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遭袭,民警应该如何配枪

2017-03-13 17:58:07张振华
方圆 2017年4期

张振华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遇到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但用槍后,民警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1月27日深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当日下午,一量贩式KTV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斗殴。接警后,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李振东迅速赶到现场,在依法处置时遭到5名犯罪嫌疑人袭击,民警曲玉权受伤被送到医院,19时左右,救治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8岁。

据曲玉权的妹妹说,身为警察的哥哥不止一次在出警时遭到殴打。2014年除夕夜值班时,曲玉权也曾被不法之徒打得鼻青脸肿,牺牲那一天出警时,他还提到前年自己被打的事,跟同事说,但愿这次别被打。

哈尔滨市绥棱县公安局四海店派出所民警常松告诉记者:“由于民警一般情况下不配枪,出警现场一旦失控,很容易受伤或遇害。不只是哈尔滨这一起,每年全国处理的民警遇袭事件多达近万起。”

曲玉权遇袭牺牲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对民警执法安全问题的讨论。众所周知,民警可以配枪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然而,现实生活中,民警屡屡被袭,又没见几个真正掏出抢来稳定局面,民警到底如何配枪的讨论摆在了人们面前,记者对此展开了走访和调查。

由“刀枪入库”到“解除禁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五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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