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我国公司的资金制度已经开始由注册资本制转变到授权资本制。在现有发展情况下,利用合适的方法维护债权人利益,需要针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情况,为其提出权益保护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度;债权人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215-01
作者简介:王开宇(1991-),男,汉族,辽宁抚顺人,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商法。
在法定资本制设立期间,保证公司能够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偿还,不仅要保证其偿还能力,还要对债权人进行维护,以促进社会秩序的规范性。
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
根据我国发展现状的实际情况,其市场与商业信用完全没有建立。我国是不能完全照搬欧美国家的公司经济制度,因为每个国家都存在特殊性,所以,一定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思考各个国家的立法实践。并且,建立的授权资本制度还需要与其他制度有限衔接,这样才能使其符合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
二、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公司信用制度的完善
根据我国相关法制制度的分析,股东如果不完全出资,将失去信用,在这种不守信用条件下,将承担一定责任。在授权资本制度发展下,是不完全出资的,执行的是认缴出资,无法对债权人实施保护。信用因素在公司长期发展下,是一种比较抽象的概念,是公司与人共同积累形成的。而在公司建立信用制度,能够使债权人及时了解并分析公司的实际资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