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情况实证研究

2017-03-10 18:05谢泽海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调解机制西宁市医患

谢泽海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西宁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情况实证研究

谢泽海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西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在调解委员团队建设的完善、法律法规的适用与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衔接、诉调对接机制的尝试上取得了较好的经验积累,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特点出发,总结西宁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有益经验并提出对西宁市化解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模式的建议。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解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高速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医患纠纷日见增多,医患矛盾日趋严重,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转型期最为典型的社会矛盾之一,医患纠纷矛盾的出现如若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不仅影响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还极大地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保障,更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谐,因此,探索不断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对于有效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及时缓解医患矛盾,维护患者权益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概述

截止2015年底,全国各大城市已相继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917个,人民调解工作室3104个,全国专门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约2.5万人,2015年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7.1万件,强有力地保障了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1]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由中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组织或者个人积极参与到医患纠纷之间,在不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依据医患纠纷事实,运用专业鉴定、调解能力,同时运用民间调解手段,客观公正地调解医患纠纷以促成当事人和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专业性、公正性、合法性等特点以及我国现有的国情决定了其制度的优越性,是化解当前医患纠纷的一种有效而简便的方式。2010年1月,司法部会同保监会、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意见》提出坚持以调解为主,诉讼为辅的原则,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医疗纠纷调解导向人民调解机制的轨道上。同时,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发展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各地区正在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北京模式下的保险公司指定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解机制,上海模式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制以及宁波模式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与保险理赔机构共同调解机制等。[3]西宁市结合自身特点,借鉴我国发达地区第三方调解机制有益经验,探索出了符合西宁市发展的模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西宁市直医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现状的调查及分析

根据2015年全国人口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末西宁市常住人口231.08万人,近些年,西宁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飞速发展。法制现代化的今天,公民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医疗纠纷事件呈现递增的趋势,医患矛盾尖锐。所以,西宁市在谋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需要找到一种符合社会发展和医患双方根本利益的途径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借鉴有关第三方参与医疗纠纷调解的相关问题,制定与第三方调解机制相关问题的问卷,对患者和医护人员进行调查,得到患者和医护人员对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认知情况,并进行分析,旨在为西宁市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推广提供参考。

(一)调查对象

在西宁市 4家不同的医院内,对2016年 6月- 2016年 11月期间因伤病入院治疗的患者及其亲属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选取问卷的对象设定为 300。

(二)问卷设计

针对不同科室医护人员,结合患者入院诊疗的特点,同时参考以往文献资料,制作适用于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认知调查问卷》。

问卷小组分为3组,患者或医护人员在调查人员的指导下填写、回收。调查项目包括5个问题,均为无记名封闭式单选题,题目涉及以下方面:①患者是否遇到过医疗纠纷;②患者如果遇到医疗纠纷该如何选择,给出患者三个答案,分别是诉讼、调解、私了;③是否知晓第三方调解;④患者或医护人员对第三方调解模式的认知程度;⑤医护人员是否知晓医疗责任险。对上述问题得出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1.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医患纠纷现状的分析

本调查显示,约10%的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遭遇过医疗纠纷,但是对于医患人员来说,他们在诊疗的过程中遇到过医疗纠纷占到40%之多。在我们问卷调查的过程中采访了一位急诊科的医生,他对于医疗纠纷是见怪不怪,言语攻击、辱骂、殴打、流血情况经常发生,而他们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只能是忍气吞声或是安保人员上前阻止,后续的权益维护更是无从谈起,这势必会对医院的医疗秩序、医护人员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在“如果遇到医疗纠纷该如何选择”这个问题上,48.09%患者的回答是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即使我们给出了三个不同的选项。“不知道”也许是基于对法院诉讼的敬畏,对行政调解的不信任。患者中选择诉讼的占到了27.33%,他们相信法院的中立可以给他们带来公平的裁判。患者发生纠纷后倾向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选择自己私下协商的比例也达到了近两成,而选择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纠纷的患者比例仅为 11.41%,虽然上诉患者不知道的居多,但是我们相信,当他们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会更倾向于选择诉讼或者私了,这说明,当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更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和协商私了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而选择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解决纠纷的人群仍占少数。对于医护人员来说,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更倾向于使用调解这种方式从而快速解决双方的纠纷。

2.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认知情况

对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医护人员普遍都熟知,但是对于该模式具体内容很少有人知晓,多数仅仅只是知道,但并不知道该模式如何运作。而患者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几乎不知,这说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在西宁市的发展没有得到更好的发展。目前,西宁市有城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城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两家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机构,它们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双方紧张的氛围,但与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发达地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和运行情况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三、完善西宁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议

近些年,随着医患纠纷频发,医患矛盾日趋恶化,全国各地“医闹”事件屡禁不止,各类杀医伤医事件层出不穷。但是,西宁市各级医疗机构从未发生过杀医事件,亦未有严重伤医暴力事件发生,除了行政部门的有效管理外,更离不开人们的朴素理智之心。所有,我们需要完善西宁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让它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笔者在参考国内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模式、比较国内发达地区第三方调解模式的基础上,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加大宣传力度

2015年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以下简称“医调委”),城中区医调委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的第三方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专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它的成立为化解西宁市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城中区医调委远离重点医疗机构,所处位置极为偏僻,很难寻找,不利于医疗纠纷的及时解决。再者,重点医疗机构无明显标识,患者无从知晓此机构所在。鉴于此,医调委在为医患双方提供调解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让医患双方相信医调委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困境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整合资源,形成联动机制

近年来,司法部、公安部、卫计委、“两高”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规定,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行为。青海省于2014年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均要求各部门要依法监督各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能够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尤其是在发生“医闹”事件和刑事案件的情况下,由政府部门直接干预,形成公检法司卫五位一体协调机制,发挥相关部门在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机制,强化调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独立和专业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必须做到独立、公平、公正才能充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逐渐的被广大患者所信任和认可,反之就会形同虚设,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发展。

(四)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运行离不开专业化人才的组建,除了配备专业的调解员外,还必须有法学、医学、药学、鉴定机构等相关专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通过专业知识的解答才能使医患双方都能认同调解结果[4]。目前,西宁市医调委专业人员相对匮乏,医调委办公地点和设施与发达地区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综上所述,西宁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有益经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方、患方、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机制,同时政府相关部门需大力促进第三方调解组织的成长,以期更好地为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应有作用。

[1] 葛晓阳.全国调解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成立[EB/OL].(2016-10-25)[2016-10-29].http://www.fjsf.gov.cn/html/10/198/97550_20161025424.html.

[2] 关于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EB/OL].(2010-01-08)[2016-10-30].http://www.zaidian.com/show/0316661414.html.

[3] 艾尔肯.论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J].西部法学评论,2015(1).

[4] 张洪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10.

责任编辑:何玉付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Third Party Mediation Mechanism in Medical Dispute in Xining City

XIE Zehai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Xining Municipal People’s medical dispute mediation committee in 2015, it has had good accumulation of experi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perfection of mediation committee team cohesion, application of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edical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and the attempt on the mechanism of lawsuit and intermediation.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shortcomings. Starting from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edical dispute mediation committee, the paper makes a conclusion on the beneficial experience of the third party mediation of medical disputes in Xining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advice to resolve the third party mediation mode of medical disputes of Xining city.

medical dispute; people’s mediation committee; third party mediation

2016-10-03

谢泽海(1989—),男,安徽凤台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R197.32

A

1671-8275(2017)01-0026-03

猜你喜欢
调解机制西宁市医患
西宁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22年6月
西宁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2022年6月
西宁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22年7月
西宁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2022年7月
浅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
一句“咱妈的病”让医患成为一家
解开医患千千结
分级诊疗 医患各自怎么看?
医患矛盾再会诊
法国消费争议非讼解决机制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