、评估、撰写和申请,专利、商标和版权侵权分析和处理,专利、商标、版权和技术秘密许可与转让的知识产权法律支持,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与监督,与商务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条款的审查与谈判,与开放源代码和技术标准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分析与解决等事务。此外,本部门中的流程管理团队还为IBM在美国、欧洲、加拿大的发明提交和专利申请提供数据录入和流程监控支持,律师团队为IBM在欧洲的软件产品提供知识产权清查工作。

在贡献出色业绩的同时,本部门历经多年所营造出的公平、开放、透明的工作环境和不断学习、进步的团队氛围让每一位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有新的机会、接受新的挑战、不断成长并保持心情愉悦地工作。例如,多名专业人员从专利相关工作入手,逐渐扩展到知识产权清查、开放源代码、合同审核、商标、反垄断等知识产权业务的方方面面。多名流程管理人员也逐渐从事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及新闻的整理、翻译直至专利OA答复工作(有技术背景者)。尤其值得骄傲的是,自部门建立伊始,离职率极低,最近5年没有任何一位专业人员离职。

团队业务概况

整体知识产权概况

1.目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共管理有效授权专利5300余件(中国大陆4200余件,其它地区1000余件),均为发明专利。另有处于审查过程中的发明专利申请2600余件(中国大陆2000件,其它地区600余件)。

2.目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均接收并审核内部发明技术交底书3300余件 。通过审核所有这些技术交底书,本部门年均处理本土发明人产生的新专利申请700余件。

3.目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均处理“外-内”专利申请500-1000件,以及在中国大陆提交的PCT国际申请约100件。

4.目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均处理专利审查过程中的OA答复1600余件,其中约80%的OA答复为内部专业人员自己完成。

5.目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共管理有效注册商标2200余件。

知识产权管理成效

全部门在张艳持之以恒的领导和亲力亲为的培养下,通过不懈的团队努力以及对发明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将IBM在中国的专利组合从2000年的一百多件扩展到今天的四千多件;将IBM中国本土的发明交底书从2000年的几十件提升到今天的一千多件,将IBM中国发明人群体日益扩大,发明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申请通过率不断提升;利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有效解决了IBM中国在业务活动中遇到的侵权指控和诉讼,如2007年的“神机妙算”商标侵权诉讼、2008年的刀片服务器专利侵权诉讼、2009年的处理器专利侵权指控,等等。处理了各种类型的软件著作权案件,网络商标或著作权侵权案件。解决了大量的产品名称商标清查、软件或服务资产原创性清查、开放源代码软件法律问题请查、合同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谈判和解决、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政策的谈判和起草、第三方专利有效性清查或不侵权判断、他人使用IBM专利的证明等问题。

在管理和完成IBM在亚太地区的所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同时,部门成员积极为亚太各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制修订建言献策,提供企业的实务经验、实践操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供立法者参考。如中国专利法修改、商标法修改、著作权法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制定、标准制修订中的专利问题处置、反垄断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条款和部门规章、相关司法解释的制修订、审查指南的修改;印度实用新型相关立法的建议、印度专利局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审查指南;澳大利亚专利法修改、数字时代关于著作权法修改的建议;印度尼西亚专利法修改等。在上述法律制修订提请公众评议时,在张艳的带领下,团队成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与国际相关法律和实务进行比对,起草并直接或通过相关行业协会提交了高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部门多位成员还应邀在各种组织、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会议和论坛发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演讲。基于对中美欧知识产权法律的深度了解,以及在中国知识产权实务,尤其是专利实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向国外知识产权界相关人士广泛传递了有关中国知识产权政策、法律法规、操作实务方面的多视角信息,纠正了外界许多错误的或以偏概全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应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等政府部门和知识产权相关协会的邀请, 向国内相关机构和企业传授了IBM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应用方面的经验,努力为中美知识产权界相关人士加强沟通和理解搭建桥梁,取得了不少成绩,也得到了一致的好评。

团队成果及荣誉

知识产权维权成果

1.2009年处理处理器专利侵权指控;

2.2011年“IBM”商标成功获得商标局驰名商标认定;

3.在各种网络平台(例如:百度文库)上对未经授权上传的著作权资料进行投诉维权;

4.通过淘宝知识产权平台对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投诉维权。

专业文章、著作、课题完成情况

1.2014年,张艳、刘晓玉、刘荷辉,《中美关于功能性限定特征的实务的比较》,发表于《中国专利与商标》;

2.2015年,张艳、刘晓玉,《计算机软件在中国的专利保护》,发表于《中国专利与商标》;

3.2015年,刘荷辉、张艳,《关于“小i机器人”专利无效确权案的三点思考》,发表于《知产力》网刊。

主要获奖情况

1.2012年,张艳被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社、中国日报知识产权频道评选为2012年度中国杰出知识产权经理人;

2.2014年,张艳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3.2015年,张艳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为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其它成果

1.张艳、刘晓玉多次在台湾磐安基金会与北京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举办的项目中向台湾产业界、司法界专家授课,讲授内容包括IBM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

2.张艳、徐驰分别在清华X实验室知识产权中心授课两次,向学生讲述知识产权基本知识、IBM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中國知识产权环境等。

3.2011年至2016年,全部门通过青青草公益组织资助5名贫困儿童上学,其中已有两人考入大学,三人高中毕业后工作。自2016年起,全部门新开始资助2名一年级小学生,并将持续至其完成全部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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