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


(一)加强渔业资源监测评估
全面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和产卵场调查、监测和评估,通过对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的系统调查,摸清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种类组成、洄游规律、分布区域,以及主要经济种类生物学特性和资源量、可捕量,为进一步科学制定海洋渔业资源总量控制目标和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加强渔业资源调查能力建设,完善全国渔业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深入开展渔业资源生态保护研究,提高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水平。
(二)合理确定捕捞额度
沿海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的原则,在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确定海洋捕捞分年度指标。自上而下细化到最小生产单位。省级海洋捕捞分年度指标,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报农业部备案。
(三)加强捕捞生产监控
完善海洋捕捞生产统计指标体系,逐步与国际通用指标接轨。优化海洋捕捞生产统计方法,开展海洋捕捞生产抽样调查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实施海洋捕捞生产渔情动态监测,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和交换处理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准确反映海洋捕捞生产、渔民收入、成本效益和渔区经济发展动态。完善渔船渔捞日志填报和检查统计制度,逐步推进渔捞日志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