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的理论及其借鉴

2017-03-13 15:00:16黄静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摘要: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一种蕴含着独特人文色彩的刑法理论,在德国萌芽,又盛兴于日本,是规范责任论的核心概念。在规范责任论之前,责任的要素主要是指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而规范责任论创造性地提出,非难可能性亦是责任的要素这一观点。作为规范责任论的基础,它被誉为对刑法学理论的一大贡献,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中的实践价值不容小觑。然而,我国对于该理论的态度一直晦暗不明,实践中期待可能性理论举步维艰。因此,深化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并将之批判性地引入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期待可能性;构成要件要素;阻却违法;阻却责任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032-03

作者简介:黄静(1992-),女,汉族,江苏南通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一、期待可能性的概念

所谓期待可能性,是指依据行为当时的具体状况,有理由期待行为人为避免犯罪行为而具有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若存在期待可能性,说明在具体的伴随状况下,行为人可以选择实行正当的措施避免犯罪。如果行为人违背了此期待可能性实施了违法行为则产生谴责可能性,继而法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若不存在期待可能性,说明在具体的伴随状况下,行为人是不得已才被迫实施了违法行为,由此产生阻却责任事由,法律不可追究其责任。①

二、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

(一)德国学界的期待可能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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