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研究

2017-03-05 00:28黄静陆沛年
商情 2016年51期

黄静+陆沛年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内容的不断丰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不断扩大,核算方法也历经创新且越来越复杂,所得税会计变得越来越重要。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从利润表的角度出发,分析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为了积极推广新所得税准则的施行,对我国所得税会计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本文就所得税会计的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递延法 债务法 利润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理论综述

(一)什么是所得税会计

所得税会计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于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而税法是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计算应纳税额,为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征收税费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按照会计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和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两者不一定相同,因此就产生了所得税会计。

(二)所得税会计的差异性

由于会计和税收遵循的原则不同,服务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因此,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主要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可以分为应纳税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在计算企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2)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中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在以后年度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耗用完时(或者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课税金额或可抵税金额,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并在将来纳税申报时增加应税所得(或抵减应税所得)。

二、所得税会计方法的比较

(一)应税会计法与应纳会计法的比较

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共同点是:按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永久性差异,均在产生的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其主要区别是:

(1)应付税款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2)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两种方法在时间性差异的处理上核算基础不同。应付税款法是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进行的会计处理,而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进行的会计处理。

(二)递延法与债务法比较

递延法和债务法都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其本质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递延法的目的是使所得税费用与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而确认的所得相配比。债务法的目的是将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看作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从而符合会计概念框架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定义

(2)着重点不同:递延法更注重利润表,即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与相关期间税前会计利润的配比;债务法更注重资产负债表,其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更符合负债或资产的定义。

(三)利润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比较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而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具体来说,两者的关系分析如下:

(1)递延所得税的含义不同。利润表债务法是从利润表出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核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2)计算所得税的方法不同。利润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顺序是从利润表中项目推出资产负债表中项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顺序从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倒推利润表中项目。

三、完善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建议

(一)提高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我国的普遍适用性

首先,要让会计人员及企业的管理决策层明白,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现行最科学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它不仅能全面反映企业现行承担的纳税义务,还能精确描述未来期间企业应承担的纳税责任或可抵扣的纳税金额;其次,要多提供有深度的培训。在对新准则的教学过程中,应该把实际操作中会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展开详细的论述,还要结合案例以便于理解;重点难点要多次培训直到会计人员可以进行实际操作,才能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才能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最后,要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广泛适用提供一个有利的经济环境。

(二)系统披露所得税费用及其递延项目

本文在就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在财务报表的列示方法做了比较,指出在遞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在流动性上的划分太过笼统。我们知道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原因有很多:有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引起的,也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负债引起的。所以把所有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都划入非流动资产或负债列示是有弊端的:一是无法反映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来源,管理者无法做出相关决策;二是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是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的,那么它就应该按流动和非流动性划分。所以,随着我国经济越来越繁荣,递延所得税的核算内容在一个企业的比重也会越来越重要,划分流动性与非流动性是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杨安.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浅析[J].商业会计,2005,(20).

[2]王礼红.基于资产负债观所得税会计处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