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中国城市交通问题严重,开放小区不仅能畅通城市“毛细血管”,健全交通路网,还能增强城市活力。但在当前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开放小区中业主的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可通过立法引入“公共地役权”或根据现行法征收补偿来实现小区道路的开放,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关键词:开放小区;征收补偿;公共地役权;物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2.1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094-02
作者简介:马赛(1994-),女,汉族,江苏徐州人,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
一、问题的提出
面对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问题蔓延加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针对《意见》中“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热议。中国目前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严重,拆除围墙开放小区,能够疏通城市交通网,有效地缓解拥堵,不失为一项治堵良方。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担忧。业主当初购买小区住宅时,对于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也是分摊了钱的,所以道路理应属于业主共有。开放小区后,道路由私有变为公有,这是否会损害业主的权益呢?再者小区开放后大量外来车辆涌入,小区内原本良好的环境如何维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