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玉米“保险+期货/期权”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7-03-10 13:44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农委试点工作期权

为探索玉米价格“保险+期货/期权”支农新模式,确保农民种植玉米获取稳定的预期收益,提高農民种粮积极性和加快吉林现代农业建设,通过积极争取并经农业部批准,我省决定在2016年~2018年开展玉米“保险+期货/期权”创新试点,并于2016年9月启动了试点工作。

2月14日,省农委特邀请大连商品交易所、申银万国期货公司,组织相关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以及协办机构的代表,全面总结2016年玉米“保险+期货/期权”试点工作经验,梳理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2017年试点工作的思路与方法。省农委副主任王峻岩参加会议。

自试点批准实施以来,我省试点工作在各方的参与下,积极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吉林省玉米“保险+期货/期权”试点在榆树市、德惠市等6个县(市)累计完成保单量为1.51万吨,累计赔付给农户约13万元,完成试点任务的50.1%。

2016年,吉林省玉米播种面积5567.42万亩,占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72.7%,玉米价格直接关系着吉林省玉米种植户的切身利益。2016年国家取消玉米临储政策,玉米种植户的收入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农民面临如何“稳收入、保增长”的问题。开展“保险+期货/期权”项目,可以实现农业经营风险的承接、转移和对冲管理,为农民、农企保价保效,可以通过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同时还能为国家财政分担分忧,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试点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基层干部和农民对“保险+期货/期权”模式认知度不高,过高的保费影响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保险公司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等。

今年,我省将继续稳步推进“保险+期货/期权”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探索出一种符合吉林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和保障农民收益不损的主线,解决收取农民保费过高的问题,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作用,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试点县各级领导了解试点工作,让当地农民了解试点的好处,还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销售渠道等。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财务处、省农经总站、人保财险公司、安华保险公司、安盟保险公司、永安期货公司、云天下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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