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
——写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10周年之际

2017-02-25 02:52湖北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
湖北农机化 2017年5期
关键词:湖北省机械化农机

湖北省农机局局长 刘长华

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
——写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10周年之际

湖北省农机局局长 刘长华

2007年10月1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责,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为增强湖北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连年丰产与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四化同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1 10年的跨越

过去的10年,湖北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逐步确立与完善,全省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科技应用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快速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4%,较10年前提升了22.7个百分点,农业生产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大跨越。

1.1 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10年来,全省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长,农机总动力先后跨过3 000万、4 000万kW两个大台阶,达到4 600万kW,比2007年的2 263万kW增加2 337万kW,增长10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保有量分别达到133万台、9.8万台和6.6万台,分别是2007年的2.08倍、3.63倍和41.25倍。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向大功率、多功能、高性能方向发展,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各产业,服务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生产环节。

1.2 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高、领域不断拓展

10年来,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规模化、全程化日益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亮点。截至2016年底,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4%,比2007年提高22.7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27个百分点。水稻和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和15个百分点,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农机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拓展。

1.3 农机科技水平持续提升、瓶颈不断突破

10年来,受农机购置补贴等多种利好政策驱动,湖北省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带动了农机工业振兴发展。湖北省农机自主研发能力显著增强,高性能、大功率、精准节能型装备研发制造取得重大突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瓶颈不断得到破解,旋耕施肥播种等复式作业机械,新型植保和养殖机械,林特产品生产及加工机械等不断推向市场。农机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和利润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机农艺融合成为各方共识,适应机械化的良种、良法、良技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新型农机装备和技术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

1.4 农机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从购机补贴政策、财政扶持、项目倾斜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加大对农机新型服务主体的扶持力度,推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分别超过8 100个、2 100个,从业人员达12万人,他们承担了全省一半以上的农机作业量,农民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农机社会化服务日益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突出亮点,在缓解农村“空心化”突出矛盾,解决“谁来种田、怎样种田”现实问题,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5 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监管不断强化

10年来,各地以“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为主线,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上牌行为,坚持依法监理,强化监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农机监理惠农政策,推广免费监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全省农机监理“三率”(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水平分别由2007年的12.35%、40.21%和27.56%,提高到2016年的65%、80%和70%。农机安全生产态势保持平稳,农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压舱石作用。

2 共同的努力

10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责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成就了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发展环境之优前所未有、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的黄金10年。

2.1 大力宣传贯彻《条例》,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

《条例》实施以来,连续多年的省委一号文件和“十一五”“十二五”及“十三五”湖北省发展规划纲要等都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明确要求和配套措施;2009年和2012年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从科研开发、生产流通、质量保障、推广使用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落实了具体的支持政策。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关心农业机械化、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化,逐步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2.2 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夯实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持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10年来,中央安排湖北购机补贴资金达79.4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30多万台(套),惠及农户150多万户;省级财政累计安排1.81亿元,着力健全农机公共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节能环保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各地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撬动社会各界投资达500多亿元改善农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机应用水平和部门服务能力。湖北省一个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基本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全面拓展,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农机作业服务需求。

2.3 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各方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各级发改、财政、纪律监察、科技、质检、公安、安全生产、交通和农业、农机等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动《条例》和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深松作业补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努力确保惠农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加强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技术推广,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互促共进;加快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动解决“谁来种田”和“怎样种田”等现实问题;坚持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一起抓,严把机具推广鉴定关口和补贴准入关口;实施依法免费监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狠抓农机安全检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农机田间作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2.4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通过实施农机作业水平提升工程、重点环节机具敞开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组建农机合作社联盟和电商销售农机试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释放了农业机械化活力、挖掘了潜力,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全面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不断打造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升级版,农业机械化逐步突破单一发展格局,呈现出齐头并进、全面发展的喜人格局,规模化、全程化、全面化、生态化成为引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亮点。

3 宝贵的经验

《条例》颁布10年,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已然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取得的发展成就必将镌刻于中国梦湖北篇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之中,而其积累的宝贵经验也必将指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取得更大的发展成就。

3.1 必须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创造,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体。任何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都要以增加农民的收益、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为前提。10年来,全省各地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围绕增产增收,通过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干,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推广与演示;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农民大胆探索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的新形式,并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3.2 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根本出路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10年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农机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得益于“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两个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农机产销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不断地调整产品结构,生产出农民所需要的农业机械。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探索开展跨区作业、代耕代种等农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因应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持续强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支持,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

3.3 必须坚持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农业机械化与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相融合,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推进农业机械化,涉及机械研发制造、土地环境、品种选育、农艺栽培、加工和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等多个方面。10年来,湖北省积极搭建“政产学研推用”农机农艺融合交流平台,加强各相关涉农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作业规范、农艺技术标准和机艺融合模式研究,促进了作物品种、栽培模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机作业的相互适应、有机融合;积极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机械的智能化水平,有效促进了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应用。

3.4 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度推进的方针,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有效路径

湖北省地形地貌复杂,资源禀赋、农业耕作方式差别很大,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因时因地精准施策。10年来,各地根据各自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围绕重点作物、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发展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推广,稳步推进,以单项突破带动全程、全面发展,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径,构建起多层次、分步骤,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格局,农业机械化正在实现由个别作物单一环节的“要素串联”到“环节剖面”的全程全面提档升级。

4 更高的目标

当前,随着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和农民劳动观念深刻变化,农业生产各领域迫切要求加快推进“机器换人”,以实现提效率、稳生产、降成本、增效益的目标。可以预料,农业机械化将深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生产的广泛领域,农业机械化发展会迎来又一个可期待的“黄金期”和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对于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和农民的强劲需求还有差距,还存在环节间、产业间、区域间发展不尽平衡的问题,存在农机与农艺、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配套不够协调的问题,存在机具增长与利用率提高不能同步、效益递减的问题,存在“无机可用”“无好机用”“有机难用”的问题,存在农机作业组织、宜机条件和公共服务滞后的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聚焦重大问题,着力改革创新,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促进机制、增添发展动能、提升供给效能,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供给端能力、质量和效率,优化农业机械化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技术结构、服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力争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进入高级阶段。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为实现未来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全省农机部门将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

4.1 深化科技创新,在提高优质农机产品供给能力上下功夫

重点抓好农机科技创新,鼓励支持研发制造,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短板。以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为基本要求,瞄准农业绿色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和全程机械化需求,以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与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和生产全过程各环节机械化技术配套,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为牵引,解决“有没有”与解决“好不好”并重,以短板机具、高端产品、智能装备为主攻方向,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快出成果、快推成果,大力增加高效、节本、绿色、智能机械的有效供给,提升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水平。

4.2 深化“三个融合”,在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体系上下功夫

大力推进机械化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融合,积极探索“机农合一”和“机农联姻”等新机制。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融合,在生产资料供应、机械作业服务、产品烘干仓储加工全产业链等方面,形成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配套作业服务运营机制,提升农机作业服务配套化、产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条件下农机作业服务调度监管、维修配件服务、供需对接、天气路况服务等要素集成的新模式、新业态,提高农机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的效率效益。

4.3 深化部门合作,在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外部条件上下功夫

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定式,树立良种、良法、良田、良机“四良”协调推进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理念,搭建“政产学研推用”农机农艺融合交流平台,深化涉农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完善农机化政策、规划、项目、标准、规范、考核等各种机制,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增强机械化与品种选育、栽培方式改良、种植制度改革、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等农业生产全环节的适应性。特别是在高标准农田的项目建设中,要按照农机作业的要求,优化机耕道、生产路布局,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更好的“宜机”条件。

4.4 深化政策引导,在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创新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服务作业方式提高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一方面,要在加快培育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积极探索发展多元化、多业态、多模式的社会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形态,做大做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订单作业、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承包作业、“互联网+供需对接”等多种作业组织对接方式和服务模式,推进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联合协作,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供需对接的有效性、组织调度的精准性、作业保障的可靠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作业服务效率,增加经营效益,增强农机作业服务活力。

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省农业农机部门将以《条例》实施10周年为新起点,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争取使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实现持续发展,在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型升级中实现提质增效,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中实现全面发展。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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