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违章”与隐私无关
【舆情回放】 近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出台规定,鼓励市民“随手拍违章”。市民在生活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在线填写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信息进行有奖举报,最低奖励20元,最高10000元。该规定引发了一些网友和律师的质疑。
【网络舆情】
山东商报:凡事有利有弊,“随手拍违章”也可能变成“随意拍”,甚至“随意播”,从而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个人隐私。因此,鼓励随时举报交通违章行为一定要有明确界限,切不可过度“鼓励”而产生误导。
新浪评论:面对争议,不能够坐以待毙,而是应该先向其积极的一面看齐,把握好大方向。
长江网:问题出在操作过程中,而不是活动本身,与其否定活动,不如把现实操作调整好。可以尽早探索一整套的规范化、制度化的现实操作,与实际不断磨合,逐渐畅通,进而达到所期待的现实效果。
【决策点睛】市民“随手拍”所“偷拍”的内容,是妨碍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交通违章行为,显然不能算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何来“侵犯隐私”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