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法学理解释的效力 

2017-03-13 20:01:12王洋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摘要:在刑法学领域,因为刑罚的特殊性,为了使抽象的条文更好的适用于具体个案,需要对条文更加权威、科学的解读,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现阶段,我国刑法解释的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学理解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学理解释地位的提升至关重要。

关键词:刑法解释;有权解释;学理解释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277-01

作者简介:王洋(1992-),男,河南开封人,上海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一、学理解释的概念及价值

刑法的解释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通过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将抽象性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之中。在刑法解释体系中,按解释主体的不同为标准,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主体分别为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这两种解释也被称为有权解释。而学理解释的主体是社会组织、教科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属于无权解释。刑法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法律学科,法律条文的正确适用就变得至关重要。学理解释为刑法的正确理解、适用、执行提供了必要的法律知识资源。在现代社会,学理解释通过新兴的社会媒体,使公众对法律有了一定的心理预期,当法律的出台或者适用打破这一预期,就会以舆论的方式表达不同的意见,从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遇到一些疑难案件或者面对有较大争议的法律条文,法官喜欢向一些有影响力的教授就具体的案件进行咨询,使学理解释或多或少的通过这种方式渗入到司法实践中,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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