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7-03-10 09:24纪芳燕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质量安全农产品

摘要:本文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阐述,指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与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04.001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日益增强,如何进一步规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根本上确保乡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与问题

1.1基本现状

丽水市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已建有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的检测室和办公室。其乡镇监管站办公条件已有所改善和提高,且已具有一定的监管工作条件。尽管如此,因为基层农产品质量站建站时间短,经验不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少系统性认识,工作经费缺少以及监管人员都是兼职等原因,乡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2主要问题

1.2.1监管人力投入相对不足,监管力度不够 一是对乡镇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监管已采取专人负责制,但人员通常都不是全职。有些乡镇并未配备专门的检测室,村级协管员基本上是村干部兼职。村级事务通常比较繁忙,因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所投入的精力有限;二是某些村级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不能正确认识,未能意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所存在的潜在危害,也无法领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部分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三是目前丽水市检测室的农残快速检测只能检测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且只能是定性检测,定量检测必须在省里进行,乡镇上的相关部门与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只有局里的农业执法科室拥有执法权与处罚权,局限性很大。所以,在重重因素的阻碍下,至今仍未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长效管理机制,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2.2执法监管水平不高,法律法规震慑力未彰显 农产品的整个种养殖阶段都应当属于质量安全监管所覆盖的范围。由于监管对象的面源较广,且农产品的生产周期偏长,因此乡镇农产品的监管工作既复杂又艰巨。然而,丽水市因受到传统种养殖习惯的影响,大部分生产经营主体缺少法律观念与责任意识。即便有一定的督导,但是常规的警戒教育效果依然不理想,难以长期保持督促整改的效果。除此以外,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存在较为熟悉的关系,导致常规的检查细致程度严重不足,执法监管缺乏规范性,极少下达书面的整改意见。

1.2.3缺乏资金投入 丽水市大部分的县区对检测、监管以及执法工作需要的财政预算所纳入的经费有限,这使得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保障乏力的现象,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也难以完成。就丽水市现状而言,因为受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制约的影响,许多检测技术无法得到支持,难以开展相关的农产品监管工作,因此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常仅仅是流于形式,而无法落实到位。

2 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的措施

2.1进一步明确职能责任

对职能责任的进一步明确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全面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的农產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一岗双责”的工作理念要深入人心,要积极听取与接受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意见,形成上下监管的合力;三是必须彻底打破重数量轻质量的工作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必须成为农业部门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以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内容;四是建立合理、科学的奖惩机制,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纳入市、乡(镇)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范围。

2.2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

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强化财政支持,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水平。

2.3推动信息公开和市场准入

信息公开应当是督促地方政府、生产经营者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切入点,要全力推进农业与食药两个部门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要有序公开例行监测、监督以及抽查的结果,并有效的公布依法处罚等相关信息,将信息公开作为发挥市场倒逼机制的基本途径。与此同时,应将农产品检测报告、产地证明以及认证标志等作为食药部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超市和加工企业等也要将此作为进货的基本依据,切实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及权威性。

2.4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宣传力度与履盖面,鼓励群众举报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由执法检查、投诉举报以及媒体曝光的不法行为。全面联合公安、质监以及工商执法监管等部门对涉及范围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追根溯源,彻查到底。除此之外,有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下放执法权,让乡镇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置。

3结语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各方力量,全民参与。只有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制定完善的监管体制,采用合理、科学的监管手段,才能有效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卿.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亟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J].甘肃科技纵横,2005,(01):63.

[2]叶其蓝.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探讨[J].中国园艺文摘,2011,(03):165-170.

作者简介:纪芳燕,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安全与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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