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借条行为的定性分析 

2017-03-13 19:06:04邓晓磊凡哲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邓晓磊 凡哲

摘要:盗窃罪是刑法中最常见的犯罪,借条是民法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合同,当刑法中的盗窃行为和民法中的借条相撞时,应当如何来处理?侵财类犯罪的本质是使他人的财产遭受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被害人应增加的财产未增加;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而行为人窃取借条,是为了“赖账不还”时,出借人的经济利益往往难以通过民事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得到弥补,从而遭受必然的经济损失。本文将围绕盗窃借条行为,分别从盗窃借条行为的争议点、对各个观点的批判、盗窃借条行为的定性分析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借条;入罪;盗窃;限制

中图分类号:D924.3;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198-02

作者简介:邓晓磊(1989-),男,汉族,河南新密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刑法学;凡哲(1991-),女,汉族,湖南东安人,法学学士,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一、窃取借条行为的理论争议

法国、德国、苏联以及英美法域传统上都承认,因取得他人之物而构成的盗窃罪(larceny);因不当保管他人托管(entrusted)之物而构成的侵占罪;因欺诈性诱使他人脱离自己的财产而构成诈骗罪(fraud或称false pretenses)。①那么,对于盗窃借条的行为,就是取得他人之物的行为,对于这一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盗窃借条行为,不构成犯罪。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没有“入户盗窃”或者“扒窃”他人的欠条,这样的行为就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