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3-16 10:14刘泽惠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科技金融榆林发展对策

刘泽惠

摘 要:科技金融是现代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促进科技和金融的融合是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的关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我国西部能源城市榆林市,于2013年12月被列为陕西省第一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区域。通过分析榆林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探讨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促进资源型城市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以期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榆林经济发展方式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关键词:榆林;科技金融;现状;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71-04

一、榆林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作为中国西部区域性的资源型城市之一,榆林市在科技金融发展上围绕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府经济开发区建设,全力打造榆林的转型升级,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市场的广泛认同,也为中国西部科技金融创新城市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科技金融发展取得了良好开局

1.金融整体实力再上新台阶。榆林市金融业增加值从2010年末的28.9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87.8亿元,全市GDP、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逐年增加。榆林市生产总值自2011年的2 292.26亿元至2014年3 005.74亿元达到最高,2015年回落至2 621.29亿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011年1 844.51亿元,贷款余额1 179.39亿元,增加至2015年存款余额2 793.87亿元,贷款余额2 032.89亿元,呈逐渐上升趋势。由下页图2可以看出,榆林市在西部相邻城市中排名前列(榆林市与鄂尔多斯市、延安市、石嘴山市、忻州市相比,全市生产总值排名第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排名第一,贷款余额排名第二)。榆林市金融业从自发分散发展阶段,进入到有规划成体系发展阶段。金融产业规模逐渐扩大,已成为榆林市的重要产业。

2.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2015年末,榆林市拥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27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12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村镇银行;证券期货分支机构共9家,其中证券公司营业部8家,期货交易营业部1家;保险公司共有34家,其中分公司4家,中心支公司有30家;典当行34家。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业态日益齐全,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3.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高。2015年末,榆林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 793.87亿元,比年初增加175.63亿元,增长6.7%;各项贷款余额2 032.89亿元,比年初增加97.18亿元,增长5%。全市有证券公司6家,期末证券开户总数71 607户,2015年新开33 465户,市场各类证券交易量649.39亿元。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34家,全年保费收入36.62亿元,比上年增长24.81%。其中,财产保险收入16.67亿元,下降4.2%;寿险收入19.95亿元,增长66.8%。各类保险公司累计赔付支出12.24亿元,增长7.3%,其中,财产赔付支出10.19亿元,下降0.6%;寿险赔付支出2.05亿元,增长76.72%。保险深度1.4%,保险密度989.73元/人。

4.科技金融發展初显成效。榆林市科技局与多家银行协商座谈,计划开展“科助贷”业务,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准备金池,用于补偿开展科技金融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科技局负责安排政策性担保资金,银行放大授信,以银行基准利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同时配以吸收园区注资,定向担保助贷的合作模式,实现财政科技资金带动金融机构科技资金充分流入科技企业的效果。

此外,榆林市科技局为扩展科技与金融试点的辐射范围,强化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整体思路,根据榆林产业整体布局,以园区为示范带动点,认真组织实施“222”工程,即:支持榆林高新区和神府经济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园区建设,推动兰炭和金属镁两大支柱产业发展,2014—2015年内培育建立200家科技型企业。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任务,其中部分企业将择优进入榆林市科技型企业助贷池。

榆林市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已经走在全省的前列,坚持先行先试、快行多试的原则,围绕榆林主导产业发展,结合榆林民间资本基础雄厚、活跃度高的实际特点,积极探索、主动设计,协同推进,以培育科技型企业为抓手,打造多模式、多元化的榆林市科技金融结合新路径,进而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引领作用,为地方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科技金融迎来了难得机遇

党和国家重视科技事业的发展,强调要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党的十八大确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颁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科技改革发展做出系统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发挥好科技创新在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和“五位一体”建设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成为科技改革和创新的重大使命。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站在了实现更大发展的新起点上。

陕西高度重视榆林科技金融的改革发展。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印发。2013年榆林市科技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创新引领、主动转型”战略以及“两市两基地”建设的整体工作思路,启动了榆林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创建工作。《榆林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相关县区正在开展报批工作,其成效将在“十三五”期间陆续显现。

榆林金融业的现有基础为科技金融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十二五”期间,榆林市金融总量大幅提升;金融机构相对聚集,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善;金融创新产品增多,金融中介的融资功能和资金配置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金融交易成本下降,金融市场效率提高;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初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这些都为榆林科技金融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

1.实体经济增速放缓,金融发展整体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世界经济整体仍未走出低谷,出口形势不容乐观;国内消费需求不足,部分产品产能过剩的矛盾更为凸显;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产业结构升级相对滞后。国内经济增长率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明显放缓。在新常态下,榆林市经济还将继续“探底”。经济增速放缓,金融业的扩张速度可能随之放缓,科技金融领域也难逃此劫。

2.社会信用体系遭到重创,诚信榆林建设任重道远。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榆林民间借贷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风险不断积聚。在能源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相继跳水后,资金链断裂问题频现,波及的行业和区域不断扩大。在此过程中,榆林传统的信用体系遭到重创,金融生态趋于恶化。受其影响的科技金融环境也岌岌可危。尽管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诚信榆林建设,修复金融生态,但这一修复过程必然是漫长而曲折的。

3.金融业现有结构不合理,金融协同效应难以发挥。榆林市金融行业中银行业金融機构数目较多,种类较齐全,但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及数量均偏少,无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企业孵化中心等专业性金融机构,金融业的发展远不能满足榆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同时,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及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规模较小,影响力不足。截至2015年,榆林市只有1家本土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科技企业更无从谈及,企业利用金融市场效能不高,直接融资比例过低,金融协同效应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4.科技金融企业及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领先技术能否成功转化为生产力存在不确定性,使其发展前景不明朗,进而导致科技企业信贷投入不足,数量匮乏。榆林市金融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科技金融高端专业人才紧缺。金融人才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以及创新性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聚集和高端人才引进、培育。

二、推动榆林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榆林市将每年投入科技金融专项资金1 000万元,支持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对其科技金融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和奖励。通过完善对科技金融的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健全科技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的奖励补贴机制,完善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流向科技金融领域。比如,在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中,对成长期和壮大期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对部分未达银行要求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应帮助其从金融机构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等。此外,通过参与发起和投资参股等方式,扩大政府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建立和发展科技创业投资企业及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第二,优化科技金融信用环境。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可降低银行的评估成本,为向科技型企业增加贷款、降低利率提供良好环境。因此,有必要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创立风险投资基金,增强风险识别能力。一是为科技型企业形成科技型企业金融数据库,搜集与科技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的信息数据,实现信息的积累与整合。二是建立信用评估体系,探索建立风险内部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信用评估体系,较为准确地评估其信用风险。三是对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实施拨改补、拨改保、拨改投等新型财政资助方式,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四是加强政府引导,培育一批信用良好的信用评估机构,有效集中全社会的信用资源,定期向社会公布科技企业的失信状况,以此增强银行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第三,培育榆林科技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首先,建议政府通过邀请专家、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科技型企业上市要求、操作流程等相关政策,增强科技型企业对上市的认识。其次,应建立不同等级的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专项资金,引导、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对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机会;对于成长迅速、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应给予特别政策扶持;对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应纳入储备库,有计划地进行重点资助和辅导。最后,要鼓励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实施公开募股、兼并收购、股权回购等融资经营活动,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第四,出台积极的企业与人才激励政策。由于榆林市地处较为偏远的西北地区,科技金融企业和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相对滞后。榆林市需要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为榆林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首先,榆林市可在榆林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保险学、金融学、科技发展等与科技金融结合相对接的相关课程,定向培养本土科技金融人才;其次,榆林市应遴选科技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对其进行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委托培养,提高专业技能;再次,榆林市可采取引智合作、兼职招聘、人才租赁、智力咨询等柔性人才流动方式引进所需人才;最后,榆林市也可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加强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人才的交流。

参考文献:

[1] 张海军,张座铭.湖北省科技金融生态系统构建路径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6,(11).

[2] 邓天佐,张俊芳.关于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几点思考[J].证券市场导报,2012,(12).

[3] 邱兆,刘永元.资源型城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制约因素及路径研究——以榆林市为例[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11).

[责任编辑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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