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问题研究

2017-02-27 23:08吕娉婷
经济师 2017年1期
关键词:党外人士意识形态引导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不仅关系到一个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更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治理来看,除了以执政党为主体外,还应包括党外人士在内的其他政治力量。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不仅对我国统战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我国的政党制度、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在界定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研究范围的基础上,分别从引导主体和引导对象两个方面分析问题,针对问题分别从统战工作、教育工作、利用党外人士的自身优势发挥其作用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引导 党外人士 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I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035-0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从国际上看,我国处于复杂的国内外坏境之中,随着中国的日益强大、国际影响力的日趋增强以及国际话语权的日益强大,我国的价值观念、话语模式不断地遭到其他国家的诋毁和渗透,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思潮通过各种途径渗透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冲击着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着我国政治发展进程与社会发展方向,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国内来看,首先,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利益分配不公,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群体性事件突发、多发、频发,有些群体性事件或者突发事件甚至被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并被放大到国际舆论之中,往往对我们造成极为不利的态势,减弱了人们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其次,市场经济导致了价值标准的多元化,个体的思想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如: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等明显增强,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坚持”的根本保障是经济基础,同时,意识形态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不仅关系到一个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更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是执政党和国家凝聚社会共识、维护政党制度的主要因素。所以,执政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必须起到引导和引领的作用,从而维护文化领域的权威性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多个主体的参与。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治理来看,除了以执政党为主体外,还应包括党外人士在内的其他政治力量。党外人士作为我国统一战线的成员,一方面,他们大多数知识水平较高,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本职工作岗位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拥有较强参与政治建设的能力和要求,既能够代表一定群体进行利益诉求,又能通过自身政治素养进一步影响这些群体,所以,党外人士与意识形态教育的受众群体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党外人士普遍思想较为活跃,容易受到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和异化,党外人士自身意识形态建设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与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密切相关,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不仅对我国统战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我国的政党制度、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本次调研以辽宁省辽阳市党外人士的数据作为参考,采取的是抽样调查的方法,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有效问卷121份。

一、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概念界定

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人们的意识形态往往受教育、环境、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包括占统治地位的艺术思想、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观点和哲学观点。当前,比较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意识形态有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保守主义等社会思潮。笔者将意识形态概念界定为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研究。

党外人士:本文的党外人士界定为党外代表人士,党外人士这个概念主要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成员的称谓,但是,党外人士中的“党”容易产生歧义,在这个“党”包不包括各个民主党派的问题上容易产生误解和歧义,而党外代表人士这个概念更为准确、清晰,党外代表人士主要指执政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主要包括民主黨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这部分群体具有政治性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特点,所以,将党外人士界定为党外代表人士更具有科学性和研究价值。

引导主体: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主体是多方面的,例如:统战部门、政协部门、工商联、各种社会团体等等。但是,笔者认为统战工作是最为直接有效的引导主体,所以,笔者以下的论述将引导主体限定为统战工作进行研究。

执政党期望的行动:党外人士在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理论上,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在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社会领域积极参与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利用自身特点和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由上可知,“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是指引导主体通过各种手段引导党外人士在主流意识形态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不仅要通过教育工作提高党外人士意识形态自身修养,还要为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能量提供客观条件,以激发所联系群体的热情与信念,使其投入到执政党所期望的行动当中。

二、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问题

影响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因素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引导主体因素;另一方面是引导客体方面的问题,即:党外人士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引导主体方面的问题

1.引导主体的重视程度不足。由于意识形态工作具有看不见摸不着,不容易衡量工作绩效等特点,通常不作为考核统战部门工作业绩的指标,这就往往容易被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忽视,笔者调研过程中,一位统战部门的工作人员反映:“统战部门的工作人员少,工作量繁多,所以,大多数人员都忙于上级考核的经济发展指标、维稳等工作,虽然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但是,由于人员紧张,也只能应付了事。”意识形态工作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多的,这就会导致党外人士抵触意识形态工作,从而缺乏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就更谈不上党外能够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确的作用了。

2.引导主体的培养教育缺乏。首先,引导主体的培养教育缺乏针对性。以辽阳统战部门对党外人士的日常意识形态教育为例,统战部门对于党外人士的教育主要依托于辽阳社会主义学院,但是,市級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是三校合一的体制,在工作上更侧重党校的课程设置,由于辽阳党校没有专门从事统战教育工作研究的教研室,所以,没有专门以党外人士为授课对象设置的专题课程,辽阳统战部门只能把党外人士的教育培训纳入到了全市人才和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之中,虽然建立了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联合培训的机制,但是,培训内容与全市干部培训内容基本相同,党校课程的内容主要针对对象是党员干部,并不是党外人士,这就会造成培训教育没有针对性,从而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引导主体的培养教育手段和内容单一。目前,统战部门对于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主要采用的方法就是理论培训,辽阳统战部门不仅在辽阳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日常的理论培训,还参加了清华大学、中央党校等专题培训班,培训主体院校的级别有所提升,但是培训形式和内容仍然是理论教育,实用性和实践性的方式和内容较少,虽然,也组织过广大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红色之旅、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但是,无论培训人次还是培训次数相对于理论培训都是少之又少。总是以传统的培训教育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教育,不仅缺少说服力,而且会使党外人士对于培养教育缺乏兴趣,从而不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引导对象方面的问题

1.党外人士政治理论素养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社会思潮急速涌入,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代议民主、宪政民主”等价值观念以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冲击着党外人士,由于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具有隐蔽性,加之一方面我国党外人士数量不断增加,人员结构出现了高学历化、年轻化的态势,大多数党外人士有过留学国外的经历,他们具有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参政议政热情高等特点;另一方面,我国对于党外人士的教育又缺乏吸引力,他们更容易对西方价值观念产生认同,调研中发现,56%的党外人士认为西方宣扬的“自由、民主、人权、平等”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念,适用于我国,仅有31%的党外人士认为西方宣扬的价值观念不适用于我国;42%的受调查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了解程度在一般以下,23%的受调查者表示较为了解马克思主义;23%的人能回答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四个标志,但是,对于具体内容表示不清楚。在走访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些党外人士甚至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比社会主义制度更优越更有优势。

2.党外人士缺乏网络引导能力。随着科技进步和网络文化的繁荣,网络成为了意识形态的重要舆论阵地,假信息、负能量以及西方意识形态在网络中纵横交错,冲击着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调查显示,网络已经成为党外人士了解国家政策、掌握时政信息的重要渠道,92%的受访党外人士表示网络是进行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主要方式,但是,几乎所有被访的党外人士都表示无法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鉴别,在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络“大V”鼓吹的错误思潮的影响下,个别党外人士参与传播错误思潮,甚至少数网络“大V”就是党外代表人士,他们在网络上公然鼓吹西方的政治体制,凭借自己的巨大粉丝数量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被问及会不会主动在大型网络论坛上引导舆论时,54%的受访者表示看到不良言论会积极引导,但是不会定期主动引导论坛舆论,21%的受访者表示看到不良言论,由于无力鉴别,不会参与舆论引导,甚至14%的受访者不会登陆网络论坛,根本无法利用网络进行引导舆论,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党外人士缺乏利用网络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意识,另一方面党外人士缺乏网络鉴别能力和使用能力。

3.党外人士参与意识形态建设积的极性不足。一方面,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地位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涌入到了党外人士的队伍中,这部分群体的价值观念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市场经济使这些群体的经济发展意识和个人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意识形态建设的参与意识淡薄。笔者专门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了调查,调查显示,在“您更关心以下哪方面问题”中,65%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选择的是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而仅有13%选择的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另一方面,一部分党外人士参与政治建设的积极性高,但是缺乏参与意识形态建设的积极性,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自身缺乏对意识形态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和认知;其次,引导主体对党外人士的重视程度不够、引导不足也是导致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引导缺位的主要原因。

三、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措施

(一)充分发挥教育工作对党外人士的引导作用

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自身具有过硬的政治理论素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员的看家本领,也是作为中国统一战线的党外人士必不可少的政治素养,更是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释放正能量的根本条件。当前,党外人士参与意识形态建设意识淡薄、能力不足,根本原因还是引导主体的教育工作出现了问题。

1.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目前,我国应该大力加强专门针对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一方面,国家和省级的党外人士培训虽然有专门的社会主义学院作为培训机构,但是,由于重视程度不足,课程的设计和课题的研究往往缺乏意识形态教育的针对性,所以,我们要提高国家和省级社会主义学院对意识形态课程设置和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县市级的党外人士教育由于缺乏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存在着非专门化的问题,我们应该利用市级党校三校合一的特点在各市级党校开设专门研究统战工作的教研室,针对党外人士意识形态的特点进行课程的设置和课题的研究,把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教育专门化、日常化,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只有把主流意识形态教育深入到党外人士的内心之中,才能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效果,从而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能量。

2.创新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枯燥的政治理论学习只会让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偏离党外人士的价值认同,价值认同的缺失不仅会使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缺位,甚至会导致该群体在意识形态引导方面释放负能量。所以,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使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更有说服力和影响力。这就需要引导主体不断的创新教育方式和手段,不仅把意识形态的教育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要注重实践和日常的教育,一方面,可以采用“重走抗联路”、“红色之旅”等体验式的教育手段,让党外人士身临其境的感受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魅力,从而产生价值认同。另一方面,利用典型引导推动党外人士在意識形态领域发挥作用。运用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党外代表人士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他们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起到模范示范带头的作用,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党外人士群体,进而在社会领域影响大众。

3.注重教育内容的实用性。当前,统战工作对于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教育主要是两个方面:政治理论的教育和能力提升教育,一方面,由于日常的市级党外人士教育依托于党校,而国家对党校的日常课程设置有明确的要求,基础理论课程要占70%,所以,基本理论课程的教育是能够保证的,但是,普遍的基础理论课空洞、教条。所以,基础理论课程的内容更应该注意内容的实用性,承担教育培训的院校应该注重实用性基础理论课程的研究和开发,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说清楚、讲明白,生动形象的基础理论课程才能深入人心,从而使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我们对于党外人士的能力提升教育更多倾向于领导科学方面的教育,对于适应新形势的实用性技能教育不够重视,我们应该注重开设诸如公民媒体下网络意识形态引导等具有前沿性的技能教育培训课程,从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引导方面弥补技能恐慌。

(二)积极引导党外人士参与政治理论创新

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建设不仅要立足于人民群众,更要依靠人民群众,执政党并不是唯一的主流意识形态理论建设的主体,党外人士作为拥护社会主义建设的爱国人士,应该积极引导他们参与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工作。我国的党外人士分布于各行各业,拥有各种不同的学历背景,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他们会从不同的视角对社会进行分析、理解、认知,由于党外人士的自身优势,他们在意识形态理论创新中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党外人士的优势,引导党外人士参与意识形态理论创新,首先,作为引导主体应该为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提供条件,在主流媒体领域给予党外人士的发声空间,相关的意识形态理论研讨会以及科研项目应该加大党外人士的参与比例,提高对其参与理论创新的重视程度。其次,对于成果价值高的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和奖励,并将其作为典型进行宣传,从而提高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的积极性。最后,将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制度化、长效化,从而使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常态化。这不仅可以使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更具有灵活性和包容性,还能够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更为大众化时代化,进而使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成为能够凝聚社会共识的精神支柱。

(三)鼓励党外人士深入群众进行宣传

随着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接地气,不贴近群众的问题。日常生活中,党外人士接触的群众层面多、更为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足够的了解,党外人士深入群众进行主流价值观念的宣传,能够抓住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时有效地解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鼓励党外人士深入群众进行宣传,首先,尊重党外人士在意识形体宣传领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给予党外人士正确引导的基础上充分相信党外人士能够在人民群众中开展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引导工作。其次,为党外人士深入人民群众进行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最后,应该引导党外人士了解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冲突,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需求,使其深入群众的宣传工作更能够有效地解决社会存在的突出矛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四)引导党外人士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发挥示范作用

积极引导党外人士成员投身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实际行动感染周围群众,从而发挥示范作用,进而引发群体效仿,这不仅能够让群众切身感受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大力量,使主流意识形态深入人心,更能够带动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主流价值观念。首先,我们应该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参与科技咨询、义诊送药、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社会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其次,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党外人士中挑选典型,广泛宣传。最后,树立党外人士特色社会服务品牌,打造党外人士日常化的社会服务阵地,创新社会服务形式,拓宽社会服务领域。

当前,我国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应注重树立和运用统战思维,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队伍,重视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党外人士的特殊群体身份,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贡献力量;而党外人士应在意识形态领域治理中助力尽责,在主流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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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辽阳市委党校 辽宁辽阳 111000)

[作者简介:吕娉婷(1983—),女,辽宁省辽阳市人,汉族,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学、哲学]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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