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3月21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从辽宁省卫生部门获悉,今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将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放管结合、分类采购、公开透明、强化监管,着重从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重点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和探索:
一是确立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主体地位。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实行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进一步确立了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并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统一目录,为分级诊疗提供药品供应保障。辽宁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采购目录统一、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为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药品供应保障。
三是为新上市药品打开绿色通道。为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和研发,实行新上市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四是坚持放管结合、服务与监管并重。把药品器械工作的职能转变到“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强化监管”上来。
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对于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按照单品规药品采购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共有469通用名、600个规格的药品,取天津、吉林、江苏、四川4省、市现行采购价的平均值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的低值作为限价,实行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目前招标采购经过企业投报、限价制定、资质审核三个阶段,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