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当“知人 善用”

2017-03-13 20:46:32李逍遥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4期

李逍遥

中组部近日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守则》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

“治天下唯以用人为本,其他皆枝叶耳。”欲用好人才,当选好人才,选好人才须“知人”,“知人”更要“善用”,方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那么,在干部选拔中,如何才能“知人善用”呢?

放宽标准,万紫千红总是春。在不断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今天,党的事业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广泛吸纳人才,正所谓“不拘一格降人才”。如果在選拔录用干部过程中,所有条件都是被条条框框限制,机械教条缺乏活力,那么,投其所好者也是经过各种培训机构量身打造,“千人一面”就屡见不鲜,自然难以选拔到合适的人才。当干部如同龚自珍笔下的“病梅”,怎能期待“万紫千红”呢?

用当其时,有花堪折直须折。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骈死于槽枥之中,实在令人可叹!因此,要让广大干部拥有一片大施拳脚的天地。然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被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生平所学无用武之地,满腔抱负只能望洋兴叹。可见,用好干部、用对干部,充分利用好干部的“黄金期”,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潜能,既是对个人的肯定,更有利于事业的长远发展。

赏罚分明,为有源头活水来。对于干部管理,赏罚分明,方能激发干劲。只有奖得动心,让干事者劳有所获,才能挖掘党员干部最大潜能,迸发干事创业激情,奉献出成就事业的智慧心血。同时,只有惩得痛心,让上推下滑者寸步难行、让观望者不再犹豫,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零容忍”,加大监督、约束、问责和惩治,让社会风气清正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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