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王林死了,这恐怕是鸡年之初最有轰动性的消息。这个曾经住在“王府”里,被一个又一个政界领导、影视明星和社会名流奉为“大师”的刑满释放人员终究因为各种疾病离开了人世。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报道王林死亡的消息最后一句话都是:“法院将对王林的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依法作出裁决。”
什么意思?难道王林不能一死了之吗?王林可以一死了之,但法律不可能因他的死亡一了百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从立案开始,到执行完毕方告终结;此后如果启动再审程序,案件还会再次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中。在上述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对于他所涉嫌的案件、因他而被卷入刑事诉讼的各种财物以及他应当承担的责任都要进行后续的处理,有些处理可以由正在办理案件的机关直接作出,但有些则需要启动特别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了,
案件怎么办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又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综合分析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的,公安机关只能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