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与国际法上的结盟 

2017-03-13 19:51:46王琳易琴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王琳++易琴

摘要: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说过,没有永久的盟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只有永久的利益。而这里的利益应是指国家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国家利益是制约、影响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制定对外政策和开展对外活动的根本因素。

关键词:国家利益;结盟;利益博弈

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261-01

作者简介:王琳(1991-),女,汉族,福建三明人,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易琴(1993-),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

一、国家利益

由于国家政治体制、地缘环境、历史文化、发展阶段、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等不同,不同的国家对于国家利益有不同的认识。国际法上关于国家利益的基本观点主要有:理想主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利益观”、现实主义的“权力利益观”、纳入经济利益的新自由主义“合作利益观”,以及通过观念和社会互动构建的建构主义“观念利益观”等。

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而言,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的各方面利益,如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此,国家利益指的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所能得到的各种既得利益,包括政治、经济、教育、医疗等多方面。国际利益总结而言就是,在满足国家中全体人民物质上的需要,如和平、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后,还包括国家中全体人民精神上的需要,如國际社会对主权国家行为体的尊重与认可。

二、国家间的结盟

国际法上的结盟是指两个或多个的国家形成共同的利益,目标一致而结为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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