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颖,邬佳欣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管理学院,北京市 100083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煤炭行业》新突破
Analysis on the New Breakthrough of “Enterprise Product Cost Accounting System—Coal Industry”
施 颖,邬佳欣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管理学院,北京市 100083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制度将煤炭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特殊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相结合,给出了更为符合行业属性、更为规范化的成本核算方法。论文对新旧成本核算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提出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首次以煤炭行业特殊性作为成本核算基础,同时提出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在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的新内容与新变化,为其在煤炭行业的更好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
产品成本核算;煤炭行业;作业成本
产品成本核算是企业依据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采用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按照规定的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与结转,计算出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我国财政部于1986年12月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于2013年8月颁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使其能够与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管理的需求相结合,分行业对成本核算做了不同规定[1];于2016年9月颁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提出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2],此为首部针对煤炭行业制定的成本核算制度。本文拟通过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进行比较,提出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的新内容与新变化,为其在煤炭行业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