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今日发布《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强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达不到要求的煤矿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予以关闭。

《通知》明确了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有关事项:
一、强化煤矿瓦斯等级管理
要严格瓦斯等级鉴定。开采同一煤层的相邻矿井升级为高瓦斯矿井的,应当立即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完成前,要按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0.74MPa,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为突出煤层时,该煤层应当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按规定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严格管理;达到相邻矿井始突深度的煤层不得定为非突出煤层。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审核和动态监管监察,对鉴定中弄虚作假、瓦斯等级应升级未升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煤矿瓦斯监控
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以及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必须定期调校、测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