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语法律词典在俄语法律术语研究中的作用

2017-03-09 17:11窦可昀
中国科技术语 2017年1期

摘要:通过分析俄语法律词典的分类原则和目前俄语法律词典的种类,论述不同类型的法律词典在俄语法律术语研究中的作用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期对今后俄汉法律双语词典的编纂提供借鉴。

关键词:俄语法律词典,分类原则,法律术语研究

中图分类号:N04;Z3;D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3-8578.2017.01.007

Abstract: By analyzing the classification principle of Russian Legal Dictionary and its current types, the author discussed the roles and using problems of different legal dictionaries in Russian legal vocabulary research. The findings of this research can provide some useful references for future compilation of RussianChinese bilingual dictionary in law.

Keywords: Russian legal dictionary, classification principle, legal vocabulary research

從事术语研究离不开词典。从事俄语法律术语研究更离不开专业的法律词典。俄罗斯目前出版的法律词典(包括单语、双语及多语种)不下百种。这些词典大部分是为俄罗斯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人员和大学法律专业的师生及有法律需要的人士服务的。作为研究俄语法律词汇和术语的学者,熟悉并学会挑选适合自己研究目的和研究层次的法律词典对研究工作至关重要。

一词典的分类原则及法律专科词典的种类

如何对词典进行分类,中外学者给出过很多不同的意见。

捷克学者拉迪斯拉夫·兹古斯塔在《词典学概论》中首先将词典分为百科(性)词典和语文(性)词典。他的分类原则是根据柏尔格在一篇学术报告中给词典下的定义:“词典是社会化的语言形式的系统汇编,编纂者根据某一言语集团的言语习惯对这些语言形式加以注释,以便有一定水平的读者能理解其意义,得知该形式在该集团中的作用及其有关现象。”[1]272也就是说,词典的实质是用来注释、解释语言形式的系统化汇编。那么根据其注释、解释所关注内容的不同,兹古斯塔认为语文性词典是解释语言中的词汇单位及其全部语言特征,而百科性词典主要解释词汇单位所指的客观对象,它的释义关心的是客观对象本身,是“语言以外的物质世界或非物质世界的情报,它仅仅是按词汇单位顺序排列,语言以外的世界也按此切分,按此详述……”[1]273当然他也强调把词典分为百科性和语文性并不意味着一部词典非此即彼,他指出专门学科的术语词典兼有百科词典和语文词典的性质:“因为给术语的所指内容(即其相应概念)下定义,同简短地叙述术语所指客观对象没有很大的差别。”[1]275

中国学者徐庆凯在《专科词典的类型》一文中按所收词目类型将专科词典分为四类:学科词典、专题词典、术语词典和专名词典。其中学科词典“以某一学科、某些学科或所有学科的专门词语为收词对象,包括学科范围内的术语和专名”[2]9。徐先生按词典涉及的学科数量又将学科词典分为单科词典、多科词典和百科词典。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百科”和上面提到的“百科性”并不是一个概念,徐先生的“百科”是指词典收词范围涉及所有科目,类似于《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这样的综合性的收录原则。而《词典学概论》中的“百科”是指词条的释义以描述词条对应的客观事物、概念的方方面面的特征为主,而非指词条收录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徐先生的百科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百科”,即“有一百个科目之多”;而兹古斯塔所提的“百科”有科普的意味,这里的“百科”是动词性的, 意思是将词条所涉及的事物或概念的“上百个方面”科普一下。由此可见此“百科”非彼“百科”。既然两个“百科”的概念内涵是不相同的,那么也就无从将两种词典的分类方式进行比较。

实际上编纂专科词典的目的是将不为大众熟知的、应用于特定范围内的专业概念普及给需要了解它的人知道,那么无论是专收术语的词典还是术语和专名兼收的词典,甚至是加收了本专业习惯用语或术语用法的词典都可认定为某一学科的专科词典。应该说出于科普的目的和实际使用的需要,任何一本专科词典都应当是“百科性”的。因此对于专科词典来说,即使在它的词条中有语文性的特征,如有词汇单位的各种形式变化,词语(在专业文献中)的搭配方式、规范用法等内容,但从其应用角度来说仍是百科性远远大于语文性。因此在兹古斯塔理解的百科词典项下,专科词典就等于是百科词典,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徐先生的分类原则,笔者认为和词典编纂时作者想要涵盖的客观事物概念的数量及规模有关:是涉及单个科目还是涉及多个科目,科目是某一系统内的相关科目还是不相关科目,词条筛选只包含纯术语还是加专名或加其他内容,都取决于词典编纂者个人意愿,也就是说主观性大于客观性,因此这种将专科词典划分为学科词典、专题词典、术语词典和专名词典的分类方式并不科学,里面还有很多模糊的东西有待商榷。词典作为工具书的一种,在考虑它的分类时,应该多从使用者的角度去分析,多考虑这本词典使用起来是否方便、有效和可靠。

从使用者的角度分析,俄语法律词典作为俄语专科类词典的一种,可分为:(1)根据使用的用途可以分为翻译型(《英俄法律术语手册》)、教学型(《拉丁语法律术语汇编》《中学法律概念词典》)、科普手册型(《简明家庭法词典》)、详解型(《法律详解大词典》)等;(2)对应不同使用群体可分为普及型法律词典(《简明俄语法律小词典》)和针对专业人士的法律专科词典(《刑法术语词典和宪法词典》);(3)根据所涉及的法律科目的不同,可分为法律全科词典(《俄语法律百科大词典》)、法律专科词典(《刑法词典》)、法律术语词源词典(《拉丁语法律术语汇编》);(4)根据其释义的简洁性(便于读者理解)及词典中收录的词汇量多少等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简明俄语法律小词典》《俄语法律大辞典》《俄语法律详解词典》等;(5)根据词典中所包含的语言数量,还可分为单语法律词典和双语或多语法律(翻译)词典;(6)目前随着网络的普及又出现了有别于传统纸质词典的线上法律词典。

事实上辞书类型的划分经常有交叉性,一本词典的编纂很少是基于单一的目的,编纂者总是尽量使词典能适应不同层次读者的需求,尽量扩大词典的使用人群,综合词典如此,某些专科词典也无例外。这样常常会导致一本专科词典人为地扩大收词范围,由专科转向综合,造成专科不专,这样反而会给使用者带来麻烦。下面就笔者在法律术语研究中接触过的几部法律专科词典,讨论法律词典在编纂上的出现的问题及在使用中遇到的困难。

二俄语法律专科词典在法律术语研究中的作用

目前国内外有关法律词汇的研究多集中在对法律术语的研究上,如高杰的《俄语表人的法律术语研究》(2015),姜晓辉的《法律术语的句法构成》(2013)、《俄语法律术语的来源与类型解析》(2013),史松的《俄语外来法律术语的研究》(2015),庞冬梅的《俄汉法律术语的翻译策略研究》(2015),祁秀丽的《俄语刑法术语研究》(2014),窦可昀的《律师辩护词中的法律术语及其功能》(俄文,2010)、《关于法术语суд在辩护词中的语义功能》(俄文,2013)等。这些研究无论从研究内容(分析词源、词义结构和语义搭配或翻译等价)还是研究对象(术语、类术语或专业常用词汇)的选取上都离不开专业的法律词典。有些論文甚至就是选取某部法律词典中特定种类的词汇作为语料的主要来源,如《俄语法律常用动词的语义研究》就是选取《俄汉法律常用语词典》中的法律常用动词作为主要研究语料。因此如何选取一部或多部法律工具书(词典)对于从事专业研究的学者尤为重要,一部法律词典里的条目是否准确、客观地反映了某个法律概念甚至会影响到研究结果的可信度。

俄罗斯目前常用的俄语法律词典有《法律大百科词典》(2002)、《法律大词典》(2007)和《俄语法律详解词典》(2007)。这三本词典都是具有百科释义性质的词典,词典中词条的专业选择面较宽,基本涵盖了法律各主要学科的术语,有些词条的注释内容博古通今,对术语的词源和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定义做了详尽的注释,并配有法典的引用片段,可以说每个词条都是“百科全书”式的讲解,这对了解术语的来源和术语所代表的法律概念的历史沿革有很大帮助。虽然在法律大词典中每个词条也配有固定搭配和用法上的介绍,但基本上还是百科性的法律专业词典。

几乎所有的专科法律词典的词目排列都沿用了语文词典的排列方式:即按字母循序排列。这样排列的好处是便于外行读者很快找到要查的词,但是如果对于想探究法律概念更深一层含义的专业读者,比如要找某个术语是哪个法律分系统的术语时,有时会不太方便。目前笔者只看到一本俄文的法律词典《简明法律小词典》(Малько,2007),除了在索引中按字母顺序排列词条外,该词典正文词条的编排是按法律概念的归属域即法律术语分属的法律系统排列术语,这样使读者在按字母索引找到术语的同时也大致了解了该词是哪个法律分体系的概念。有时这对于准确理解某些多义项的法律术语的意义至关重要。

下面分析双语词典的情况。目前在俄罗斯出版的俄汉双语法律词典有:(1)希左夫(С.Ю.Сизов)编纂的《俄汉经济、法律和银行术语词典》(2004,蚂蚁出版社),共208页,涵盖3000多条词目。这部词典收录的词大部分是经贸领域的通用语,很多词并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术语,如мнение[3]84、награда[3]85等,且很多词目的释义并没有专业特征,其词目内容和一般综合性的语文词典的释义无异。这本词典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专科词典,按其收录词目的范围可以归到徐庆凯提到的“多学科综合性词典”的行列,而且个别词条的翻译也不严谨,如将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翻译成“调解法官”就不准确(该词译文的详细说明见下文)。(2)李秋梅(音译)、邓波(音译)编纂的《新汉俄政治法律符号词典》(2008),共240页。作者从姓名看,应该是中国人,因有关这本词典的信息很少,在此就不做评判。

目前中国出版的较权威的俄汉法律词典是于2010年出版的黄东晶的《俄语常用法律术语词典》。这本词典分为俄汉和汉俄两部分,其中俄汉部分收词1500条,汉俄部分1200条,收词范围除法律常用术语,还有法律领域常用口语词和俚语,而且对每条俚语还做了特别备注,几乎每个词条都有配例。虽然词典的收词数量不多,但是对应的词汇单位简单明了,配例恰当,注释和标记一目了然,对于阅读一般法律文献较有益处。不足之处是词汇量小,如果作为法律词汇语义研究的工具书,则词条内容的信息量不足。

另一本较新的俄汉双语法律词典是由林春泽教授编纂的《俄汉法律常用语词典》。这部词典于2012年出版,收录8300多条词目和31 000多个法律常用词组,除专业法律名词性术语,还收录了一些在法律领域常用的形容词和动词,如мировой(和平的,世界的;调解的,协调的)、принимать等,是笔者目前接触到的较全、较方便的俄汉对译类法律词典。这本词典可以帮助读者在阅读俄文法律文献时快速了解某些法概念在汉语里对应的法术语。不足之处在于,这本词典从整体上说是对译型词典,仅提供俄汉、汉俄法律术语的对译词,不做详细的专科性解释,没有对词条的信息做进一步注释,造成有的词条内容信息模糊不全,容易被外行甚至内行误解。如在мировой词目下有1)мировой суд[4]281治安法院2)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4]281治安法官。实际上在俄罗斯现行的法院系统中并无мировой суд 这一层级的法院,但是设有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这是俄联邦主体法官等级系列中的一种,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审理的案件都是交由基层法院审理的,为较小型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一些不太严重的刑事案件(《俄语大法律词典》),也就是说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这一词目的关键词是 судья,将其译为“治安法官”可能借鉴了英语法律术语stipendiary magistrate(支薪治安法官),也可能借鉴了magistrate或justice of peace(治安法官,这是英国最基层的法官,主要审理不严重的小型刑事案件)[5]。但俄语的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 审理的案件范围大于英国的治安法官,因此除给出对译词“治安法官”,还应详细说明其俄语的法律概念的内涵,不然熟悉英美法律的读者会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术语是指仅审理刑事案件的初级法官,从而缩小了该术语在俄罗斯法律系统里的词义范围。在俄汉法律常用语词典中将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这一词条归到мировой(调解的,和解的)词目下,也就是说认为这个术语的关键词是мировой,但考察其内涵,笔者认为关键词应为судья(法官),根据黄希玲在《论专科词典的编撰原则》一文中指出的编纂专科词典的三原则之一即“就近访问原则”[6]27,建议将此词条归入词目судья (法官)之下。至于мировой суд这个词组的归属与释义,笔者觉得因其不属于俄联邦法院等级系统,本身也不是单独的法律机构,应该是初级基层法院中专门审理应归属于мировой судья审理的案件的审判庭,因此将其译为“治安审判庭”或许更准确,至于它应该放在哪个词目下,取决于词典中суд一词的义项(место для разбирательства дел таким органом审理案件的地点)是否出现,如有则应放在суд词目下,因为мировой суд和调解没有任何关系,而和英语法律术语Magistrates Court[7](治安法院——审理小型刑事案件,由两名治安法官组成)的内涵也不完全相同。另外在《俄汉法律常用语词典》第553页把суд词目下的词条примирительный суд翻译成了“调解法庭”,笔者在翻遍各大俄语法律术语词典后也没找到примирительный суд这一术语,但是在俄联邦程序法里有примирительные процедуры这一术语,译为“调解程序”。然而примирительный суд是什么概念,在调解程序中是起何种作用,词典中并无对примирительные процедуры概念的解释,因此将此词条于词典中列出并配译文还不够,词典编纂者应该提供更详细的专业释义。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专科词典的编纂实践中,专科词典词目项下的词条的收录应依据就近访问原则进行有针对性的筛选,尤其是在中型的专科词典中不宜包括所有词目类别,对有些无法通过翻译正确理解词语内涵的术语应予以舍弃,或加编必要的释义,不然专科词典便降低了其专科性的实用价值。当然编纂词典的工作纷繁复杂,编纂专科词典更需要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做支撑。

从俄语法律术语研究和中俄法律翻译实践需要来看,市面上俄汉法律专科词典的种类还不全,现在急需一本能对俄语法律词目和词条的含义做专业性解释的诠释型专科俄汉或汉俄法律词典。

参考文献

[1] 拉迪斯拉夫·兹古斯塔. 词典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 徐庆凯.专科词典的类型[J].辞书研究, 2005(4):7-14.

[3] Сизов С Ю. русскокитайский словарьюридических,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и банковских терминов [M].Москва: Муравей ,2004.

[4] 林春泽.俄汉法律常用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5] 英国各种法院里的Magistrates Court是干什么的?[DB/OL].(2012-07-08)[2016-09-01].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337325.

[6] 黄希玲.论专科词典的编撰原则[J].辞书研究,2004(6):23-29.

[7] 英国法院系统[DB/OL].[2016-09-08].http://baike.bai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