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智宁
摘 要: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作为规范伦理的两大基本观点,二者的原则在新闻伦理中的运用也不例外。“8·12”天津爆炸事故这一案例中,天津本地媒体偏向于功利主义,非天津媒体则偏向于康德主义原则。基于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的原则分别对两方媒体的新闻报道进行分析,能够发现功利主义在权利和信息分配、个体差别以及新闻正义性遇到伦理难题;而康德主义在新闻原则可普遍化和新闻的社会效果遇到难题。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注重行动所遇到的问题的难以解决,也促使新闻伦理的研究者们换一种视角去思考问题。
关键词:功利主义;康德主义;新闻伦理;天津爆炸事故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085-03
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是规范伦理学中最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在日常生活中这两种理论也时刻指导着人们的选择和行为。新闻传播领域也不例外,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指导着新闻媒体报道中的选择和行为。
以2015年8月12日深夜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的爆炸事故(以下简称“8·12”事故)为例,在事故发生后天津本地的媒体,诸如《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和《城市快报》,进入了“失声”状态,直到事发后两天才头版头条进行报道,而所进行报道的内容大多偏向于社会“正能量”的传播;相反,非天津的媒体,诸如《人民日报》和《解放日报》等则在事发第二天上午即头版头条进行报道,并且报道内容则多偏向于事故的救援和灾情的实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