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程大昌行实、著述考误

2017-03-09 14:12朱宏胜
黄山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程氏诗论宋史

朱宏胜

(黄山学院 文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

《宋史》程大昌行实、著述考误

朱宏胜

(黄山学院 文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

南宋新安理学形成时期,与朱熹齐名的理学家有程大昌,《宋史》本传记其行实及著述多有误脱,据周必大《程公大昌神道碑》,并参考其它文献,详加勾稽,考订《宋史》之失,以备诸家参考。

程大昌;《宋史》;周必大;《程公大昌神道碑》

程大昌(1123—1195年),南宋新安理学形成时期与朱熹齐名的理学家,字泰之,谥文简,休宁会里人。大昌笃学,于古今之学无不考究,“为时所宗,虽朱子亦加敬重。”[1]63其对后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甚至于“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著名现代科学家李约瑟博士的《中国科学技术史》曾多次引用《演繁露》中的内容。”[2]935

现存文献记载程大昌行实及著述的主要有周必大《程公大昌神道碑》①和《宋史》②程大昌本传。《神道碑》据宋周必大《文忠集》,知作于庆元三年(1197),距程大昌谢世仅两年。周必大与程大昌为同年进士,两人颇为相知,且其《神道碑》又以同僚兵部侍郎杨大法所作《程大昌行实》为据。据洪迈《孺人陈氏墓志铭》知,杨大法为大昌妹婿,故其所作《行实》当历历有据。《宋史》大昌传纪以《神道碑》为史料来源,但正史崇简,又兼修史者失考,故多有乖误。顾吉辰先生曾于《宋史考证》对此颇有考订,然亦有误考、未考之处,今以《神道碑》为主,参考其它文献,详加勾稽,在顾先生所考基础上,考订《宋史》之失,以备诸家参考。

一、行实之误

1.《宋史》本传少记大昌入选恭王府赞读次数,并漏记召为考功员外郎和兼庆王府直讲

《宋史》本传云:“帝称善,选为恭王府赞读。”

考周必大《神道碑》云:“三皇子就傅,遴选择官僚。九月,以公为尚书驾部员外郎兼恭王府赞读,又兼兵部郎官。隆兴元年,兼庆王府直讲。十二月,丁母忧。乾道二年春,服阕,召为考功员外郎。六月,复兼恭邸赞读。”据此可知,程大昌曾两次兼任恭王府赞读,本传记为一次,并漏记召为考功员外郎和兼庆王府直讲。当补改。

2.《宋史》本传承前省“兼权”二字,只记程大昌“直学士院”,虽非误记,仍宜补改

《宋史》本传云:“迁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直学士院。”

考周必大《神道碑》云:“乾道二年春,服阕,召为考功员外郎。六月,复兼恭邸赞读。八月,迁国子司业。三年十二月,兼权礼部侍郎。……五年正月,兼权直学士院,宣对选德殿。”据此知,大昌于乾道二年迁国子司业,后于乾道三年兼权礼部侍郎,乾道五年又兼权直学士院。《宋史》本传径云“直学士院”,承前“兼权礼部侍郎”而省“兼权”,易使读史者读失“兼权”二字,不妥,史书当简应简,当繁应繁,宜补足为“兼权直学士院”。

3.《宋史》本传误记程大昌徙“转运副使”次数和地点

《宋史》本传云:“除浙东提点刑狱。会岁丰,酒税逾额,有挟朝命请增额者,大昌力拒之,曰:‘大昌宁罪去,不可增也。’徙江西转运副使。”

考周必大《神道碑》则云:“(乾道五年)八月,除直龙图阁江东转运副使。盖公求试民事,故以乡部宠之,公引嫌改浙东提点刑狱。……七年,复徙江东运副。”可见,程大昌徙“转运副使”为两次,且地点为江东,当补改。

又据宋代张昊江所撰《会稽续志》卷二“程大昌,乾道五年九月以左朝奉郎直龙图阁到任,乾道七年六月除江东运副”知,大昌第二次任江东转运副使为乾道七年六月。

4.“命俱寝”实有二事,《宋史》本传漏李师古援例增请给

《宋史》本传云:“六和塔寺僧以镇潮为功,求内降给赐所置田产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违法置田,又移科徭于民,奈何许之!况自修塔之后,潮果不啮岸乎?’寝其命。”

考周必大《神道碑》云:“公奏:‘二税外和预买折帛正额外科借,皆科也。保正长身丁杂役,皆徭也。僧寺既违法置田,复移科徭于民,奈何许之?况自绍兴二十二年修塔之后,潮果不啮岸乎?’御前置忠锐、忠武军,以浙西路钤辖李师古兼统制带御器械,戚世明兼训练,援例增请给。公执不可,其命俱寝。”可见“命俱寝”实有二事,二是反对六和塔寺僧违法置田,移科徭于民;一是反对李师古援例增请给。《宋史》本传记前事而漏收后事,未能全面反映大昌惩奸补弊、防微杜渐的行政措施和力度,当补。

5.《宋史》本传漏记程大昌在“命俱寝”后,先兼崇政殿说书,至淳熙三年四月除权刑部侍郎升侍讲,五月再“兼国子祭酒”

《宋史》本传云:“寝其命。权刑部侍郎,升侍讲兼国子祭酒。”

考周必大《神道碑》云:“公执不可,其命俱寝。俄兼崇政殿说书。三年四月,除权刑部侍郎,升侍讲。五月,兼国子祭酒。”可见,大昌在“命俱寝”后,先兼崇政殿说书,至淳熙三年四月除权刑部侍郎升侍讲。五月再“兼国子祭酒”,《宋史》本传漏记,可补。

6.《宋史》本传漏记程大昌代输夏税等级

《宋史》本传云:“会岁歉,出钱十余万缗,代输吉、赣、临江、南安夏税折帛。”

考周必大《神道碑》则云:“九年,岁俭,出钱十余万缗,代输赣、吉、临江、南安四郡五等夏税,折帛遏饥民为盗之原。”《宋史》本传不言五等夏税,不足以说明程大昌“折帛遏饥民为盗之原”的力度,不妥,当补。

7.《宋史》本传误将程大昌捍江、护田及民居地合言为“几二千顷”

《宋史》本传云:“清江县旧有破坑、桐塘二堰,以捍江护田及民居,地几二千顷,后堰坏,岁罹水患且四十年,大昌力复其旧。”

考周必大《文忠集》本集作:“清江县有破坑、桐塘两堰,堤江四十里,护田三千七百顷。民居陆地,又三百顷堰坏。四十年,岁罹水患,公力复其旧。”而程瞳《新安学系录》、[3]101程敏政《新安文献志》、《程氏贻范集》等抄录必大《神道碑》均作“防江四十里,护田千三百七十顷。民居陆地,又三百顷堰坏。”

诸家抄录“防江四十里”“护田千三百七十顷”“又三百顷堰坏”,累计近二千顷,《宋史》“捍江、护田及民居地几二千顷”与之相合,而独与周必大《文忠集》本集“护田三千七百顷”不合。疑今本《文忠集》抄刻有误。又,捍江为长度,护田及民居地为面积,《宋史》合而言之“几二千顷”,颇为不当,当依《神道碑》,分而言之。

另,顾吉辰以为《宋史》“几二千顷”应依周必大《文忠集》改为“护田三千七百顷”[4]788。此说失之轻率,不可从。

8《.宋史》本传将程大昌“兼权中书舍人”误作“兼中书舍人”

《宋史》本传云:“进秘阁修撰,召为秘书少监……兼中书舍人。”

考周必大《神道碑》则云:“二年四月,召为秘书少监。九月,兼权中书舍人。”《宋史》本传“兼中书舍人”当为“兼权中书舍人”之误。

9《.宋史》本传漏记程大昌加宝文阁直学士、奉大夫兼沿海制置使

《宋史》本传云:“迁知建宁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寻奉祠。绍熙五年,请老,以龙图阁学士致仕。”

考周必大《神道碑》则云:“终,更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十三年秋,起知建宁府。十四年,复提举南京鸿庆宫。……绍熙元年,加宝文阁直学士,起知明州,示将复用。遽以祠归。四年,起进龙图阁直学士。明年,请老,进本阁学士致仕,皆非常典也。庆元改元十一月甲申,以疾不起,享年七十三。”据此知,光宗嗣位,即绍熙元年,程大昌加宝文阁直学士,旋知明州,不久即奉祠。本传脱漏“加宝文阁直学士”。

又据《宝庆四明志》卷一:“程大昌,宝文阁直学士宣奉大夫兼沿海制置使,绍熙元年十一月初三日到任,初八日除宫观。”知绍熙元年,程大昌还为奉大夫兼沿海制置使。本传及《神道碑》皆漏记,当补入。

10.诸家皆不记程大昌淳熙乙巳封新安郡侯,当补

周必大《程文简公神道碑》云:“庆元改元十一月甲申,以疾不起,享年七十三,积官宣奉大夫,爵新安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一百户,食实封一百户,赠特进公。”

程大昌《演繁录》“富贵昌宜侯王”条云:“淳熙乙巳,予以大恩封新安郡侯。”

按,据《演繁录》此条知,程大昌于1185年即封为新安郡侯,非只于1195年爵新安郡开国公,赠特进公。《宋史》简约,于大昌封侯、爵公皆不记。《神道碑》只记爵公一事,不妥。今可据《演繁录》补入封侯事。

11.《宋史》本传谓程大昌于淳熙六年冬知泉州,淳熙七年首为民代输一年。此记不误,不可据《文献通考》错改

《文献通考》卷五:(淳熙)八年,知泉州。程大昌奏:“本州岁为台、信等州代纳上供银二万四千两,系常赋外白科,苦民特甚。盖科取一害,先期预借一害,不给钞或勒重纳又一害。臣已措画,为民代输淳熙九年一年上供银数齐足。乞从今禁预借,及不即给钞者官吏并坐之,许民越诉。”

按,周必大《神道碑》云:“(淳熙六年)冬,除敷文阁直学士知泉州。”又云:“淳熙七年,首为民代输一年,且乞禁绝后日预借,又蠲前岁秋苗之未输者。”《文献通考》“淳熙八年”当为“淳熙六年”之误;“淳熙九年”当为“淳熙七年”之误。不可据《文献通考》错改《宋史》本传。

二、著述之误

1.《宋史》本传漏收《文集》、《书谱》

《宋史》程大昌本传云:“大昌笃学,于古今事靡不考究。有《禹贡论》《易原》《雍录》《易老通言》《考古编》《演繁露》《北边备对》行于世。”

考周必大《神道碑》则云:“公有《文集》若干卷,别著《〈禹贡〉论》五十二篇,辨江、河、淮、济、汉、弱水、黑水甚详,凡诸儒舍经泥传注失禹本指者,一皆正之。又为《山川地理图》,端明殿学士汪公应辰,博洽重许可,读之大叹服,谓不可及。公在讲筵,遂以进御,天语嘉奖,今行于世。别有《演繁露》六卷,《考古编》《〈易〉、〈老〉通言》《〈易〉原》《雍录》四书各十卷,《北边备对》六卷,《书谱》二十卷,取五十八篇,互相发明,篇为一论,抉隐正讹,尤有功于学者。”可见,本传漏收《文集》《书谱》。

另,顾吉辰据周必大《神道碑》此段文字以为程大昌另有题名《天语》之著述。其将“公在讲筵遂以进御天语嘉奖今行于世”断句为“公在讲筵,遂以进御《天语》嘉奖,今行于世。”[4]700此读不仅“进御《天语》嘉奖”不可解,且忽略了周必大用“公有……别著……又为……别有”述及程大昌著述的行文脉络,断不可取。

2.《宋史》重出大昌《易老通言》

《宋史·艺文志》经部易类云:“程大昌又《易老通言》十卷”。又于子部道家类云:“程大昌《易老通言》十卷”。

顾吉辰以为“《宋志》作者不考分类,一书竟在经部与子部两者之间重出”。[4]407然自刘向《七略》始,目录之作多有一书重出者。《易老通言》论及《周易》,自可入经部;又论《老子》,自可入子部。《宋史》重出该书,非是失考。于此重出,不必省改,可于子部加注“已入经部”。

3.《宋史》重出大昌《演繁露》

《宋史·艺文志》经部春秋类云:“程大昌《演繁露》六卷”。又于子部类事类中云:“程大昌《演繁露》十四卷、《续演繁露》六卷”。

一书于经部、子部重出,且卷数不一,《宋志》作者失考。《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绍兴中《春秋繁露》初出,其本不完。大昌证以《通典》所引‘剑之在左’诸条,《太平御览》所引‘禾实于野’诸条,辨其为伪。谓仲舒原书必句用一物以发己意,乃自为一编拟之,而名之以《演繁露》。”[5]1583据此可知,《宋史》作者乃因程氏此书为拟董仲舒《春秋繁露》之作而误。今通读程氏《演繁露》,知其非为《春秋》传笺,故只可入子部类事类,不可入“经部春秋类”。

4.《宋史》著录大昌《禹贡》研究三篇著述混杂不清

如前所引,《宋史》本传只著录《禹贡论》。而《宋史·艺文志》则云:“程大昌《书谱》二十卷,又《禹贡论》五卷、《禹贡论图》五卷、《禹贡后论》一卷。”

考周必大《神道碑》则云:“别著《〈禹贡〉论》五十二篇……又为《山川地理图》。”又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云:“《宋史·艺文志》载大昌《禹贡论》五卷、《后论》一卷,又《禹贡论图》五卷。陈振孙《书录解题》则谓《论》五十二篇、《后论》八篇、《图》三十一。王应麟《玉海》则谓淳熙四年七月大昌上《禹贡论》五十三篇、《后论》八篇,诏付秘阁,不及其图,盖偶遗也。”[5]141故知,当著录为《禹贡论》五卷、《禹贡山川地理图》(而非《禹贡论图》)五卷、今本二卷、《禹贡后论》一卷。

5.《宋史》不著录大昌《汾阴后土故事》

《宋史》及周必大《神道碑》皆不著录程大昌《汾阴后土故事》一书。考《山西通志》卷一百七十五有云:“程大昌《北边备对》六卷,又《汾阴后土故事》三卷。”当据补入。

6.《宋史》不收录大昌《程氏则古》,此非漏收,不必补改

蒋元卿《皖人书录》程大昌条收录程氏著述[6]421—423,尚有《程氏则古》为《宋史》及《神道碑》所不收。《程氏则古》,今有《说郛》本传世。细考《说郛》所谓《程氏则古》,收录有“古诗分韵”“后九月”“僧尼拜天子”“食其”“黎明”“郝灵荃”“书后谨空”“冯商续史记”“秦穆公以人从死”九篇,此皆见于程氏《考古编》,《说郛》谓“《程氏则古》十卷”,此亦与《考古编》卷数合,可见《程氏则古》即《考古编》,《宋史》非漏收,不可据《皖人书录》补改。

7.《宋史》不收录大昌《樗蒲经略》,此非漏收,不必补改

蒋元卿《皖人书录》程大昌条收录程氏著述,又有《樗蒲经略》为《宋史》及《神道碑》所不收。《樗蒲经略》亦为《说郛》收录。细读该文,知为程氏《演繁露》中“投五木琼樗家玖骰”“采”“卢雉”“五白枭犍”四篇析出重新命名之合编,非别有篇卷,《宋史》非漏收,不可据《皖人书录》补改。

8.《宋史》不收录大昌《诗论》,此非漏收,不必补改

程氏著述,今尚有所谓《诗论》者,此《宋史》本传及艺文志均不列目。考周必大《神道碑》亦无《诗论》之目,可见原非《宋史》偶然遗漏。细读大昌著述,知《诗论》乃其《考古编》论《诗》内容之析出。朱彝尊《经义考》始别立标题,名《诗议》。曹溶《学海类编》作《诗论》。《续通考》、《江南通志》则作《毛诗辨证》。《考古编》第一卷程氏自序曰:“此《诗论》之所为作也”,可见题名《诗论》者为是,所谓《诗议》、《毛诗辨证》乃《诗论》之别称,非别有篇卷。

又,《诗论》卷数,诸家均作一卷。考程氏《考古编》原文,易知《诗论》乃《考古编》之前三卷,则著录为一卷者非是,惟作三卷始合程氏之旧。

《诗论》篇数,《学海类编》不计《序》作一卷十八篇,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不计《序》作一卷十七篇。查学本、四库存目丛书本乃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合第十七、十八篇为一篇,计十七篇,其余则同。而四库本《考古编》(程晋芳家藏本)论《诗》三卷,将《诗论序》一篇计入篇内,《序》和《诗论》一至五篇,共六篇为卷一;《诗论》六至十二共六篇为卷二;《诗论》十三至十八共六篇为卷三。《四库提要》谓:“乃并末两篇为一,考原本亦作十七篇,元辅之言,不为无据。然详其文意,论诗乐与论商、鲁颂,了不相属,似《考古编》刻本误合。曹本分之,亦非无见也。”[5]215四库馆臣似乎不知晓《诗论》本为《考古编》之组成部分,《诗论序》不可独立于外。而当《诗论》独立成篇后,《序》便游离于论《诗》内容之外,编者为合每卷六篇之制而自作分合,从而造成篇数不一之乱。含《诗论序》的每卷均为六篇的四库本乃为程氏旧贯。

综而言之,程氏《诗经》学著述,当题名为《诗论》三卷,包括《序》一篇,论《诗》十七篇,共计十八篇。又,今《诗论》单行既久,后之著史者宜有说明。

注释:

①本考凡引自《会稽志》、《会稽续志》、周必大《文忠集》、程大昌《考古编》、陶宗仪《说郛》、马端临《文献通考》、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宝庆四明志》、《山西通志》等书,皆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四库全书》本,该书常见,故不一一标注页码。

②本考所引元脱脱等撰《宋史》程大昌本传内容,出自1977年版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2858—12861页,为简洁起见,不一一标注页码。

[1]程大昌,著.张海鹏,订.演繁露续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7.

[2]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3]程瞳.新安学系录[M].合肥:黄山书社,2006.

[4]顾吉辰.宋史考证[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4.

[5]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7.

[6]蒋元卿.皖人书录[M].合肥:黄山书社,1989.

Textual Research into the Mistakes about Cheng Dachang's Experiences&Works Written in History of the Song Dynasty

Zhu Hongsheng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Huangshan University,Huangshan245041,China)

Cheng Dachang was a Neo-Confucianist as famous as Zhu Xi,but there are many mistakes about his experiences and works in History of the Song Dynasty.In this paper,those errors are corrected according to Zhou Bida's Inscription about Cheng Dachang and other literature for the reference of other researchers.

Cheng Dachang;History of the Song Dynasty;Zhou Bida;Inscription about Cheng Dachang

K245

A

1672-447X(2017)04-0031-04

2017-03-24

黄山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2012xskq001)

朱宏胜(1968—),安徽岳西人,黄山学院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文学和徽州文化。

责任编辑:曲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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