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作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人是否可以撒谎?
——从康德的视角看
刘 作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康德认为,在任何时候人都不可以撒谎。这一观点引发很多批评。在康德那里,法权论涉及对外在行为的立法,不可以撒谎是一个无条件的义务。但是,人可以通过诉诸“事急无法”,即撒谎,来避免更大的恶。德行论是对内在准则的立法,但一些日常看似撒谎之行为是否被禁止,则需进一步反思。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在未出版的《伦理学讲义》中,他认为人可以撒谎。在当今社会,人们之间的信任出现了危机,不可以撒谎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可见,不可以撒谎是从理性存在者的角度来说的,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自由,人可以撒谎,但人要清醒地意识到,任何撒谎都不是道德的,只是一种例外而已,否则就会导致伪善。
康德;撒谎;法权;德行;自由;诚信
康德把诚信问题纳入其批判哲学的著作中。在论文《一项哲学中的永久和平条约临近缔结的宣告》中,他强调,我们所说的,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但是凡是所说的,都必须是真诚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欺骗。欺骗表现为两种方式:“1.如果人们把自己毕竟意识到非真的东西冒充是真的;2. 如果人们把自己毕竟意识到主观上不确定的某种东西冒充是确定的。说谎(“说谎之父,一切恶都借它来到世上”)是人的本性中真正腐败的污点;哪怕同时真诚的口吻(按照许多中国小商贩的实例,他们在自己的商店上方挂着金字招牌“童叟无欺”)尤其在涉及超感性事物时是惯常的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