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及其当代运用

2017-03-10 22:57孙熙国许文星
理论学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无政府主义人民出版社自由主义

孙熙国,许文星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论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及其当代运用

孙熙国,许文星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自由是人类历史实践的主题,实现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索的最终目标。对自由及其实现的不同理解,构成了思想史上的不同理论学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都对什么是自由、如何实现自由作出了自己的解答,但都缺乏客观有效的实现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在扬弃自由主义、批判无政府主义的唯心自由观中,建构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由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道路。在当代中国的思想争锋和现代中国治理实践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自觉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权威

21世纪初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的危机时期,左派激进主义思想战胜了自由主义*Simon Choat, Marxism and anarchism in an age of neoliberal crisis, Capital & Class, 2016, Vol. 40(1) : 95~109.。作为激进主义中的两大思想派别,国际上出现了要求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二者联合或融合的呼声*Jacob Blumenfled, Chiara Bottici, Simon Critchley(eds.) The Anarchist Turn, London: Pluto Press, 2013: 24~25.。这种呼声反映了国际上仍然存在对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错误认识,必须认真对待。因此,重新回顾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中建立起自由观的过程,能够为回应马克思主义同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争论,消除对马克思主义不讲国家和政府的误解,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自由观,提供重要的思想启发。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唯心主义自由观的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青年时期就已确立了对自由的追求,但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是在批判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唯心主义自由观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自由主义源于18世纪资产阶级对封建君主专制和特权的反抗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则源于对资本主义社会和自由主义的批判和反思。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从18世纪开始,自由主义就是一种影响广泛而深远的思想学说,它深刻地影响着现代人的权利观念,产生了新古典自由主义等思想流派。

在资产阶级打破封建君主专制和争取权利自由的过程中,自由主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使人们幻想着通过制宪立法就能实现自由。但进入19世纪后,人们逐渐意识到事情远不是自由主义者所设想的那么简单,并开始注意到传统、习惯和制度的制约力量。恩格斯指出:“自由主义的‘原则’作为‘一定的、历史地形成的’东西,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不彻底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65页。马克思恩格斯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批判了自由主义的局限性,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自由的根源。

在经济上,自由主义提倡保护私有财产和自由贸易竞争,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认同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另一方面又指出了这种自由主义经济学使人与人之间为了利益而必然陷入无情的竞争,即“使人类变成一群正因为每一个人具有与其他人相同的利益而互相吞噬的凶猛野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49、189页。。这种竞争不仅没有促进自由,反而使人被剥削、被压迫。资本主义经济建立在劳动者自由出卖自己劳动的基础上,这种劳动自由的实质是“工人之间的自由竞争”;资产阶级掌握着大量的资本和生产资料,工人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外一无所有,只能忍受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剥夺和最低工资的限制。虽然“劳动在所有文明国家中已经是自由的了;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解放劳动,而在于消灭这种自由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3~224、227、216页。,只有消灭工人劳动的自由竞争,消灭资产阶级的剥削,才能实现真正自由的劳动。另外,自由主义保护私有财产权,将它宣布为人的权利,因为只有这样,资产阶级“私有财物的‘数量’因此仍可不受侵犯,甚至还获得了可靠的保障”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3~224、227、216页。,显而易见,其出发点并不是为了保护无产者的财产。私有财产和自由竞争的保护,使人变为纯粹利己的人,泯灭了人的自由的社会性。

在政治上,自由主义只是使资产阶级的权利得到了法律保护,使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对立和不平等。“自由主义的词句是资产阶级的现实利益的唯心的表达”,所谓的“人权”,不过是“赋予每一个资产者以‘人’的权利,使他们真正名正言顺”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3~224、227、216页。。“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乃是一种政治口号,只有有产者阶级才享有现实的权利,无产者只能忍受压迫和剥削。“在现代世界,每一个人都既是奴隶制的成员,同时又是共同体的成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6页。资本主义社会在法律上取消了特权,并提出保障每个人的人身、财产、思想和宗教等自由,人似乎获得了最大的独立和解放,但法律规定从根本上说体现的只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绝大多数劳动者无力影响法律的制定过程和结果,他们所获得的自由“实际上是个人的十足的屈从性和非人性”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6页。;法律只是特权的替代品,个人如同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奴隶”。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主义所宣扬的个人权利自由只是得到了法律形式上的确认,并没有在物质世界中实现。“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人的解放才能完成”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49、189页。。即是说,当作为抽象政治概念的公民所拥有的权利自由复归于现实中活生生的人,才实现了真正的自由解放。

自由主义所提倡的自由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自由,尚未提出实现自由的根本措施,这实质上掩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上的不平等和法律上权利自由的形式化,是唯心主义自由观的一种表现。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无政府主义的批判

实现自由的途径,同样影响着能否实现解放。以巴枯宁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者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坚决反对资本主义社会虚伪的自由保护,且以消灭阶级和国家为根本目标,但不同的是,巴枯宁反对一切权威和国家政权形式,主张通过直接、立刻行动的全民暴动来消灭国家。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这种唯心主义的自由实现观,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批判。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无政府主义对不自由原因的分析。巴枯宁认为,任何国家权力和政府都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所以要反对所有政府权力、国家权力和国家制度,当革命实现了“人民自下而上地通过独立的和完全自由的联合,没有任何官方监护”*[俄]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马骧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66页。时,人民才能有自由。恩格斯明确地指出,巴枯宁的错误在于,他认为“不是由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阶级对立,而是国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6~377、377、378页。,是国家创造了资本并赏赐了资产阶级的特权。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国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发现了经济运行的规律,正确地指出资本和私有制才是不自由不平等的根源,而随着私有制的废除,作为资产阶级管理委员会的国家将自行消灭。因此,无政府主义弄错了不自由的原因。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无政府主义实现自由的过程。巴枯宁认为,“人民起义,就其本质来说是自发的、没有秩序的和不顾一切的”,因此革命无需等待,每个人应当立刻行动起来,打破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和以此为基础的法律制度、社会形式,因为“正是从破坏中,而且只有通过破坏,才能孕育和产生新的世界”*[俄]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马骧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4、223页。。由于无政府主义错误地认定国家是不自由的根源,这就导致了实现自由的过程不同。巴枯宁认为实现自由只需要进行政治革命,消灭政府和国家,马克思恩格斯则明确指出:“要废除国家而不预先实行社会变革,这是荒谬的;废除资本正是社会变革,其中包括对整个生产方式的改造。”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6~377、377、378页。国家的产生和消亡是一个漫长而自然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是由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所决定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尚未实现以前的过渡阶段,“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45页。,因而国家仍然存在,“工人阶级应当首先掌握有组织的国家政权并依靠这个政权镇压资本家阶级的反抗和按新的方式组织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58~559页。。因此,国家的存在对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共产主义,有其必要的价值和意义,跳过社会改革无法实现真正的自由。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联合理想。巴枯宁对未来的新世界如何运转语焉不详,只是提出这种联合是独立的、完全自由的并由人民自下而上地组成。他明确地反对民主,反对由选举产生代表实行治理,否定政党在革命和治理中的作用,认为政党“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就必然变成人民的敌人”⑥[俄]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马骧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4、223页。。巴枯宁敏锐地洞察到政党和治理组织存在的官僚化趋势,但这不等于应彻底否定和抛弃任何治理组织和社会领导力。恩格斯指出:“一个哪怕只由两个人组成的社会,如果每个人都不放弃一些自治权,又怎么可能存在,——关于这一点巴枯宁又闭口不谈。”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6~377、377、378页。因此,巴枯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只是一种空想,而这种以个人的绝对权利为特征的“民主”是伪民主,实行的自由联合只能是“无体系的暴政”*Paul Blackeldge, Marxism, Nihilism, and the Problem of Ethical Politics Today,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2010/07, Vol.24, No.2.101~123.。

从根本上说,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由的根本理想具有相似之处,都追求消灭国家和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但对如何实现这种自由,彼此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这种分歧的本质在于,他们对自由与权威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的理解,而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自由、如何实现自由以及实现自由是否需要权威这三个问题。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

马克思恩格斯早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吸收了自由主义的思想,但最终实现了对自由主义的扬弃。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关注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倚仗,而是维护统治的工具——当时的德国政府甚至将捡拾森林里枯枝的贫民判为盗窃罪。马克思指出:“国家权威变成林木所有者的奴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7页。,维护着有产者的利益。此时,马克思虽仍依据法国的自由主义理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但已意识到“虚伪自由主义的手法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本身,即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9页。。

随着对资本主义经济研究的深入,马克思恩格斯逐渐跳出了自由主义,否定了无政府主义实现自由的途径,进而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由观。这种自由观包含以下三个层次:

首先,劳动是个人真正的自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把自身当作有意识的、独立自由的存在物,并通过改造世界的活动证明自己的意识。不同于动物只能根据自己的肉体需要来进行生产,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识、根据不同的尺度和需要来生产。“因此,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才证明了自己是自由的。这种自由和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活动,也就是劳动。因此,“劳动是生产的主要要素,是‘财富的源泉’,是人的自由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8页。。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人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按照资本家的要求进行生产以维持生命,这种劳动是被迫的、充满痛苦的,因而是不自由的异化劳动。私有财产既是异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又是异化劳动的后果,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彻底消灭异化劳动,个人也才能有自由的劳动。

其次,个人自由只有在社会共同体中才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资本扩张使人的活动领域扩展到全世界,人只有摆脱民族和地域的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这种实际的联系也就是共同体中的人与人的全面依存的交往关系。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分工的发展,进而导致了工商业的分离、城乡利益的对立和个人活动范围的限制,贫富差距不断加剧,阶级利益变得固化。只有打破分工对个人的束缚,个人全面利用资源的能力和交往的能力才得以解放,才能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个人的能力和意识也才有了充分的发展空间。在共产主义这种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不再是原子式的、相互对立的个体,而是“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

再次,人的自由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实现。恩格斯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20页。一方面,自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离开自然,人类就无法生存,当然也更谈不上自由,因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0页。,“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如同人的身体支撑人的能动活动一样,自然是人类活动的物质基础,支撑了人类社会的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只有在人和社会的联系中才有现实意义和价值,离开人类的活动,自然界的存在对人就毫无意义。“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而“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163、571、541~542、537、571、161、187页。。共产主义作为真正自由的、彻底解决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社会,是人、自然和社会三者的和谐统一。真正的自由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的观点看到自由是有限制的。马克思在1846年致安年科夫的信中指出,社会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而“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因为社会制度形式、等级或阶级组织的形式取决于社会中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发展阶段,根本上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同时,“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08~409页。,因为当前的生产力发展取决于先前已获得的生产力和前一代人所创立的社会形式。人们对自由的实现和对权利的保护,只能在当前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协调地发展;超越生产力条件,追求不符合历史条件的社会形式,不能真正地促进和实现人类的解放。

在实现自由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了权威的作用。首先,在任何人与人的联合活动中,都需要一定的权威。现代工业和农业生产中,传统孤立的活动越来越被复杂的相互联合和依赖活动所代替,“联合活动就是组织起来,而没有权威能够组织起来吗?”*《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5、338页。不论社会生产和流通条件如何,都会有一定的社会组织存在,也就需要一定的权威来进行组织和决策。恩格斯在《论权威》中,以铁路和航海为例,说明了在这样的普通活动中同样需要有一定的权威和服从。其次,社会主义不是反权威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仍然需要进行公共管理。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这就是说,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5、338页。。政治国家和权威的消失,以产生权威和政治国家的各种社会条件的消除为前提。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威虽然失去了其政治性质,但仍然存在组织协调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社会管理组织。

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视阈里,自由绝不是个人原子式的为所欲为,而是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互动中实现的。在分析自由内涵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提出了实现自由的现实途径,即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是历史的、唯物主义的自由观,能够为实现自由提供切实的指引。

三、马克思恩格斯自由观的当代运用

在20世纪20—30年代的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知识界曾有过关于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争论。在20世纪初反对封建皇权统治的过程中,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对打破封建专制、争取个人的权利自由和接受西方新思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新文化运动前期具有广泛的影响。随着“十月革命”一声炮响,苏联革命的胜利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并引起了知识界围绕如何拯救中国命运的热烈讨论。

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主张个性解放,崇尚思想自由独立,强调个人权利,要求社会进行渐进式的改革。胡适以经验理性为其哲学方法论,认为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进化论之后,是“十足的达尔文以前的武断思想”;它用阶级专政实现自由,是“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而“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胡适全集》第4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59~663页。。1919年,他发表了《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认为不应“高谈社会主义”,而应多解决具体问题;1922年5月,他又与蔡元培、梁漱溟等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提出建立资本主义民主的“好人政府”以解救中国。李大钊指出,“问题”与“主义”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那么我们要想解决一个问题”,“应该使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多数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李大钊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9页。。陈独秀驳斥了胡适的资本主义共和国幻想,他指出:“施行普遍选举底国里,也没有穷人可以当选底道理”,“所以共和底自由幸福多数人是没有分的。主张实际的多数幸福,只有社会主义的政治”*《陈独秀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7页。。最终,胡适等追求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幻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中国内部的军阀混战中破灭了。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与马克思主义思想展开论战的还有无政府主义思想,其代表人物包括刘师复、区声白等。刘师复于1905年就已在日本接触到并开始钻研无政府主义理论,回国后于1913年8月创办了《晦鸣录》,这本期刊遂成为宣传无政府主义的重要阵地。他认为,强权是“国家之由来,政府之从出,自今思之,无价值已甚”;“若无政府,则私产制度同时废绝,世界之产物,世界之人共作之共用之,既无贫富之阶级,强盗劫掠之事自然绝迹于世矣”*《民国思想文丛·无政府主义派》,长春:长春出版社,2012年版,第18~20、145、168页。。区声白是北大宣传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创立了“实社”和刊物《自由录》。在1918年发表的《平民革命》中,他认定政府是“社会之赘瘤”、是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应当“速去之”②《民国思想文丛·无政府主义派》,长春:长春出版社,2012年版,第18~20、145、168页。。“十月革命”后,他逐渐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试图将其与无政府主义相融合,提出“在革命时期不妨采取马克斯(思)之阶级战争说”③《民国思想文丛·无政府主义派》,长春:长春出版社,2012年版,第18~20、145、168页。。

针对无政府主义者的错误观点,马克思主义者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批判。首先,批判了无政府主义者否定权威作用的言论。陈独秀批判道:“不问强权底用法如何,闭起眼睛反对一切强权,像这种因噎废食的办法,实在是笼统的武断的,决不是科学的”;“若是不主张用强力,不主张阶级战争”,“那班资产阶级仍旧天天站在国家地位”,“那被压迫的劳动阶级也没有翻身的机会”。陈独秀以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指出:“将来的劳动阶级的国家和政治,何人能够断定他仍旧黑暗绝对没有进步的希望呢?”*《陈独秀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2~33、181页。其次,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联合理论。李大钊指出:“只有从秩序中得来的是自由,只有在自由上建设的是秩序。个人与社会、自由与秩序,原是不可分的东西。”*《李大钊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27页。陈独秀否定了自由联合的现实可能性——“要绝对自由就不能联合,要联合就不能绝对自由。”⑥《陈独秀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2~33、181页。李达在《社会革命底商榷》中指出,自由加入和退出的联合将导致生产力不能保持均平——“无政府派不主张有集中的权力,那么生产力怎能调剂呢?社会各员的消费生活不是有受侵害的危险吗?”*《李达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0页。因此,取消政府和权威,只会导致生产、分配和消费陷入混乱之中,并不会促进个人的自由。可见,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无政府主义展开了理论斗争,有力地驳斥了无政府主义的曲解,将其与马克思主义划清了界限,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最终,马克思主义被中国人民接受和掌握,成为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思想武器。

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传统,在新中国成立后,努力使中国的发展符合中国人民对自由的追求。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仍坚持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解决现代中国的治理难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以及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首先,《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这表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社会中是一种权威,能够维护社会各方面的秩序,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党的领导也是一种权威,能够确保国家治理和法治改革过程中不偏离社会主义性质,最终实现真正的自由——共产主义。其次,《决定》提出,以法治建设来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体现了社会主义自由是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中实现的社会自由。其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建立健全由党中央统一领导,由党委、纪检机关、党的各工作部门、基层组织及党员构成的党内监督体系,以《若干准则》为“软”监督,《监督条例》为“硬”监督,共同加强对党的权力制约。这表明了中央要用规则和制度来防范党的权威从维护人民权利自由的武器变为社会赘瘤的信心和决心,无疑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权威思想的补充和发展。

中国当前所推行的依法治国方略和从严治党举措,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建设和改革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权威。但权威也意味着对权力和资源的掌握和控制,如果不对权威采取有效的监督,就存在产生特权阶级、损害人民自由的危险。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通过建立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和党内监督体系,用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积极实践着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自由。因此,中国的这种社会主义实践,构成了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由观的一种理论补充和制度创新。

四、结语

“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7页。,也是人类过去和现在的不懈追求。对自由及其实现途径的不同理解,构成了思想史上从过去到现在的不同自由观。自由主义要求实现个人的绝对自由,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制度维护个人的权利,最终获得的却不过是法律上的形式化、不平等的自由。无政府主义以为只要取消一切权威、打破政府和国家,就能实现自由的联合,然而最终也只是陷入了关于自由的虚无缥缈的幻想。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则提出,自由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需要在转变生产方式的社会变革后,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国家的作用将随着社会改革的进行而改变其政治统治的性质,最终自然地消失在人与人的自由联合体中,而权威则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继承、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历史和现实中用切实的制度和措施实践着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由的追求,构成了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由观理论上的补充和实践上的创新。

[责任编辑:吕本修]

A Commentary of Marx and Engels' Concept of Freedom and Its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

Sun Xiguo & Xu Wenxing

(School of Marxism of Beij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Freedom is a theme of practice in human history and making the liberation of human beings true is the ultimate goal for Marxist theory. Different understandings of freedom and its realization path lead to different theories in the ideological history. Both liberalism and anarchism have their own answers to what is freedom and how to achieve it, though they have not found any objective or effective way to implement it. Instead, Marx and Engels construct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the practical road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in sublating the liberalism and criticizing the freedom of anarchist idealism. In resolving the ideological conflicts in contemporary China and exercising the social governance in modern China, Chinese Marxists have consciously put Marx and Engels' concept of freedom into practice, enriching and developing Marxist theory and practice.

Freedom; Marx and Engels; Liberalism; Anarchy; Authority

本文系国家社科规划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科对象与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3AKS001)的阶段性成果。

孙熙国,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许文星,女,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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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3909(2017)03-0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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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宣布新自由主义已完结。下一步何去何从?
Alienation and Struggle of the “Happy Housemaker”
反对自由主义
严明党的纪律,克服自由主义——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导读
网络空间无政府主义思潮审视
《家》中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青年周恩来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嬗变
论我国无政府主义者的表现及加以肯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