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土地征用问题是城镇化过程中无法避免的问题。伴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土地征用现象发生的越来越多。土地是我国的稀缺资源,是农民得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前提。从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来看,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过宽,这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在这种情况下公正的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土地征用;程序;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108-02
作者简介:韩娟(1991-),女,汉族,河南郸城人,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关于土地征用程序问题
行政征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依法强制性地取得行政相对人土地所有权,并给行政相对人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它是一种特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用的基本构成要素为:1.公共目的性。表现在国家行使征用土地权力的目的是为公共利益,这是土地征用的的首要条件。2.强制性。体现在国家行使征收土地的权利时不受任何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土地所有权人必须服从。3.补偿性。国家征用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偿,国家并不是无偿的征用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①这三个要素是行政征用的基本构成要素,是行使土地征用权时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土地征用程序是行政主体在实施土地征用行为时的方式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