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芳
四年中,山东在金融财税改革、简政放权,收入分配、国企改革等多个领域都走在全国前列。作为“整体改革派”的改革者,郭树清在山东的一系列改革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始于“22条”:
被改变的山东金融生态
2013年8月7日,郭树清在其上任的第131天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拉开山东金改大幕。由于《意见》提出22项改革措施,因此外界称其为“山东金改22条”。
“从金融从业者的角度理解,山东‘金改带来几项关键性改革。”山東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董事长李文峰在接受《齐鲁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金改”首先是丰富了金融主体,其将许多未阳光化的民间资本圈起来,并开了一条“正路”;第二是搭建平台,比如各种要素市场的建立;第三是制定新规则,如颁布全国首部地方金融立法《山东地方金融条例》,出台《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重新制定了游戏规则。
实际上,李文峰在执掌山东金交所前曾在证监系统工作多年。据其回忆,2011年,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在其主持的第一次全国系统工作会议上,郭树清没有讲到证券和市场,反而对城乡二元化和“两多两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民间资本多、投资难)等问题提出诸多看法。当时李文峰的感觉是,这个领导“不太一样”。此后,李文峰“每天都有新东西要学,出差一周回来,会有一摞改革文件要学习”。
郭树清实干和雷厉风行也表现在山东金改工作中。在“山东金改22条”指导下,一系列金融举措不断刷新全国范围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