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艳东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统一安排,2016年4月27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物价局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9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物价局党组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初步实现了接受巡视监督与推动物价事业改革发展的“两促进”与“双丰收”。
一、深化《条例》意识,提高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本文简称《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利器,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全省物价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物价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开展巡视工作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监督指导,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专项巡视工作,更好地进入巡视状态。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更是促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好办法。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为巡视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定位,提出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