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 黎 洁
校外教育的产生,源于新中国建立早期,大多数学校推行“二部制”的教学方式,即学生半天学习、半天放假,以满足更多儿童入学接受教育。由于缺乏娱乐、学习活动场所,儿童放学后无处可去,由此带来一些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于是我国借鉴苏联的模式,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运而生。显然,校外教育建立之初,是为了填补学校教育的空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儿童滞留在校外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从而为百废待兴的国家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教育政策的完善以及社会需求的转变,六十余年来,校外教育的功能定位、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着变化。它不再是学校教育的辅助角色,而是一种回归儿童本位的独立教育形态,在保持自身独特功能的基础上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融合,这成为了校外教育的现代转向。
学术界通常从对象、时间、空间三个维度对校外教育进行概念界定,并在前两个维度上持统一意见。他们都主张校外教育的服务对象为儿童青少年;校外教育是在学校常规课堂教学之外的时间,即课余闲暇时间内进行。然而,学者在关于校外教育空间的理解上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校外教育空间指的是所有对儿童、青少年有教育意义的物理和心理上的空间。狭义的校外教育空间则专指少年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等校外教育机构及其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