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能源合作风险研究

2017-03-21 23:17张金萍项义军��
商业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

张金萍 项义军��

内容提要:能源跨国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引擎,而欧洲经济联盟成员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伙伴,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开展的能源合作既符合共同的政治与经济利益诉求,也有助于消除地区安全隐患。能源贸易和地缘优势是能源合作的前提,中国相对充裕的资金和中俄在能源勘探、开采、加工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能源合作奠定了基础。但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开展的合作仍存在利益诉求差异、能源政治工具化等风险。因此,应从经济、政治、社会和历史等角度分析能源合作风险产生的根源,并从政治层面设计规避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经济联盟;能源合作风险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2-0102-06

收稿日期:2017-01-01

作者简介:张金萍(1969-),女,河北沧州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中俄经贸合作;项义军(1966-),男,黑龙江桦南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项目编号:16017;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6JLD01。

欧亚经济联盟以横跨欧亚的俄罗斯为中心,是自西向东推进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丝绸之路”经济带以中国为中心,是自东向西推进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两大经济区域在地缘上形成了共生空间。欧亚经济理事会通过了与中国正式启动谈判的决议,标志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战略的对接开始正式实施。能源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引擎,能源开采、加工和出口是欧洲经济联盟成员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中国是欧洲经济联盟成员国对外能源合作的重要伙伴,确保能源安全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马六甲困局”与“南海争端”加大了中国海上能源进口通道的风险,中国必须调整能源进口战略,在保障海上能源供给安全的同时构筑陆路能源供给网,以稳定支撑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将能源合作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的重要内容,并不断提升双方在国际能源市场的话语权。

一、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能源合作的现状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之一,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较高。作为欧亚经济联盟的主要成员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接壤,开展能源合作具有地缘性便利条件,中国相对充裕的资金与中俄在能源勘探、开采、加工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化石能源合作奠定了基础。

(一)中国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

能源出口是支撑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重要产业,但2011年前俄罗斯向亚太国家出口的石油和天然气约占其总出口额的3%和5%左右。美欧开展对俄罗斯经济制裁以来,俄罗斯加快了与亚太国家能源合作的步伐。中俄签署《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以来,两国在核电、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俄罗斯与中国东北和西北接壤,双方开展石油和天然气贸易可采用最经济、最安全的陆路管道运输,“副总理级能源谈判机制”(2013年更名为“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的建立为两国的能源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1.中俄石油贸易合作。石油贸易是中俄最主要的能源合作项目,中国在2015年成为俄罗斯石油的最大买主。中俄石油运输方式主要有海運、铁路运输和管道运输,其中管道运输是中俄未来石油贸易的重要方式。2011年1月开始运营的斯科沃罗季诺-大庆石油管道,截止2015年末已经向中国输送原油7 717万吨,占同期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的59%,有效地缓解了中国石油供给的紧张局面,使大庆石油加工产业得以持续发展。2016年5月,中俄原油管道二线项目已经取得中国政府的批复,第二条管线的开通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原油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中俄天然气贸易。目前,中国主要是通过海运和陆路从俄罗斯进口液化天然气(如表1所示)。2014年5月21日中俄签署了《中俄东线管道供气购销合同》,双方已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5年6月开始管道建设;由于存在价格分歧,2014年11月中俄签署的天然气西线管道框架协议被无限期推迟。中俄天然气东西线管道设计年运输量分别为380亿立方米和300亿立方米,如果全部投入运营将有助于中国优化能源结构、降低俄罗斯对欧洲市场的依赖性。

3.中俄煤炭贸易。中国煤炭供需缺口不大,2015年仅为215亿吨,对外依存度为542%。目前,国际煤炭供大于求,煤炭价格偏低,降低运输成本是煤炭贸易的关键。与中国东北毗邻的俄罗斯远东地区煤炭储量丰富,具有向中国出口煤炭的地缘优势,中俄合作开发远东煤炭资源可弥补东北地区煤炭枯竭后带来的煤炭下游产业的衰落,也可为俄远东地区经济的发展注入新活力。2012年中国成为俄罗斯第一大煤炭进口国,进口量占俄罗斯煤炭总出口量的1523%。但是,中俄煤炭合作前景不好:因为中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煤炭行业是中国能源供给侧改革的重点行业,而煤炭低燃值、污染环境也使其成为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

4.中俄能源投资与技术合作。中俄能源投资与技术合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能源合作方式已从直接贸易升级为共同勘探、共同开发、共同分享利益模式,现已进入到全产业链合作阶段。核电是中俄最早的能源合作项目,1996年俄罗斯为中国建成了第一条铀浓缩生产线,1999年10月中俄共同开始建设田湾核电站。油气投资与技术合作始于2006年,中石化与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共同开发了维宁斯克区域的油气资源。目前,中俄的能源合作已从上游的石油勘探与开采,延伸到能源产业下游领域,中国以合资建立新公司或购买股权的方式参与俄罗斯的原油提炼、成品油加工、液化天然气加工和油气销售领域。2013年9月中石油收购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这对中国企业参与俄油气全产业价值链的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未来,中俄双方能源合作还将拓展至工程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和科技研发等领域。在中俄能源企业不断深化合作的同时,中国政府也以提供贷款和其他优惠形式参与到俄油气公司的项目中来。2016年中俄电网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参与俄罗斯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和EPC业务。另外,中俄双方于2014年10月达成了卢布和人民币互换协议,中俄能源领域的金融合作有助于扩大双方能源贸易的规模。

(二)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能源合作

哈萨克斯坦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连东接西”的枢纽,能源资源较丰富(如表2所示),中哈两国政府2004年签订的油气管道合作协议推动了双方能源合作的发展。

1.中哈油气勘探、开采和加工合作。哈萨克斯坦的石油储量在中亚五国中居第一,天然气储量居第二。中哈两国的油气合作最初是在企业层面展开的,以中石油为主的中资企业通过购买股权、并购和共同投资等方式进入哈萨克斯坦油气开采与生产领域:中石油1997年6月获得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油气股份公司6028%的股份,并获得该公司所有油田的开采权和经营权;中石油与里海投资资源有限公司2001年共同建立北布扎奇公司,开采北布扎奇的矿区;中石化2004年购买里海田吉兹地区油田50%股份,2005年全资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中信集团2006年收购哈萨克斯坦Karazhanbas油田及其他石油资产。

2.中哈油气管道合作。中石油与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2002年共同出资修建了肯基亚克-阿特劳输油管(中哈管道一期工程),2006年7月合資建设西起里海的阿特劳-终点到阿拉山口的原油管道线(中哈管道二期工程)。中哈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合作体现在中国与中亚各国天然气管道建设整体规划中,ABC三条线始于阿姆河右岸的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边境,途径乌兹别克斯坦中部、哈萨克斯坦南部,从新疆霍尔果斯入中国境,三条线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10月和2014年6月投产。AB线对接中国西气东输二线,C线对接西气东输三线。截止2015年末,ABC三条管线累计向中国输气达到1 303亿标方。

3.中哈水电、风电及核能领域合作。2012年2月,中国电建集团所属水电顾问集团国际公司和成都院成功控股收购了哈萨克斯坦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年1月,中国电建集团所属水电顾问集团与哈萨克斯坦巴丹莎BADAMSHA风电项目公司签署BADAMSHA风电项目EPC合同,这是哈萨克斯坦政府重点支持的中亚地区最大的新能源工程。2014年12月,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签署了核能领域互利合作协议,计划在哈萨克斯坦建立合资企业生产核燃料组件。另外,哈萨克斯坦铀矿开采量约占全球33%,中哈核能未来合作空间广阔。

(三)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能源合作

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的能源合作领域包括炼油、老油田开采和技术改造、国家电网建设与升级,以及天然气管道建设的合作。

1.中吉炼油合作。目前,中吉炼油领域的合作项目包括陕西煤业化工集团2009年投资建设的中大炼油厂,新疆国际实业公司投资建设的托克马克炼油厂(2015年11月正式投产,其生产的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产品不仅在吉国国内销售,还将返销中国及销往周边国家)。

2.中吉天然气管线合作。中吉两国2013年9月11日签署天然气管线协议,即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D线起点在土乌边境,经过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从新疆乌恰接入中国,与西气东输五线对接,承担着将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输送到中国的任务,与已经建成的ABC三条线形成了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网。但截止到2016年6月,由于地形复杂、建设成本高等原因,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并没有真正开工建设。

3.中吉输电工程和城市电网改造工程。2012年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吉国输电工程和城市电网改造项目。2013年7月由中国政府提供贷款,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吉尔吉斯斯坦“南部电网改造项目”竣工;2015年8月由中国湖北公司电建二公司参与建设的“达特卡-克朋”南北输变电通道大动脉工程竣工,结束了吉尔吉斯斯坦国内电力输送需要借道邻国的历史。另外,中吉双方2015年10月达成的未来五年合作规划纲要,要在煤炭开采、输电线建设与城市电网改造、风能与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展开合作。

(四)中国与亚美尼亚的能源合作

亚美尼亚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能源匮乏,但水电、风电和核电资源较丰富,也是其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中亚两国能源合作起步较晚,2013年双方政府在能源合作领域达成共识,中国参与亚美尼亚水力、风力和太阳能发电等工程项目建设。2015年中亚两国共同签署了《中国国家能源局与亚美尼亚能源与自然资源部关于核电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7月1日,中国西电中标与亚美尼亚国家高压电网公司的“亚美尼亚电力供电可靠性电网升级改造”EPC项目,合同金额为1 500万美元。

二、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能源合作的风险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中国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欧亚经济联盟提供能源的协助,双方在能源领域开展多层次和大项目合作潜力巨大。但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的经济实力与区域一体化目标存在差异,能源的战略地位和政治敏感性、能源价格的波动性和可操控性、中亚地区不安全性以及大国利益的制衡等,使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的能源合作面临着诸多现实和潜在的风险。

第一,经济实力和经济一体化目标的争议阻碍了两大战略的顺利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为双方能源合作创造了外部环境,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间的矛盾与冲突阻碍了两大战略的顺利对接。俄罗斯GDP约占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90%,在地理位置、领土面积、自然资源禀赋、人口规模、军事实力、科技力量、国际影响力等方面高于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使其在欧亚经济联盟内的主张可能让其他成员国产生再度沦为附庸的担忧;同时,虽然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曾是前苏联的组成部分,但苏联解体以来各国已经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体系,俄罗斯通过政治让步和经济补贴,特别是控制中亚能源开采、能源价格以及油气管道等强化欧亚经济联盟的经济一体化机制,哈萨克斯坦等国希望通过欧亚经济联盟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和本国经济利益最大化,各国在经济一体化等政策协调和立法衔接上存在的争议阻碍了欧亚经济联盟的发展。

第二,利益诉求不一致与同质性竞争影响了能源合作。中亚地区不仅是亚欧大陆的陆路交通枢纽,也是俄罗斯重要工业原料和能源等战略资源的供应地,并且是俄罗斯南部国防的重要屏障,更是俄罗斯阻止北约国家对中亚渗透和扩张的缓冲地带,俄罗斯希望与中亚各国建立排他性的多边合作机制。俄罗斯在上海合作组织中更重视国家安全合作,对开展经济合作、特别是建设自由贸易区及采取投资便利化措施等持消极态度。无论哪个国家进入中亚地区,俄罗斯都会本能地将其看成是对自身地缘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侵犯。中国与中亚各国拥有天然的地缘关系,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在能源方面存在供求关系,中国希望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中亚各国建立利益共同体,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大环境,希望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推动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存在向中国和其他周边国家出口能源的竞争关系,中国与其他缺少能源的亚洲国家之间存在能源进口的竞争。因此,中亚各国的选择会影响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能源合作的稳定性。

第三,能源的政治属性或给中资企业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能源是一国重要的外交工具,政治敏感性高,一些跨国能源合作项目是源于政治因素,而非經济原因。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大能源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行为很难避开政府的意志,他们很有可能因政治利益而放弃经济利益,导致从经济角度论证可行的合作项目成为国家间政治争端的牺牲品。俄罗斯很早就将自己的能源优势作为维护国家领土安全、拉动经济增长及对外经贸合作的一张王牌,中俄的能源合作必然受到俄罗斯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如果欧盟取消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俄罗斯减缓与中国能源合作的进程将会降低中国能源供给的安全系数。

第四,能源政策多变与跨国合作收益的不确定性。为了满足政治经济的需要,能源大国都会加强对本国能源勘探、开采、加工和出口的控制与干预,这些都加大了中国对外来能源投资的经营风险。如哈萨克斯坦为了加强对油气资源管理而陆续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有时为了保证本国公司利益甚至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条款;为了确保财政收入,俄罗斯频繁变动能源及能源制品出口关税和能源开采税收政策。俄罗斯下调石油出口关税可以让国内用油企业在短期内降低成本而获得出口价格优势,而提升出口关税则相反,会挤压用油企业的利润空间。

第五,国际能源价格频繁波动不利于能源合作。能源的生产周期长且供给弹性小,市场投机及国际政治与经济环境变化容易造成供需失衡;世界能源分布集中造成能源供给易于垄断,给人为操控能源价格带来了可能性;能源价格传导机制非常敏感,能源价格的“V”字走势给能源进出口国都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价格安全是能源安全的基础,价格问题也一直是中俄能源贸易谈判过程中的难点。中俄早在1994年就开启了天然气管道合作项目谈判,但一直没有大的进展。2014年美欧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使俄罗斯天然气的出口受阻,给中俄天然气合作带来了新机遇。由于存在价格争议,2014年11月9日中俄天然气西线管道框架磋商一直没有进入到实质性层面,仍处在“画饼”阶段,原因就在于天然气国际价格持续下跌且波动较大,中国天然气进口渠道多元化以及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对俄罗斯天然气需求的放缓。

第六,“中国威胁论”给能源合作带来安全隐患。

中亚地区是西方大国争夺国际主导权的重要地区,特别是中国与中亚各国陆续开辟了五条石油与天然气能源供给线,以及中巴经济走廊和瓜达尔港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马六甲能源困局”,一些人出于对中国崛起的恐惧而散布“中国威胁论”。另外,在俄罗斯远东地区还存在着“中国资本扩张论”、“中国商业移民论”等言论。这些言论把商业活动与政治混为一谈,曲解了中国正常的对外能源合作,认为中国在掠夺国际能源、威胁全球能源安全;各种势力以各种方式干扰中国在国外获取油气资源和运输通道建设,阻挠中国能源企业的跨国并购与能源合作,给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的能源合作带来潜在威胁。

第七,管道油气来源不稳定加大了能源供给风险。由于油气管道建设投入成本高、收回投资的周期长,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和政治风险,投资方在跨国管道建设立项阶段都会进行充分的调查与论证,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因政治或经济原因带来的问题,影响项目运营的收益性和能源供给的安全性。中国与哈萨克斯坦2006年7月建成的阿特劳-阿拉山口原油管道是中国第一条战略级石油管道,到2015年输油量达到1 0805万吨。由于哈萨克斯坦炼油厂的原油加工能力近年来逐步提高,2014年至2015年俄罗斯又中止了供应给哈萨克斯坦炼油厂的免税原油,炼油厂增加了地产原油的使用量导致哈萨克斯坦可供出口的原油量越来越紧张。2015年伴随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及中哈原油管道主供油田产量普遍下降,中哈管道原油组织难度越来越大,完成全年输油任务的存在较大风险;同时,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原油出口设置了月度输油配额限制,这一政策的变动影响了原油供给量。

三、规避能源合作风险的对策建议

由于欧亚经济联盟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都要承受来自体系内部的阻力及外部的压力,只有相互合作才能保证各自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能源在现代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以及能源矿产分布的集中性来看,国际能源合作是能源供需双方的必然选择,而建立互利共生的合作关系是突破各国能源合作利益诉求差异和同质性竞争障碍的重要途径。

第一,与欧亚经济联盟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欧亚经济联盟的稳定发展是其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顺利对接的前提,而欧亚经济联盟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俄罗斯的实力。欧亚经济联盟的创立与运行均由俄罗斯主导,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以及有意向加入的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是在认同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宗旨与目标下自愿选择依靠俄罗斯的,虽然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间有关经济一体化目标的争议可以通过沟通和谈判得以化解,但经济实力的差异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无法在短期内拉平的差距是欧亚经济联盟不稳定的诱因之一。因此,欧亚经济联盟的稳定性既取决于俄罗斯是否能够在互利共赢基础上运营欧亚经济联盟,更取决于俄罗斯是否能够保障这些成员国在政治、经济和安全等方面的利益,这又与俄罗斯的经济、军事和国际政治力量是否强大有关。中国有能力协助俄罗斯稳定经济的发展,进而达到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目标。因此,中国应以互利共赢和求同存异为原则,了解、容纳和接受欧亚经济联盟的差异性,不断探寻能源合作利益诉求的共同点,在不损害本国利益基础上共同构建互利共生平台,协商解决与欧亚经济联盟能源合作的利益分歧,推进能源合作不断发展。

第二,提高政治互信、加强能源深度合作。能源的政治属性决定了能源政策的多变性,但能源政策是有明确指向的,由能源政策带来的损失是可以规避和降低的,政治互信是规避能源合作政治风险的前提。目前,中俄关系仍然处在“政热经冷”状态,中资企业应运用公共关系和政府营销手段寻求两国政府的支持与协助,以规避能源合作的政治风险。规避政治风险的最佳路径是国家间经济的盘根错节和深度融合,双方应在合作目标上由追逐短期资源互补利益逐步转向追求国家间的长期利益,在能源合作方式选择上由贸易合作上升为高级投资与技术合作,在合作企业选择上争取与政府有密切关系的公司合作,降低对方国家因政治利益而为难中资企业的可能性。另外,准确分析合作国的能源政策与国际能源走势,不仅要调查对方合作企业的实力和资信,还要做好规避能源政策风险的解决预案。

第三,建立区域性的能源价格协调机制和稳定机制,降低不利言论的危害。能源产业的垄断性和外部性决定了能源价格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无论是俄罗斯和中亚各国,还是中国在国际油气市场上均不具有左右价格的能力,中俄与中亚各国应通过对话和协商形成互利共赢的区域能源市场,在遵循国际能源价格变化规律的前提下建立独立的油气价格协调机制和稳定机制,以稳定能源供给和能源价格。中国应充分借助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和政府对话机制,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进行沟通与交流,在密切经济、政治和安全合作的同时消除误解和分歧。上海合作组织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部长会议是中国与欧亚联盟成员国能源合作的主要组织依托,上述两大组织与机制不仅是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重要平台,也是化解不利言论危害的重要渠道。

总之,“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都是跨欧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方式,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在能源合作项目中具有共同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能源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的能源安全,也有助于稳定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财政收入。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应以能源合作为突破口,以全方位的能源合作推动两大战略的顺利对接,共同维护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在国际能源市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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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Energy Cooperation Risk between China and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Members

ZHANG Jin-ping,XIANG Yi-jun

( School of Economics,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Harbin 150028,China)

Abstract:Internat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is an important engine of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construction.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members are the important partner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Bilateral energy cooperation is in line with the commo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interests and helps to eliminate regional security hidden danger. The energy trade and geographical advantages are the precondition of mutual energy cooperation. China′s abundant capital and advanced technology in energy exploration,mining,processing are the solid foundations of energy cooperation. However,from the current cooperation situation,there are still a series of risks,such as countries interests difference,energy politicized,and so on. Therefore,we should analyze the root causes of energy cooperation risk from the economic,political,social and historical point of view,and put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avoiding these risks.

Key words:Silk Road Economic Belt;Eurasian Economic Union;energy cooperation risk

(責任编辑:关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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